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縣民政局

崇明縣民政局

崇明縣民政局是根據上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同意崇明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予以備案的函》(滬編〔2009〕34號)和《崇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設立崇明縣民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崇明縣民政局掛崇明縣社會團體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明縣民政局
  • 地區:崇明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負責本縣社會救助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增加本縣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的有關管理職責。
(二)增加指導、促進慈善事業和志願服務發展職責。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縣實際,研究起草本縣民政工作的政策性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縣社會救助工作。負責本縣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研究分析居民經濟狀況;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實行社會救助“一口上下”管理,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三)負責本縣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核查、上報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代表縣政府接收、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救災款物。
(四)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的初審、報批和褒揚;負責國家機關因公傷亡人員和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的申報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
(五)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指導基層政權建設。負責調查基層政權組織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的狀況,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深化村(居)委政務公開、民主管理,組織村(居)民委員會開展選舉工作。
(七)指導開展社區建設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社區建設工作,建立社區服務網路和社區服務設施;指導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組織社區志願者註冊,促進城鄉社區服務統籌發展。
(八)負責本縣社會福利工作。發展養老機構和其他老年福利事業,指導各類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九)負責對本縣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資格認定;對社會福利企業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保障殘疾職工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對福利企業的保護和扶持政策。
(十)負責本縣老齡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全縣老年事業發展。
(十一)負責婚姻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管理婚姻介紹服務機構;負責收養登記、管理。
(十二)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倡導健康、文明的殯葬習俗。
(十三)負責本縣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管理工作,指導社會工作實務活動。
(十四)主管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辦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年檢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自律機制,檢查監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五)主管福利彩票發行和社會慈善募捐工作。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指導開展慈善募捐活動,引導、扶持和規範慈善組織的發展。
(十六)主管本縣行政區劃工作。負責鄉鎮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報批;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負責鄉鎮和村(居)委界線核定,維護管理滬蘇行政的界樁界線;辦理本縣村(居)委會設立、撤銷的報批手續。
(十七)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信息、文印、綜合治理、機關後勤等工作
2、組織人事科
主要負責組織、人事、紀檢、宣傳、勞動工資、教育、法制、工會等工作
3、老齡工作科
主要負責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協調全縣老年事業發展、負責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4、雙退安置科
主要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安置;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建設和管理,開展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和開發
5、社團管理科
主要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工作;檢查監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
6、優撫科
主要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的初審、報批和褒揚,負責國家機關因公傷亡人員和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的申報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民眾優待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
7、社會科
主要負責社會救助和核災、救災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負責社會福利事業;配合領導審批社會舉辦的福利設施;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建設和福利事業單位及敬老院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慈善基金委員會崇明分會辦公室的工作。
8、基政科
主要負責指導鄉鎮和居(村)民委員會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開展鄉鎮、村居民委員會的先進評比和表彰活動;指導開展社區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星光計畫”村、居民委員會老年活動室創建工作。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組織實施邊界勘定。
9、婚姻管理科
主要負責婚姻登記管理,辦理國內公民的結婚、離婚、復婚登記;負責收養登記、管理。
10、財務科
主要負責民政財務、統計、內審工作;負責對鄉鎮民政財務的指導、監督。負責社會福利資金(銷售福利彩票等籌措的)經費使用管理工作。

直屬事業

1、崇明縣福利生產管理所
2、崇明縣殯葬管理所
3、崇明縣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
4、崇明縣社會救助管理站
5、崇明縣殯儀館
6、崇明縣烈士館
7、崇明縣鰲山瞑園
8、崇明縣婚姻(收養)登記中心
9、崇明縣老齡事業發展中心
10、崇明縣社會救助事務管理中心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路267號
崇明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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