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嵊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嵊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嵊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嵊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區:嵊州市 
  • 隸屬:嵊州市人民政府
  • 類型: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宣傳技術科,政策法規科,規劃統計科,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全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
(六)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計畫生育科技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研究提出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的制度。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負責編制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算、決算;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財務監督管理和審計。
(十一)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依法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處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再生育審批工作。
(十二)負責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
(十三)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指導人口學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負責綜合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情況;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檔案管理、政務信息、安全保密、文史建志、綜合會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服務和接待工作;指導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工資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全系統幹部學歷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草案;審核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提出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分配建議,指導、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類經費的管理使用;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本局及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下屬單位審計工作。

宣傳技術科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抓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和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新聞發布;負責人口學會的日常工作,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理論研究。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干預和優生優育優教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負責編制避孕藥具計畫和依法規範避孕藥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依法公布技術服務信息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規劃、管理;負責綜合協調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負責組織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的鑑定和併發症、後遺症對象的管理;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的實施和科研成果的申報;負責獨生子女病殘兒童醫學鑑定的報批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負責起草有關我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等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完善和實施;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人口和計畫生育違法案件;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處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工作。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規劃統計科

組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建議;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劃、計畫;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和考核工作,指導基層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再生育審批工作;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負責基層基礎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規劃。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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