帕拉家族

帕拉家族

帕拉家族於1618年建立,藏堆王噶瑪·敦迥旺布與噶瑪巴十世曲引多結聯盟,推翻了帕珠地方政權,噶瑪·敦迥旺布自稱“藏雄結布”(藏堆汗),建立了噶瑪噶舉巴政權。為了更好的統治不丹,藏堆王把江孜恰芒地方一座噶舉派寺院中的幾名喇嘛派到南不丹名叫普拉康的廟堂內當喇嘛,其中一名就是帕拉家庭的先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帕拉家族
  • 時間:16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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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建立

1642年,五世達賴阿旺洛桑江措在蒙古固始汗勢力的支持下推翻了噶瑪噶舉巴政權。建立了格魯派的噶丹頗章政權。噶瑪·敦迥旺布的勢力不甘心失敗,於1642年和1644年在工布地區和衛藏南地區領導嘎爾巴發動武裝鬥爭。不丹法王因教派不同不服從五世達賴的統治,全力支持嘎爾巴武裝鬥爭。於是固始汗和五世達賴一方面派兵征討不丹,一方面說服不丹國普拉康廟堂內當喇嘛的帕拉家家族的後裔阿香古青等歸順西藏地方政府。後幾經周折阿香古青等帶領民眾五百多戶歸順西藏地方政府。

家族歷史

西藏地方政府根據其功績,把江孜轄區的一部分地賜給了帕拉家族,帕拉家族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步入了西藏封建農奴社會貴族的行列。此後,阿香古青的後代歷任西藏農奴社會的各種官職,其中以旦增朗傑為首的五代人反對外國的入侵,為維護西藏的穩定和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被授予噶倫職位,被清政府多次賜給各個種品級的頂戴花翎,帕拉家族權勢日益顯赫。直到1887年,帕拉家族的扎西達吉和其兄弟帕拉代本兩人之共妻--帕拉姜因私通英國間諜,助其收集軍事情報,家族遭到西藏地方政府的嚴懲,沒收了部分土地和屬民,並把帕拉姜和帕拉代本流放七年。這一事件對帕拉家族的打擊是沉重的,從此這個家族一步一步走向親帝國主義,也一步步走向沒落。1959年前夕,帕拉家族勢力已有所復甦,此時家族有三男三女,老大土旦維旦官居達賴的秘書長(曾任達賴流亡政府的噶倫之職);老二扎西旺久任地方政府四品官;老三旺久任十四世達賴的警衛團團長。老大、老二兩個女兒分別嫁給拉薩仁嘎、日喀則頓康兩大貴族。在1959年的民主改革的滾滾洪流到來之時,三兄弟隻身逃亡,先後死於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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