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所不欲

已所不欲

出自《論語》,意思是自己不想要的東西或不想被如何對待,切勿強加給別人或那樣對待別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外文名: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not have them do to you.
  • 拼音寫法:jǐ suǒ bù yù,wù shī yú rén
  • 釋義:自己不想要的東西不要強加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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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寫法

jǐ suǒ bù yù,wù shī yú rén

英文寫法

(1):Ethic of Reciprocity,Treat the others as you would like to be treated;
(2):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not have them do to you.
(3):What you do not wish upon yourself, extend not to others.

字義解釋

欲:想做的事;勿:不要;施:施加。自己不希望他人對待自己的言行,自己也不要以那種言行對待他人。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出處論語顏淵篇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譯文
仲弓問孔子如何處世才能合乎仁道?孔子回答道:“一個人待人接物要嚴肅認真對待,自己不喜歡的事不要強加給別人,不論在朝在野都不要去發牢騷。”仲弓感謝道:“我雖遲鈍,但一定要牢記先生的話。”
論語衛靈公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譯文
子貢問孔子:“人生修養的道理能不能用一句話來概括?”孔子說:“那大概是‘恕’吧。自己不願意的,不要強加給別人。”

定義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切勿強加給別人。孔子所強調的是,人應該寬恕待人,應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現。“恕”道是“仁”的消極表現,而其積極表現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孔子所闡釋的仁以“愛人”為中心,而愛人這種行為當然就包括著寬恕待人這一方面。《論語》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已所不欲,勿施於人[2]
這句話所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討厭的事物,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身的存在以外,還得關注他人的存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切勿將己所不欲施於人。

辨析

以上所理解的“人”是廣義的,是指大眾,然而《論語》誕生的那個時代“人”的定義通常是指狹義那方面,也就是指士以上的人,和“民”是相對而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前面寫著的是“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這是在同一句話中敘述的,很明顯這裡的“民”是指被剝削階級,勞動人民。用的語言來說,狹義的“人”是指奴隸主,即剝削階級,而“民”是指奴隸,即被剝削階級,所以這句話當然也就可以理解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種人際關係原則適用於剝削階級,而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的關係卻未必如此。這種理解並非無稽之談,也並非完全不具可能性,然而,眾所周知,孔子是鼎力推崇“仁”之士,此處的“人”應當是指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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