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編制方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於2002年12月27日發布的一部機械行業標準,自2003年4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書名: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 作者:法律出版社
  • ISBN:151117256
  • 頁數:4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4-1
  • 裝幀:平裝
  • 字數:13000
  • 紙張:膠版紙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本標準代替JB/T1626-1992《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本標準與JB/T1626-1992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的適用範圍作了調整:對蒸汽鍋爐的壓力由原標準不大於2.5MPa改為大於0.004MPa,但小於3.8Mpa,額定蒸發量由原標準的不大於65t/h改為不小於0.1t/h;對熱水鍋爐的額定出水壓力增加了大於0.1MPa的規定(1992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增加了立式無管鍋爐的本體型式代號,取消了縱橫鍋筒鍋爐的本體型號代號(1992年版的表2;本版的表1);
——取消了活動搖爐排、振動爐排燃燒設備的型式代號,增加了滾動排燃燒設備型式和循環流化床燃燒方式的代號(1992年版的表3;本版的表2);
——取消了劣質煤、I類無煙煤、油母頁岩燃料品種的代號,增加了水煤漿燃料品種的代號,並對燃料品種中的油和氣不再劃分類別(1992年版的表4;本版的表3);
——將1992年版表4中的其他燃料品種“T”改為參照2.1.3原則編制(本版的2.1.4);
——增加了產品本體型式、燃燒設備型式燃燒方式超出本標準規定時,企業可自行編制產品型號的規定(本版的2.1.4);
——增加了電加熱鍋爐產品型號編制方法(本版的2.2)。

目錄

前言
1 範圍
2 型號組成
2.1 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組成
2.2 電加熱鍋爐產品型號組成
2.3 汽水兩用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組成
3 舉例
圖1 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組成示意圖
圖2 電加熱鍋爐產品型號組成示意圖
表1 鍋爐本體型式代號
表2 燃燒設備型或燃燒方式代號
表3 燃料種類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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