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啟華(河北農業大學在讀博士)

左啟華(河北農業大學在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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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啟華,男,河北省定州人,河北農業大學教師、在讀博士生。因殺害懷孕8個月的妻子石景蓀,被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判處死緩的原因是:因左啟華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對此判決,死者家屬表示不服,將提起抗訴。終審改判死刑。左以優異成績考上大學後,石景蓀和丈夫左啟華大學本科、研究生都是同學,兩人在讀本科時開始戀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左啟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北省定州
  • 職業:河北農業大學教師
  • 性別:男
人物簡介,案件回放,涉嫌殺妻,一審判決,二審判決,

人物簡介

左啟華,男,河北省定州人,河北農業大學教師、在讀博士生。因殺害懷孕8個月的妻子石景蓀,被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判處死緩的原因是:因左啟華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對此判決,死者家屬表示不服,將提起抗訴。終審改判死刑。左以優異成績考上大學後,石景蓀和丈夫左啟華大學本科、研究生都是同學,兩人在讀本科時開始戀愛。一審判決後,被害者家屬不服,抗訴至省高院。2012年6月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二審公開審理此案。 檢方在抗訴中稱,左啟華系有預謀犯罪,男扮女裝,連捅妻27刀,並在犯罪後偽造現場,主觀惡性極深。同時,左啟華還在庭審中對於預謀犯罪部分當庭翻供。此外,檢方指控,面對偵查人員數次詢問,左啟華均未交代犯罪事實,是在難以逃跑的情況下交代犯罪事實的,不能認定為自首。檢方還指控,左啟華在“發現”妻子被害後曾撥打保險公司電話,有騙保嫌疑。
左和妻子結婚照左和妻子結婚照

案件回放

2011年1月1日19時許,左啟華穿女式服裝潛入新樂東方美院教職工公寓1號樓,27刀殺死妻子石景蓀,其中11刀為致命傷,兩刀貫穿腹內胎兒頭部。
1月1日21時,左啟華乘坐計程車返回定州老家。
1月2日11時許,返回新樂的左啟華報警,新樂警方介入調查。
1月3日,左啟華供述自己就是殺人兇手。
1月4日,本報刊發獨家報導《懷孕8個月女教師學校公寓樓內慘遭殺害》。
7月19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新樂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左啟華第一次面對公眾。
12月10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左啟華被判死緩,並賠償死者家屬16153元喪葬費。
12月21日,石景蓀家屬拿到判決書,表示不服判決,將抗訴。此後,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檢察院同意抗訴。
2012年6月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二審。

涉嫌殺妻

2011年1月2日,本是個歡樂團圓的節日,位於新樂東方美術學院卻發生了一起慘案,該學院景觀設計系30歲女教師石景蓀在教師公寓內被殺。第二天其丈夫左啟華在公寓內發現妻子遇害並報案。被害者已懷孕8個月,原本打算在1月10日開始休產假。1月4日22時10分,河北省公安廳新聞中心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最新訊息稱:經公安機關偵查,1月2日將被害女教師石景蓀的丈夫左啟華(29歲,河北農大教師、在讀博士)抓獲。嫌疑人左啟華供認因家庭瑣事將妻子殺害的犯罪事實。7月,左啟華在法庭上稱,石景蓀性格較為強勢,一度讓他感覺生活壓抑。石景蓀還曾與他訂立協定:過年在女方家過、孩子歸女方一人所有、房子的產權人寫女方。“最讓我感到不能理解的是,妻子讓我與殘疾的哥哥斷絕關係”左啟華稱.哥哥雖然殘疾,但是知道保護他,兩人兄弟情深。正是這些協定讓他感覺失去了作為丈夫和男人的自尊。“這份協定我燒了”左啟華稱。但在接下來的庭審中,他的辯護律師又出具了一份字跡模糊的協定複印件。原告代理人認為,這份複印件的來源存疑。
新聞報導新聞報導
法院確認,左啟華為了不被別人發現,喬裝打扮後潛入妻子宿舍,將妻子殘忍殺死後,又偽造現場,意圖迷惑偵查人員的偵查方向,充分表現出左啟華對其犯罪行為是做了充分準備和精心策劃的。

一審判決

法院判決書稱,本案屬家庭生活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認罪態度較好。同時,法院查明,雖然案發後公安機關懷疑被告人左啟華有作案嫌疑,但沒有能夠證明其犯罪的證據。在此基礎上,被告人左啟華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帶領公安機關提取了其作案時所穿戴的衣服和作案工具,其行為應視為自首。
法院認為,左啟華因家庭矛盾將妻子石景蓀殘忍殺害,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故意殺人罪名成立。被告人左啟華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理應嚴懲,但其在公安機關尚未取得其犯罪證據時,能如實向公安機關供述其犯罪事實,依法構成自首,且本案屬於因家庭矛盾而引發,犯罪對象特定,加之被告人左啟華沒有前科劣跡,認罪態度較好,可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院判決左啟華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16153元。

二審判決

博士27刀殺死懷孕妻子一審獲死緩 終審改判死刑。2011年元旦,河北農大在讀博士左啟華27刀殺死懷孕8個月的妻子石景蓀。2011年12月23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左啟華獲死緩,被害者家屬抗訴至省高院。今年6月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二審公開審理此案。日前,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中院死緩判決,改判左啟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
一審判決後,被害者家屬不服,抗訴至省高院。今年6月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二審公開審理此案。
檢方在抗訴中稱,左啟華系有預謀犯罪,男扮女裝潛入教師公寓,連捅孕妻27刀,連妻子腹中的自己的親生骨肉也不放過,並在犯罪後偽造現場,主觀惡性極深。同時,左啟華還在庭審中對於預謀犯罪部分當庭翻供,未能取得被害者家屬諒解。此外,檢方指控,面對偵查人員數次詢問,左啟華均未交代犯罪事實,是在難以逃跑的情況下交代犯罪事實的,不能認定為自首。檢方還指控,左啟華在“發現”妻子被害後曾撥打保險公司電話,有騙保嫌疑。
日前,被害者家屬拿到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判決書中稱,撤銷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判決,改判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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