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縣林業局

根據《中共峨山縣委 峨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峨山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峨發〔2010〕16號),設立峨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林業局,為峨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峨山縣林業局
  • 主要職責:加強綠化造林、中低產林改造
  • 地點:峨山縣
  • 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職能,人員編制,相關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峨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森林景觀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綠化造林、中低產林改造、荒山及石漠化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峨山縣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峨山縣林業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利用、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利用、國土綠化的具體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有關林業法律事務。
(二)峨山縣林業局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發展項目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鄉鎮搞好林業發展規劃。
(三)峨山縣林業局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森林資源的培育保護利用,以及新樹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林木種子(苗木)的生產、經營、選育、審定和種質資源管理;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四)峨山縣林業局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清查、動態監測、評價和統計;組織編制全縣森林資源採伐限額方案,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管理和監督木材憑證採伐;管理和監督木材、竹材等林產品憑證運輸;負責全縣林地、林權管理,辦理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組織、指導、監督林業規費的徵收和管理;指導、監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的流轉。
(五)峨山縣林業局依法履行林業行政執法職能,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林業違法案件,維護林區治安秩序;指導縣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
(六)峨山縣林業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和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七)峨山縣林業局建設和管理縣內森林和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並指導其開展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承擔縣野生動植物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八)峨山縣林業局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木材、竹材生產和經營加工以及林產化工、木槳造紙、森林旅遊、木本油料、木本藥材、林木花卉等)進行巨觀管理。
(九)峨山縣林業局組織重大林業基礎建設項目的研究、設計、初審和報批工作,指導林業基本建設。
(十)負責林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指導、監督有關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十一)峨山縣林業局開展林業科技推廣、服務、教育、培訓和管理。
(十二)峨山縣林業局負責對鄉鎮林業站的業務指導。
(十三)峨山縣林業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峨山縣林業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峨山縣林業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承辦文秘、檔案、機要、黨務、政務、會務、文印、信息、督查、信訪、保密等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管理監督林業建設項目資金;負責全縣林業行業會計核算和林業規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及監督;負責全縣林業數據統計信息和節能降耗工作;監督管理機關財務、資產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二)峨山縣林業局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管理;制定林業專業人才培養和林業繼續教育規劃;組織林業專業人員進行職稱申報推薦並開展各類人才的推薦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三)峨山縣林業局政策法規科
研究提出林業法制建設和年度工作計畫;參與制定地方林業政策,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協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有關工作;負責林業許可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林業執法隊伍建設與管理;負責林業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和諮詢服務;承辦其他有關的法律事務。
(四)峨山縣林業局森林防火科(峨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規,指導、監督、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消防工作;根據縣政府對森林消防工作的部署,提出年度工作要點和實施意見;開展森林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森林消防措施,預防森林火災;制定撲火預備方案,統一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負責上報和發布森林火災信息;負責組織、培訓全縣森林消防隊伍;制定全縣森林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在防火期核心發野外用火許可證;對存在森林火災隱患的單位和個人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協同森林公安部門查處重大森林火災案件;承擔峨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森林法》等林業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資源和林業用地;起草全市林業工作方面的意見、辦法和規定;負責全市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查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
3.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監督全市各項林業資金;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
4.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態環境建設,組織實施北坡南山綠化工程、轄區的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草)工程、“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生態示範縣建設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實施對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5.負責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以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核辦理林木、林副產品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市政府、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負責管理市級國有森林資源資產。
6.組織實施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和濕地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進出境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境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

人員編制

峨山縣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長1名(副科級),科室負責人4名。

相關事項

(一)峨山縣林業局與環境保護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局在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職責分工。林業局主要負責野生動物、野生植物保護的相關工作,同時配合環境保護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局做好其他方面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相關工作。
(二)峨山縣林業局與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農業局、水利局、衛生局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林業局配合以水利局為主的有關部門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的相關工作。
(三)峨山縣林業局與發展和改革局、國土資源局、水利局在林地權屬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林業局主要負責林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審核和發證以及管理工作,並配合發展和改革局、國土資源局、水利局做好林地權屬管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峨山縣林業局管理機構縣森林公安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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