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曹

左右曹,指官署名。由宋元豐定製,戶部掌天下人戶、土地、錢穀之政令、貢賦、征役之事,置左右曹,左右曹各有所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左右曹
  • 性質:官署名
  • 時代:宋元豐定製
  • 內容:人戶、土地、錢穀、貢賦、征役
官署介紹,中央機構,其他,

官署介紹

左曹之職:以版籍考戶口之登耗,以稅賦恃軍國之歲計,以上貢辨郡縣之物宜,以征榷抑兼併而佐調度,以孝義、婚姻、繼嗣之道和人心,以田務、券債之理直民訟。右曹之職:以常平之法平豐凶、時斂散,以免役之法通貧富均財力,以伍保之法聯比閻、察盜賊,以義倉、賑之法救饑饉、恤艱難。以農田水利之政治荒廢、務稼穡,以坊場、河渡之課酬勤勞、省科率。(宋史·職官志)

中央機構

宋元豐後主掌財政的中央機構。北宋前期以三司掌中央財政大權(見三司使),戶部失去了財權,僅置判部事一人,以兩制以上官員充當,主管各地土貢之類細務。熙寧變法期間,司農寺選派變法派的得力官員主判,掌常平、免役、坊場、河渡等財務,成為與三司平行的中央財政機構。元豐五年(1082),改革官制(見元豐改制)以戶部掌中央財權,分置左、右曹。以原三司所領主要財政大權歸戶部左曹,凡天下人戶、土地、錢穀的政令,及版籍、稅賦、征役、土貢、征榷、戶婚、訴訟等事,由戶部尚書、左曹侍郎、郎中、員外郎主管;以原司農寺所領主要財政大權歸戶部右曹,凡常平、免役、保甲、農田水利、義倉坊場、河渡等事,由戶部右曹侍郎、郎中、員外郎主管,右曹侍郎專領,戶部尚書不得預右曹事。元元年(1086),司馬光執政,廢除新法,改為以戶部尚書兼領左、右曹事。紹聖時復行新法,又恢復元豐舊制。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更令專領戶部右曹的侍郎可直達奏裁。南宋置四總領所分掌諸路措置移運應辦諸軍錢糧等事,戶部金部掌上供、折帛、經總制錢、無額上供、茶、鹽、香、礬等,度支掌督月樁錢,倉部掌和糴糴本催理,戶部左、右曹掌僧道免丁錢、常平、免役、坊場、酒課之類,左、右曹不復分領。

其他

紹興四年(1134),詔戶部侍郎二員,通治左、右曹,自此相承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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