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就國務院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答問

工業和信息化部就國務院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答問是在2012.04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12.04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4月19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的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記者:請介紹一下國務院出台《意見》的背景?
答: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成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近年來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出台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以下簡稱國發36號檔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相關部門制定了36個配套檔案,各地出台的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有200多件,中小企業率先實現企穩回升,在我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保持經濟平穩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0年下半年以來,受國內外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影響,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經營壓力大、成本上升、融資困難和稅費偏重等問題,小型微型企業尤為突出。分析原因,既有國際市場下滑、出口訂單減少的問題,也有原材料、勞動力成本上漲以及匯率、利率提高、融資更加困難的問題。同時,國發36號檔案的部分政策已到期。面對新情況,必須採取針對性更強的政策措施。為幫助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應對挑戰,提振信心,穩健經營,提高盈利水平和發展後勁,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健康發展,國務院出台了此《意見》。
二、記者:為制定《意見》,各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有哪些考慮?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當前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面臨的問題。溫家寶總理專門赴浙江等地調研,研究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李克強副總理在安徽等地調研時,多次強調要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張德江副總理2011年11月、12月分別主持召開部分省市中小企業工作座談會和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地方和部門意見建議。國務院領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策措施。
為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研究提出一攬子政策檔案,工業和信息化部先後三次會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十幾個調研組,分赴二十多個省(區、市)調研,了解企業發展困難和問題,廣泛聽取全國工商聯、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地方主管部門和中小企業的意見建議。根據調研反映的問題,逐項梳理國發36號檔案的貫徹落實情況,同時,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情況和問題,研究進一步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2011年10月12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九條金融財稅政策。2012年2月1日,再次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制定一攬子支持政策。根據國務院會議精神,《意見》以小型微型企業為重點,進一步突出了政策的針對性,這也是國務院首次專門針對小型微型企業出台的檔案。
《意見》在加大財稅支持、緩解融資困難、推動創新發展、支持開拓市場、提高管理水平,促進集聚發展、加強公共服務等方面,提出了29條政策措施。可以說,《意見》與國發36號檔案相互聯繫、各有側重、重點突出、指向性強,政策明確具體,既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又注重引導企業增強內生動力,還提出了支持企業長期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記者:當前小型微型企業經營壓力大、融資難更加突出,《意見》對此提出了哪些針對性政策?
答:《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在強調落實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九條財稅金融政策的同時,進一步提出,將2012年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擴大到141.7億元,並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中西部地區傾斜;中央財政安排150億元資金,依法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向基金捐贈資金,在一定比例內給予稅收優惠。規定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安排不低於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給小型微型企業,在政府採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繼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並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收費等。
為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意見》提出了五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過對符合條件的小金融機構繼續執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建立小企業信貸獎勵考核制度、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完善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規定、支持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於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金融債等,鼓勵金融機構擴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服務。二是推動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提出了適當放寬民間資本、外資、國際組織資金參股設立小金融機構的條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到中西部設立村鎮銀行;引導小金融機構增加服務網點,向縣域和鄉鎮延伸;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制為村鎮銀行等政策措施。三是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提出了推進多層次債券市場建設,加快場外市場建設,擴大集合票據、集合債券、集合信託和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服務,發展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等措施。同時,支持小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鼓勵小型微型企業採取質押、商業保理、典當等多種方式融資。四是鼓勵擔保機構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擔保業務規模,降低擔保收費;積極發展再擔保機構,強化分散風險、增加信用功能;加快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五是通過開展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檢查,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等,規範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融資服務。
四、記者:請問,針對小型微型企業轉型升級的客觀要求,《意見》提出了哪些引導發展的具體政策?
答:“十二五”是小型微型企業轉型成長的關鍵時期,《意見》專門提出了一些引導和鼓勵政策,推動小型微型企業轉型升級。
在加強技術創新方面,一是支持企業技術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擴大安排用於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資金規模,重點支持小型企業開發和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二是提升創新能力,完善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所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實施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計畫,加快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在小型微型企業的推廣套用;三是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加大對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打擊力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創新積極性。
在提升管理水平方面,一是支持管理創新,實施中小企業管理提升計畫,幫助和引導小型微型企業加強財務、安全、節能、環保、用工等管理;二是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進口國標準;三是加強人力資源開發,拓寬用工渠道,實施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四是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給予培訓費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在拓展發展空間方面,一是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創新行銷和商業模式,運用電子商務、信用銷售和信用保險,大力拓展經營領域;二是建設集中採購分銷平台,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通過聯合採購、集中配送,降低採購成本;三是營造有利於企業開拓市場的環境,改善通關服務,簡化加工貿易內銷手續,開展積體電路產業鏈保稅監管模式試點;四是促進企業集聚發展,規劃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各類園區要集中建設標準廠房,積極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對新創辦三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小型微型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
在加快結構調整方面,《意見》一方面,積極支持創新型、創業型和勞動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鼓勵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農業和文化產業,走“專精特新”和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的道路;實施創辦小企業計畫,努力擴大社會就業;支持勞動密集型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推動產業升級,加快調整產品結構和服務方式。另一方面,《意見》也明確提出,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嚴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浪費嚴重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防止落後產能異地轉移;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加快淘汰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
五、記者:在促進中小企業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方面,《意見》提出了哪些長效機制。
答:我國目前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長期平穩健康發展,對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經濟發展活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意見》強調,要把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作為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成果、保持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舉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提出了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研究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制度;完善涉企收費維權機制;研究制定防止大企業長期拖欠小型微型企業資金的政策措施;拓寬民間投資領域,促進民間投資便利化、規範化;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職工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業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和定期發布制度等長效機制。
六、記者:如何落實《意見》提出的政策措施?
答:為落實好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意見》明確了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職責。一是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科學分析,正確把握,積極研究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二是要求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作用,明確部門分工和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和政策評估,將小型微型企業有關工作列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年度考核範圍。三是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意見》的具體辦法,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扶持力度,創造有利於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為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3月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全國範圍啟動實施了以“服務企業、助力成長”為主題的中小企業服務年活動,並以貫徹落實《意見》作為服務年的重點服務內容,一是加強與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推動相關配套政策的制定出台;二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系統和社會力量,共同做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三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途徑,解讀、宣講《意見》。組織專家團隊深入集群和園區,為中小企業送政策、送服務,幫助企業解決落實政策中的問題,促進各項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來源:中央入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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