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管理火藥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部管理火藥局
  • 性質:工部所管機構之一
  • 設定:管理火藥局大臣二人
  • 地點:熱河、密雲、山海關
機構名。工部所管機構之一。設有管理火藥局大臣二人,例由工部奏請欽派大臣一人,工部尚書、侍郎內一人充任。掌存儲及發出火藥之數,供應及收儲製造火藥的器材,控制每年製造火藥的數額。另有監督,無定員,由工部堂官從部內滿漢司員、筆帖式內派委,職掌監造火藥。凡火藥別其精粗, 最精為夯藥, 次為軍需藥,又次為演放藥。凡在京及熱河、密雲、山海關、獨石口、古北口、綏遠城等處駐防旗營套用火藥,均由局給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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