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鵬(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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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鵬,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2024年1月23日,在北京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寇昉作工作報告。報告在附屬檔案中專門列舉三起依法嚴懲嚴重犯罪典型案例,崔鵬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鵬
  • 身份: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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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人物事件

一審判決

2023年2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崔鵬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一審判決,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崔鵬以詐欺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典型案例

2024年1月23日,在北京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寇昉作工作報告。報告在附屬檔案中專門列舉三起依法嚴懲嚴重犯罪典型案例,崔鵬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列。
2010年至2022年間,崔鵬等人在經營管理物業公司、參與房地產拆遷過程中,逐漸形成以崔鵬為首,以李瑞、陳乃鋼等人為重要成員,人員基本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詐欺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詐欺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9項罪名判處崔鵬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餘2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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