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價流通稅

差價流通稅又稱“生產者差價流通稅”。 指匈牙利1980年開徵的一種定額稅。徵稅對象是生產和進口的能源與原材料,以生產或進口企業為納稅人,實行定額稅率。對納稅人進口的能源、原材料實行差別稅額,按國際牌價計算計入成本的材料和能源金額高於其實際支付金額的差額,即為差價流通稅稅額; 對國內生產的能源,實行統一的定額稅率,例如每噸石油售價9,000福林,徵稅6,000福林,每千立方米天然氣售價3,800福林,徵稅2,300福林等。

納稅人繳納的差價流通稅計入生產成本,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可以按外匯收入折合成福林後計算,返還一定比例的差價流通稅。差價流通稅是一種特定目的稅,開徵此稅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節約能源和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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