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關於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假冒偽劣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工商總局關於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假冒偽劣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是工商總局2014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概述,工作目標,工作重點,

概述

工商總局關於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假冒偽劣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遏制假冒偽劣商品向農村和城鄉結合部轉移的趨勢,嚴厲打擊農村市場制假售假違法行為,有效保障農業生產和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按照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假冒偽劣專項整治方案》(打假髮〔2014〕6號)要求,全國工商系統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假冒偽劣專項整治活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目標


針對農村居民消費層次低、識假辨假能力弱、風險防範意識不強以及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經營主體多、小、散、亂的現狀,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集中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假冒偽劣商品專項整治。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查處並曝光違法案件,懲處違法經營主體,依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使農村市場中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農村商品安全消費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農村市場監管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農村消費者權益保護得到進一步加強。

工作重點


(一) 加強對涉農重點商品監管。圍繞與農村居民日常生活和農業生產緊密相關的小家電、日用化工、五金電料等消費品和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產品,針對農村市場的市(地)、縣及中心鎮的大賣場、商品批發市場、主要倉儲集散地、鄉鎮(村)集市、農資生產經營業戶以及周邊地區、侵權假冒案件高發地,突出“兩節”“兩會”以及春耕、夏收等重要農時和節慶時段,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嚴肅查處侵權假冒違法行為。
(二)加強侵權假冒商品源頭治理整頓。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主體抽查和執法檢查,依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濫用、冒用、偽造涉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行為。
(三)加強流通領域監督檢查。積極引導經營者實施購銷台賬和索證索票制度,防止來路不明的商品進入流通領域和消費者手中。強化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力度,依法查處銷售侵權假冒商品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加大對面向農村市場的市(地)、縣及中心鎮的大賣場、商品批發市場、主要倉儲集散地、鄉鎮(村)集市、農資生產經營業戶的檢查力度,以與農村消費者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為重點,依法查處商品銷售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行為;嚴厲查處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等惡意攀附他人商譽行為。以藥品、農資等為重點,查處製作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各地對發現的假冒偽劣商品線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產源頭和銷售網路,依法追究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四)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打擊配合。各地在執法檢查時發現侵權假冒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按規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主動支持配合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做好涉農犯罪案件辦理工作。
(五)及時處理侵權假冒商品。各地應以《環境保護部關於發布擬銷毀的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分類處理指南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18號)為指引,向政府申請落實專項工作經費,組織假冒偽劣商品無害化處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場,特別是流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監管薄弱地區。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當地環境保護部門。
(六)廣泛開展農村市場打假宣傳活動。在專項行動期間,各地應積極邀請各類媒體參與,全方位宣傳報導專項行動整治內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和違法經營者,增強執法部門查辦案件的聲勢,震懾違法經營者,引導生產經營主體誠信守法經營。特別要針對農民網購消費迅速增加的新情況,提高防範風險、識假辨假的意識和能力。針對農村特點,採取在村頭路邊刷寫宣傳標語,在大型批發市場電子廣告牌上播出字幕標語,在農村商業網點發放宣傳冊、張貼宣傳畫,向鄉鎮幹部、種植大戶和農資經營戶等傳送手機公益簡訊等方式,增強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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