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陵可河南尹制

《崔陵可河南尹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崔陵可河南尹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崔陵可河南尹制
敕:河洛千里,都畿在焉,俾之乂安,屬在尹正。鳳翔隴州節度觀察處寘等使正議大夫檢校禮部尚書兼鳳翔尹御史大夫上柱國安平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崔陵,有精敏之用,潔直之操,施於有政,由是知名,始資州縣之勞,卒致公卿之位。況刺部有理行,主計無愆違,尹右輔而鎮西郊,藎獎能報勤之旨也。昔吳公為河南守,謹身廉平,人服教化;袁安為河南尹,政令清肅,號為嚴明。誰其嗣之,無易陵者,往為表則,勿替能名。可檢校禮部尚書兼河南尹,散官、勛、封、賜如故。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下邽(今陝西臨渭區),一生經歷了代宗、德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曾任過盩厔(今陝西周至縣)尉、左拾遺、左贊善大夫、江州司馬、杭州刺史,蘇州刺史、太子少傅等職。自居易前期有熱情、有銳氣,是個同情人民,敢於反映民間疾苦、敢於揭露官場黑暗面的正直官吏和詩人。他倡導了“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後期銳氣消失,稜角磨平,潛心佛事,以知足常樂,“獨善其身”自居。自居易的詩歌以通俗淺顯著稱,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為諷喻詩、閒適詩、感傷詩、雜律詩四類,元稹編輯為“白氏長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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