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育齡婦女

已婚育齡婦女不包括離婚和喪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已婚育齡婦女
  • 對象:15—49周歲有生育能力的已婚婦女
  • 不包括:離婚和喪偶
  • 類型:婦女
指統計對象中已結過婚的15—49周歲有生育能力的婦女,包括離婚、喪偶及事實婚姻的婦女;包括具備生育能力並且有過婚姻史的女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