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區

巡防區,一般由小型戰鬥艦艇、輔助船隻和觀察通信勤務分隊組成,在水警區編成內擔負所轄海區作戰、巡邏和警戒任務的海軍一級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巡防區
  •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設定在沿海軍事要地,並以所在地命名。隸屬水警區或海軍基地。內部機構和兵力配備根據保障、警戒及作戰任務設定。一般為團級單位,設巡防區主任、政治委員及領導機關等,下轄守備分隊和專業分隊等。巡防區的主要任務包括:守備防區內的島嶼和要地;巡邏、警戒所管轄的海域;收集掌握防區的海空情報並及時上報;及時處置各種意外情況,如救助海上遇險船隻和人員;為轄區內部隊和演習、作戰部隊提供勤務保障等。巡防區對於保衛海洋權益,收集和報告海空情況,抗擊敵人的突然襲擊,為其他部隊提供勤務保障具有重要作用。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於1950年成立了連雲港巡防區,隸屬華東軍區海軍。隨後,海軍各艦隊曾分別設立了若干巡防區,如煙臺、沙埋、龍門、西沙等巡防區。後來,根據軍隊體制編制及任務的需要,巡防區發生了較大變化,部分巡防區擴編為水警區或改編為巡防大隊。1946~1948年,國民黨海軍曾經陸續設立過類似巡防區性質的巡防處,如威海、大沽、連雲港、定海、馬尾、廈門、馬公、黃埔、海口、汕頭等巡防處,隸屬海軍軍區,下轄輕型艦艇、電台分隊、供應分處、各類倉庫等,主要擔負巡邏、警戒、補給、救護和守備所轄區域要地等各種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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