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技創新城高端人才支持暫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晉發〔2015〕12號),支持山西科技創新城(以下簡稱科技城)打造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和人才高地,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設立高端人才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科技城引進國內外一流創新團隊和高端人才,以科研經費資助、創業項目扶持和生活補助的形式支持。先期從省財政安排的科技城資金中設立2億元的高端人才專項資金。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高端人才主要是指有1-2個符合科技城發展的研發方向,有能夠解決重大關鍵技術問題的產業化項目或有國家科技二等獎以上或省級科技一等獎的科技成果,有自己的研發團隊,團隊成員應以博士為主體。
高端人才也包括部分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是指研究院(所)或企業研發或生產迫切需要的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對社會做出重要貢獻,並具備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
第三條 評審認定。認定科技城高端人才,須本人自願申請,科技城人才管理機構初審,專家會議評審,科技城辦公會議研究通過。

第四條 給予科研資助。對於科研院(所)、企業引進的人才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引進優秀人才暫行辦法的通知》(晉政發〔2004〕24號)執行。對於科技城認定的高端人才,根據其攜帶科技成果入駐孵化器或組建研發機構的情況,給予30-100萬元科研資助,其團隊給予20-100萬元科研資助。對於引進人才發起成立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並提出科研項目的,省級財政科技計畫給予優先支持。對於在科技城博士後工作站出站後留在科技城創新創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科研資助。對於院士、“千人計畫”“萬人計畫”等特殊人才實行協商引進的政策措施。
第五條 支持創新創業。對於科技城高端人才獲得國家科技計畫支持的,給予10%-30%配套資金;對於申報省級科技計畫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第六條 提供高效服務。科技城設立專門服務機構,開設綠色通道,為引進的高端人才提供工作調動、戶口遷轉、簽證辦理、工商註冊等全方位服務。
改善生活待遇。在住房方面,免費入住科技城專家公寓;在專家公寓未建成前給予房租補貼,或協調就近免費安排住宿;凡願意在科技城範圍內購買商品房的,享受以成本價購房的待遇。在配偶就業方面,隨遷配偶需要就業的,科技城協調提供就業機會;配偶暫時沒有實現就業的,每月給予2000元的生活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在子女上學方面,隨遷子女由科技城提供免費學前教育,並在科技城內建設的優質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在醫保方面,自主選擇省屬三甲醫院落戶醫保手續,每年至少在省屬三甲醫院免費安排高端健康體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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