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相寶,瑞麗市委統戰部原常務副部長兼民宗局局長。
經查,2012年至2014年,岩相寶在擔任瑞麗市民宗局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在民宗局主導實施的項目工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19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瑞麗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瑞麗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岩相寶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岩相寶,瑞麗市委統戰部原常務副部長兼民宗局局長。
經查,2012年至2014年,岩相寶在擔任瑞麗市民宗局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在民宗局主導實施的項目工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19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瑞麗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瑞麗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岩相寶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