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

工勤

工勤是指國家或相關上級部門為一些組織(尤其指行政或事業單位)設定的人員數量和職務安排,以及固定的福利待遇和工資標準,是國家財政或上級部門撥款和進行有效管理的主要依據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勤
  • 意義:進行有效管理的主要依據之一
  • 實質:工勤人員所設定的編制
  • 工勤崗位工勤技能崗位
詞語解釋,崗位設定,任職條件,

詞語解釋

所謂工勤編制是指為工勤人員所設定的編制。工勤編制不同於行政編制(包括公務員)或事業編制,前者主要是為後者提供後勤保障,包括交通服務(司機)、餐飲服務(食堂工作人員)等。

崗位設定

工勤崗位,又稱工勤技能崗位是指在崗位設定中的從事簡單體力工作或一般技術工種的崗位。在這種崗位上的工作人員為工人編制。比如技術工人、水電工、司機、通訊員、打字員等。
1.工勤技能一級。除從事電子、設備維修工種可設工勤技能一級外,其餘工種不設定工勤技能一級崗位。
2.工勤技能二級。除從事簡單體力工作外的各工種均可設工勤技能二級崗位。
3.工勤技能三級。除從事簡單體力工作外的各工種均可設工勤技能三級崗位。
4.工勤技能四級。除從事簡單體力工作外的各工種均可設工勤技能四級崗位。
5.工勤技能五級。各工種均可設工勤技能五級崗位。
6.普通工。普通工僅限現有職工,以後不得新增崗位,應通過自然減員達到取消普通工崗位的目的。

任職條件

1.從事電子、設備維修工種並取得高級技師證書的可受聘為工勤技能一級崗位。
2.取得技師證書的可受聘為工勤技能二級崗位。
3. 取得高級工證書的可受聘為工勤技能三級崗位。
4. 取得中級工證書的可受聘為工勤技能四級崗位。
5. 取得初級工證書的可受聘為工勤技能五級崗位。
6. 未取得證書的工人只能受聘為普通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