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是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臨河區關於工業經濟、商貿流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區工業經濟、商貿流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對策,協調解決全區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
3、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匯總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和建議;擬訂全區工業經濟、商貿流通中期、近期發展目標;負責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產業應急管理和行業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故等所需重要物資的生產、調度和運輸協調工作。
4、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全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許可權審核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臨河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5、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的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意見;負責工業、商貿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擬定行業規劃,組織實施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全區工業園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服務工作;承擔電力行業的運行管理工作。
6、指導全區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轉化;協調組織實施有關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臨河區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指導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爭取上級各類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7、貫徹執行節能法律法規,督促監察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標準以及國家、自治區有關節能規定;對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用能進行審查評價。
8、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經濟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負責工業企業節能監察;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工業礦產資源和工業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和節能監察工作,具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
9、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的用能行為,受理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10、制定全區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政策規定,引導、培育中小企業、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維護其合法權益;在個體私營經濟組織中組建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自律,提供創業、就業、培訓等服務;協調解決個體私營經濟生產經營中的問題,組織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開展社會公益活動。
11、研究提出區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統籌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12、承擔全區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的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加盟發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13、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落實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對特殊流通行業和拍賣、報廢汽車回收、典當等特種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及市場經營管理。
14、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外向型經濟發展和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15、負責進出口企業的備案工作。研究分析外經貿形勢和進出口狀況,組織指導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協調區域內的商務合作交流,組織和協調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
16、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指導協調全區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規劃和組織電子政務建設,協調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17、協調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協調推進通信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
18、承擔臨河區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19、負責貫徹落實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管理的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臨河區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依法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
20、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臨河區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臨河區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管理。
21、承擔全區電力、石油、機電、冶金、輕工、建材、化工以及原材料、裝備製造、煤炭、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典當、拍賣、舊貨市場、汽車拆解等)進行監督管理。
22、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關於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規範原糧的收購和運輸市場,維護正常的糧食市場秩序,對全區的糧食流通進行行業管理。
23、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關於供銷合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臨河區供銷社的發展規劃,組織推動全區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指導協調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工作,對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24、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25、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張 嚴、黨組書記、局 長、主持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全面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