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1968年11月8日,為了紀念
明治維新100周年,第955號縣告示制定了
島根縣旗。縣章用四個
片假名“マ”組成,而在
日語中,“四マ”的讀音就是“
シマ”,即“
島根”開頭兩個發音。雲形的四個“マ”圍成一個圓,象徵著縣民的團結,也是
島根縣和諧發展的體現。 縣旗用
茶色做底色,在中央用
金色敲上縣章。有些場合也會用
白色敲上縣章。
徽記
1990年,島根縣政府設計了有別於縣章的“島根之圓”。。該設計描繪了熾熱的太陽照射在鄉土上,表現出進步發展的無限可能性,以及縣民共同擁有的宏大的夢想,也令人想起島根無與倫比的魅力以及島根縣民熱情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