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山西行動計畫 (2014-2020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山西行動計畫 (2014-2020年)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山西行動計畫 (2014-2020年)的通知
  • 性質:通知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4年2月25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山西行動計畫
(2014-2020年)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現將《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山西行動計畫(2014-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山西行動計畫
(2014-2020年)
(2014年版)
當前,全球新科技革命正孕育突破,新一輪產業變革蓄勢待發。黨的十八大作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大決策,把科技創新作為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國家轉型綜改試驗區建設,實現資源型地區轉型跨越發展,特制訂本行動計畫。
本計畫執行期為2014—2020年,根據形勢變化,依據國家“十三五”規劃,相關指標和內容適時進行調整。
一、行動綱領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轉型綜改試驗區建設為統領,以低碳發展為主題,以增強創新能力為核心,著力發揮市場配置科技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著力提升政府對創新過程的治理能力,著力提升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著力打通科技與經濟的聯結通道,提升區域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強化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實現我省由資源依賴向創新驅動的轉型跨越發展。
目標:到2020年,創新型山西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低碳創新發展成為主導模式,煤基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升。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創新和標準制定取得突破,傳統產業得到有效提升。科技供給能力有效增強,社會創新潛力更好釋放,科技與經濟結合更加緊密,形成創新驅動發展新格局。努力實現以下主要指標: 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GDP)的比重在2012年1.09%的基礎上,年均增長10.9%,到2020年達到2.5%以上。
——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在2012年4383件的基礎上,年均增長10.9%,到2020年達到1萬件以上。
——技術契約交易總額在2012年124.16億元的基礎上,年均增長10%,到2020年達到265億元。
——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GDP)比重在2012年4.7%(按照現有的高新技術產業目錄統計)的基礎上,到2020年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科技成果轉化率每年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科技進步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每年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到2020年達到60%以上。
二、重大創新工程
(一)科技創新城建設工程。
按照《山西科技創新城建設總體方案》,構建“縱橫主軸、一核兩副”的主體框架,打造國際性低碳技術創新高地、國家煤基產業科技中心、山西轉型綜改試驗先導區。
1.部署煤、電和新材料產業創新鏈。吸引一批國內外高端研發機構設立分部。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興建新型科技研發機構,開展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打造低碳技術創新高地。(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2.構建全程化科技服務鏈。重點建設集科技文獻、科學數據、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智慧財產權、標準信息、技術交易、專業諮詢等於一體的科技資源服務平台。建立創業苗圃、創業輔導、創業實訓、專業孵化、企業加速器等企業孵化培育平台。建立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有機結合的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平台,打造面向轉型的創新全面服務高地。(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金融辦)
3.創新體制機制和政策。把市場導向作為組織、管理科技創新活動的前提,建立和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建立人才、土地、資金等要素的管理創新機制。建立創新城統計制度,實行統計考核與激勵機制。按照占用太原、晉中兩市土地面積的比例將投資、稅收等指標分別計入兩市及相關園區。(牽頭單位:創新城領導組辦公室、省統計局)
(二)低碳創新發展工程。
制訂出台《山西省低碳創新行動計畫》,突出低碳發展主題,加強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政策創新的有機銜接,實現高碳資源低碳發展、黑色煤炭綠色發展,全面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1.加快“氣化山西”步伐。用好煤層氣資源管理許可權下放山西的政策,加快建設六大煤層氣勘探開發基地,統籌利用煤層氣、過境天然氣、焦爐煤氣制天然氣、煤制天然氣等。到2020年,逐步實現燃氣在民用領域基本替代燃煤,在重點工業領域部分替代燃煤。(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2.實施低碳科技創新專項。以煤炭資源清潔高效利用為主線,圍繞潔淨煤技術、節能技術、新能源技術以及CO2捕集、封存和利用技術開發,實施低碳科技創新專項,實現核心技術重大突破,引領和支撐低碳創新行動。(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3.推進產業減碳、企業低碳和低碳社會建設主題計畫。提高產業門檻,在煤、焦、冶、電、化工、水泥等高能耗產業,推廣使用低碳工藝技術裝備。開展契約能源管理推廣行動,抓好晉城市國家低碳城市試點,探索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建設太原東山低碳工業園區。提高電能、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終端消費的比例,推進綠色能源消費。探索建立低碳統計制度,營造低碳消費、低碳出行、低碳辦公等文化氛圍。(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委宣傳部)
(三)技術轉移促進工程。
強化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 加快技術市場建設,健全技術轉移機制,完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
1.發展技術市場。整合現有技術轉移和創新服務資源,促進技術市場建設提質升級。建設虛擬和實體市場相結合、各類市場主體相融合、國內和國際資源相配合,體制健全、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運行有序、統一開放的現代技術要素市場。(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在山西科技創新城建設山西技術轉移示範平台。全省建設一批資源配置能力強、服務功能完善、手段先進的新型綜合性技術交易市場和服務當地經濟的專業技術交易所。針對我省創新驅動發展的技術需求,面向全球優選科技成果,建設科技成果儲備中心。力爭每年有100項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轉化。(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2.健全技術轉移機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記制度和掛牌交易機制。積極推動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公共科技成果及其他各類科技成果入場交易。激活技術轉移市場化運作機制,充分發揮技術市場對創新要素的集聚與擴散、價值發現、資源配置及規範交易的重要作用,提升技術市場運行效率。(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完善技術轉移的政策和法規。鞏固和完善技術契約認定製度,提高技術契約減免稅的兌現水平。加快推進《山西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工作。穩定和健全各級技術市場管理機構,加快推進和完善技術市場管理和監督體系建設。開展技術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開展技術轉移機構的信用徵信和績效考核。(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3.培育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深入開展“國家技術轉移促進行動”。發揮現有創業服務中心、技術轉移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務組織的作用,鼓勵興辦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制定技術經紀人資質認證標準和培訓大綱,支持高校建立技術轉移學院,培養技術經紀人隊伍,並與法律、金融、會計、資產評估等服務機構協作,為科技創新和技術轉移轉化的全過程提供綜合配套服務。最佳化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組織制度、運行機制和發展環境,培育“組織網路化、功能社會化、運行規範化、服務產業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
三、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建設行動
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建立內生增長、創新驅動的企業發展新機制。
(一)深化大中型企業研發活動。
加強企業技術創新戰略規劃,將研發活動的投入和績效納入國有企業業績考評體系。省屬重點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達到1.5%以上。加快創新型企業培育步伐,使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牽頭單位:省國資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
健全企業研發機構認定、評價機制及其獎勵辦法,支持企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等。鼓勵企業建立工業設計中心。2020年,省級以上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達到500家以上。(牽頭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二)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認定。
健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機制,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完善企業分類輔導機制。發揮中介機構效能,提供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及認定的全程服務。每年培育100家科技型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加強大中型企業、民營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00家以上。(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三)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培育行動,提升全省產業配套能力。啟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認定工作。建立創新導師制度,引導中小微企業參與科技創新活動。加快建立一批開放性公共科技服務平台,為中小微企業的研發、設計、試驗等提供服務。2020年,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達到10000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中小企業局)
(四)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在裝備製造、現代煤化工、節能環保、新材料、電子信息、現代農業等領域,依託優勢企業,聯合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運用市場機制匯聚創新資源,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立以聯盟為主體承擔重大創新項目的機制。2020年,全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達到25家,其中國家級6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四、重點產業創新行動
圍繞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壯大的發展需求,加強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按照圍繞產業鏈配置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完善資金鍊的總體思路,通過招標、委託和自發等方式,組織引導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合作共同體聯合攻關,開發具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共性技術和產品,搭建創新平台,培育創新團隊,建設產業化示範工程和基地,全面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一)煤炭及煤層氣。
開發大型礦井建設技術及邊角地塊、殘留煤柱煤炭復采、保水、充填開採技術,複雜地質條件下煤與伴生資源安全高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開採技術。開發礦區採空區探測技術。研究礦井瓦斯、煤岩動力、突水、自燃火災及熱害等災害防治技術。(牽頭單位:省煤炭廳)
開發煤礦瓦斯高效增透技術、深部煤層和低透氣性煤層瓦斯安全高效抽采技術、低濃度瓦斯和乏風瓦斯安全高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煤層氣先進勘探技術和安全集輸技術。開展煤層氣直井、水平井開發及綜合利用示範套用。(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煤炭廳、省發展改革委)
研究煤炭洗選、低階煤提質、水煤漿製備等煤炭加工技術和稀缺煤種深度分選技術。研究高灰熔點粘結性煤直接氣化技術。開發煤直接液化高性能催化劑技術、直接液化殘渣氣化及其他高效利用技術。開發中低溫煤焦油制清潔燃料及化學品關鍵技術。推進煤制油、煤制天然氣、煤制烯烴、煤制芳烴、煤制乙二醇等示範布局。(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
(二)電力及新能源。
開發超超臨界燃煤發電、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IGCC)、分散式能源、低熱值煤發電、高效空冷發電等技術。開展大型低熱值煤循環流化床發電、超超臨界發電示範套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開展大型太陽能光伏發電、風光互補發電及分散式光伏發電示範套用。研究非糧生物燃料技術、生物質固化成型燃料技術。開展大中小型沼氣工程及小型發電技術套用示範。(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
(三)新材料。
研究鋁合金板材新型軋制、中厚板固溶淬火、預拉伸與多級時效技術。開發高性能鑄造鎂合金及高強韌變形鎂合金製備技術、低成本鎂合金大型型材和寬幅板材加工及腐蝕控制防護技術。開展鋁鎂合金材料生產汽車零部件、軌道列車等的套用示範。研製石墨烯、高導熱泡沫炭、高性能球狀活性炭等新型炭材料及先進複合材料,合成樹脂、合成纖維、橡膠等新型高分子材料及生物化工材料、納米材料。開展LED、OLED、高純度金屬有機源等研製和套用示範。(牽頭單位:省經信委、省科技廳)
(四)裝備製造。
開發煤炭高效自動化採掘成套裝備、千萬噸級工作面自動化回採裝備及現代煤化工裝備。研發智慧型化重型機械裝備、液壓系統及元器件、紡織成套裝備。研究軌道交通、大型風電成套設備及關鍵部件。開展高功率半導體和光纖雷射器、感測器、高端儀表儀器、智慧型佩戴設備、無人機和3D列印設備等研製。創新“製造+服務”的商業模式,促進高端裝備製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牽頭單位:省經信委、省科技廳)
(五)電子信息。
開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關鍵技術開發和套用。開展專用積體電路、關鍵電子元器件、基礎軟體、新型顯示、高端攝像機技術開發及產業示範。開展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及地理信息等相關軟硬體產品開發及套用示範。開發基於網際網路及移動網際網路的智慧型終端、電子商務、智慧旅遊、遊戲、APP等信息消費產品及平台,促進終端與服務一體化發展。支持面向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工業控制系統等關鍵領域安全技術研發,加快安全可靠通信設備、網路設備等終端產品研發與套用。(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六)節能環保。
開發高效電機、稀土永磁無鐵芯電機和節能變壓器等製造技術。開發爐頂壓差發電、乾法熄焦、轉爐負能煉鋼等關鍵技術。開發鍋爐窯爐節能技術。研究保溫隔熱、防水密封等建築節能關鍵技術。開展高效固體光源等照明技術開發及套用示範。(牽頭單位:省經信委、省科技廳)
重點開展脫硝、重金屬脫除、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技術研究和柴油機(車)排放淨化、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技術研發,推進技術成果轉化套用。開展流域控源減排、水資源循環利用、水環境質量改善、風險防範等整裝成套技術研發和集成,開展流域水環境監控預警業務化運行管理支撐技術研究示範。開展地下水和地表水補排和協同控制技術開發及套用示範。開展高濃度有機廢水、煤泥水、農村廢水等綜合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技術開發及套用示範。開發煤礦粉塵綜合治理、燃煤煙氣排放污染物控制等關鍵技術。開展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業廢物綜合利用技術開發及規模化套用。研究大型爐排爐垃圾焚燒技術和垃圾堆肥技術。開展生態脆弱區、工礦區生態治理關鍵技術開發及套用示範。(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經信委、省水利廳)
(七)新能源汽車。
發揮我省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領域的產業基礎和後發優勢,開展節能和新能源汽車前沿技術及產業共性關鍵技術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示範套用。開展CNG和LNG燃氣汽車技術、電動汽車電池、電機、電控關鍵技術開發。支持開展電動汽車整車研發和生產。布局建設一批電動汽車充換電站。支持太原市、晉城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城市建設。(牽頭單位: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八)生物醫藥。
開發緩釋劑、控釋劑、微囊製劑、靶向納米製劑等新型給藥系統。開發道地藥材提取、提高中藥有效成分含量等的生物技術。開展基因藥物、蛋白藥物、單克隆抗體藥物、治療性疫苗及診斷試劑和血液製品的研製。開展利用基因工程與細胞工程技術選育優良菌種研究。開展重大疾病治療的化學原料藥物研發。開展生物複合肥、生物農藥(獸藥)、生物農業用品製備技術開發和套用示範。(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
(九)現代農業。
開展動植物優異特色新種質、新材料創製和新品種選育。研究良種、良田、良法配套技術,農機農藝融合技術,設施農業集成技術,畜牧業高效生產技術,動植物生物安全技術及應對農業災害技術。開發區域特色小雜糧、畜牧、果蔬、中藥材等綠色無公害生產、貯運物流及精深加工關鍵技術。開發林業生態建設關鍵技術和水資源高效利用技術。(牽頭單位: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
(十)文化旅遊。
開發數字影視、數字圖書、數字地圖、數字景區及三維動畫、多功能信息智慧型終端、智慧型導遊軟體。研究文物保護和修復關鍵技術。(牽頭單位:省文化廳、省旅遊局、省文物局)
五、創新體系效能提升行動
圍繞經濟發展提質增效升級,大力開展產業技術研究院、創新創業園區、創新型市縣建設,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形成全社會創新合力。
(一)組建產業技術研究院。
面向產業共性關鍵技術、重大裝備設計試驗和中小型企業技術創新需求,依託骨幹企業、重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引導建設一批產業技術研究院,探索建立全新的運行機制、用人機制、管理機制、創新機制,有效激活創新要素,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的有機融合。2020年,產業技術研究院達到15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國資委)
(二)建設創新創業園區。
推進太原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二次創業”,加快長治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提檔升級,推進各類工業園區向高新技術產業基地轉型發展,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發展的核心載體。創新“多校一園、一園多區”發展模式,提升大學科技園承載力。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園區建立“企業聯絡員+企業輔導員+創業導師”三級創業服務體系,培養創業孵化服務隊伍,提升孵化器專業化服務能力。(牽頭單位:有關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廳)
(三)啟動創新型市縣創建活動。
充分發揮省會城市科教資源密集優勢,推動太原國家級創新型城市試點建設,實現重大戰略基礎設施、重大戰略主導產業和重大戰略發展平台三大突破。啟動省級創新型市縣建設,部署建設5個省級創新型試點城市、35個省級創新型試點縣(市、區),力爭3個試點市進入全國創新型城市行列,提升創新型市縣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太原、陽泉國家級智慧城市建設,促進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滲透和套用,提升城市信息化和智慧型化水平。(牽頭單位:省科技廳,有關市、縣人民政府)
六、體制機制創新行動
圍繞轉型綜改試驗區建設,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結合起來,改革體制,創新機制,切實形成創新驅動的動力機制。
(一)營造激勵創新的政策環境。
完善創新項目用地服務保障機制,建立土地供給按創新績效配置的制度,按創新能力給予用地計畫指標傾斜。加大財政投資,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公共創新服務平台建設。以資金支持、貼息、後補助、與大中型企業設立聯合研發基金等方式,重點支持產業技術創新、示範工程和創新團隊建設。通過市場機制引導全社會增加產業技術創新投入。創新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支持方式,加大專項基金規模,設立“創新券”,鼓勵中小微企業購買技術和諮詢服務。(牽頭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經信委)
(二)建立科技、金融和產業的融合機制。
圍繞產業發展的科技創新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創新信貸管理機制,以山西省金融服務平台為依託,建立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台,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投放。設立科技支行,制定專門的信貸審批、風險控制和專項撥備政策。創新金融產品,探索企業動產、股權、智慧財產權、訂單等抵質押貸款方式。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設立省級科技型企業上市培育專項基金,通過“一對一”的專業化輔導和資金支持,培育科技企業上市。鼓勵科技型企業利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票據等籌集資金。支持科技型企業通過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加大全省創業風險引導基金規模,推動地方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增強保險服務。創新保險產品,支持科技擔保、網際網路金融等融資模式創新。簡化投保理賠服務流程,試辦小額信貸保證保險,推動發展信用保險業務。(牽頭單位:省金融辦、省科技廳)
(三)完善人才培育、引進和使用機制。
制定創新驅動人才激勵政策。創新幹部選拔使用機制,選拔和培育創新管理人才。加強各級管理部門、各類園區以及大學、科研院所和省管企業創新機構管理崗位負責人的遴選、使用和培育,全面提高創新管理水平和效能。加快高層次創新團隊建設。對接國家“千人計畫”、“萬人計畫”,深入實施“百人計畫”、“三晉學者支持計畫”、“創新團隊培育計畫”,制訂實施國內高端人才引進計畫,加大對創新創業人才、中介人才、複合型人才的發現、培養、引進、使用和資助力度。校企結合,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為生產一線、產業提升提供人才保障。在山西科技創新城建設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對高端人才實行“一事一議”制度。(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創新智慧財產權運用與保護機制。
健全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及平台。開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系統化服務。完善智慧財產權激勵機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授權後2年內未實施轉化的,須公開掛牌交易。在成果所有權不變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者團隊也可自主實施成果轉化。建立智慧財產權法院。(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五)改革科技管理體制機制。
加強重大科技問題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對主導產業、優勢領域涉及的重大科技項目加強基礎和套用聯動研究。強化產學研合作的組織和引導,套用研究和產業化項目申請政府資助,必須以產學研合作為前提。開展技術預見研究,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編制產業創新地圖。建立創新活動標準化提前介入機制。建立科技公共資源開發共享機制,發布“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開放已分享資料夾”和“山西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開放已分享資料夾”,減少重複投入,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率。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和協同創新機制,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評價和獎勵辦法,構建科學透明的科研資源管理、科研項目、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六)健全科技合作機制。
擴大境外合作交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設立、兼併和收購研發機構,支持企業與境外研發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引進或共建分支研發機構等創新載體,探索建設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建立健全省部會商機制,落實會商議定事項,在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產業轉型等方面爭取國家更多支持。加強與發達省市間的學習與交流,積極融入“環渤海”經濟圈,開展區域協同創新,實現互利共贏。建立健全軍民融合技術雙向轉移機制和長效激勵制度,加快呂梁軍民融合創新基地建設。(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省創新驅動行動計畫實施領導組,貫徹落實創新驅動戰略實施的各項任務,統籌行動計畫推進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負責日常管理事務。(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科技廳)
(二)加大政府投入。
省財政設立重大科技攻關專項資金,支持圍繞煤炭產業清潔、安全、低碳、高效發展的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各級政府應不斷加大科技投入,引導和鼓勵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多元化投入,加大科技研發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力度,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三)構建創新文化環境。
大力傳播弘揚創新文化,突出政府創新導向,營造鼓勵探索、勇於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倡導創新教育,培養科學精神和創新意識。開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全面提升公民科學素質。(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科協)
(四)建立考核督查體系。
建立健全創新驅動監測評估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強化投入產出統計監測。建立健全科技進步和創新績效考核體系。探索大中型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進步考核機制。改進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把推進科技進步和創新能力作為政績評價重要內容。(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統計局、省科技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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