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實施意見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實施意見》是太原市人民政府2008年9月26日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實施意見
  • 類型:意見
  • 發布機構:太原市人民政府
  • 文號:並政發37號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實施意見
文化體育
並政發37號

法規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委九屆三次會議提出的大力推進文化強市戰略,為進一步挖掘和保護我市現存歷史文化遺產,弘揚晉陽文化、塑造地方文化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推進特色文化名城建設,市委、市政府決定啟動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工作。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為契機,提高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加大文化遺產保護力度,構建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充分發揮文化遺產在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方針
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堅持依法科學保護,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歷史文化名城建設的關係,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三、任務分解
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分工合作,協調配合。具體分工如下:
(一)市政府辦公廳:統一協調全面工作;負責《太原市政府關於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上報工作。
(二)市新聞中心:負責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進行多形式、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發動。
(三)市規劃局:負責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領導、專家溝通;會同市文物局編寫《太原市政府關於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組織編制《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市區歷史建築、歷史街區的普查工作;配合市文物局、市文廣局完成《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圖集資料》的編寫;配合文廣集團完成《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影視片》的製作。
(四)市文物局:負責與國家文物局的領導、專家溝通,市區文物古蹟的普查工作,負責相關的基礎資料的準備工作,包括太原市的歷史沿革、地方特色和歷史文化價值的說明,太原市的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現狀,拍攝、收集、整理、製作《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圖集資料》中太原市概況、歷史沿革、物質文化遺產等部分;會同市規劃局進行申報請示的編寫及相關規劃的編制。
(五)市文廣局: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製作《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圖集資料》中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并州名人等部分;配合市規劃局進行申報材料的編寫及相關規劃的編制。
(六)市文廣集團:負責拍攝、編輯、製作《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影視片》。
(七)市財政局:負責經費保障工作,具體包括文物古蹟、歷史建築及歷史街區、工業遺產等的普查費用,規劃編制費用,組織專家評審費用,專家組諮詢費用,圖集資料製作費用,影視片製作費用、宣傳費用及上報國務院費用等。
(八)市經委:負責市區範圍內工業遺產的普查工作,提供全市工業遺產的分布、年代、用途、歷史沿革、現狀情況等詳細資訊(圖片、文字),並制定相關的保護利用計畫。
(九)市商務局:負責市區範圍內各老字號的調查、資料收集匯總工作(圖片、文字),並制定相關的保護利用計畫。
(十)市教育局:負責市區範圍內優秀近現代教育建築的調查、資料收集匯總工作(圖片、文字),並制定相關的保護利用計畫。
(十一)市園林局:負責市區範圍內古樹名木的調查、資料收集匯總工作(圖片、文字),並制定相關的保護計畫。
(十二)市民政局:負責提供市行政區劃演變資料,提供市區老地名相關歷史資料。
(十三)市地方志辦:負責提供太原概況、歷史沿革、名人秩事、民俗文化等相關資料;協助申報辦公室進行相關工作。
(十四)市黨史研究室:負責提供我市黨史發展情況、歷史名人、先進事跡等資料。
(十五)市統計局:負責提供太原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統計資料。
(十六)市檔案局:負責提供申報工作所需的各項檔案資料。
(十七)市旅遊局:針對我市現存的文物古蹟、歷史建築、歷史街區、風景名勝等情況,提出相應的旅遊組織規劃。
(十八)市房地局:負責文物古蹟、歷史建築、歷史街區等的修復保護中涉及的直管公房的置換工作和屬於直管公房的歷史建築的修繕保護工作。
(十九)市發改委:負責文物古蹟、歷史建築、歷史街區等修復保護的立項工作。
(二十)市建管委:負責文物古蹟、歷史建築、歷史街區等的修復保護中涉及城市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十一)市國土局:負責文物古蹟、歷史建築、歷史街區等的修復保護中涉及土地管理的相關工作。
(二十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縣(市、區)名鎮名村調查、申報工作,本縣(市、區)文保單位、歷史建築、歷史街區、工業遺產、名老字號等的修繕保護工作,本縣(市、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保護、傳承工作;協助申報辦公室做好文物古蹟、歷史建築、歷史街區、名老字號、古樹名木等的調查核實、上報工作。
四、工作步驟
申報工作從2008年9月開始,到2009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2008年9月―12月)
1.成立申報領導組、專家諮詢組。
2.〖jp3〗開展文物古蹟、歷史建築及歷史街區、工業遺產等的普查工作。
3.收集、整理相關基礎資料。
4.開展《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
5.邀請專家諮詢組對申報工作、規劃編制進行諮詢。
6.公布太原市歷史建築名單。
7.向省政府申報太原市歷史街區名單,待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8.向省政府申報《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
9.提請省政府向國務院申報《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
(二)第二階段(2009年1月―9月)
1.編寫《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圖集資料》。
2.製作《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影視片》。
3.邀請國內專家對《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進行評審,並對申報工作提出諮詢意見。
(三)第三階段(2009年10月―12月)
提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專家對我市申報工作進行考察、審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申報工作水平
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是我市文化名城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各部門要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上來,切實做好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工作。為保證申報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成立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領導組(名單詳見附屬檔案1),由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兵生擔任組長。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成立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專家諮詢組(名單詳見附屬檔案2),聘請建築、規劃、文物、歷史、考古等方面的國內知名專家,為申報工作出謀劃策,集思廣益。
(二)加大經費投入,保障申報工作順利進行
為保證申報工作的順利進行,市政府把申報工作的各項費用列入市級財政預算,並逐步加大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的投入。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的相關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的投入。設立重點項目引導、獎勵資金;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投入。同時,制定相關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保單位、歷史街區、古鎮古村、工業遺產的保護開發,積極參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建設。
(三)認真落實責任,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申報名城工作點多、面廣,涉及部門眾多,各部門要根據責任分工,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計畫和方案,精心組織實施,把任務層層分解,逐項落實,建立目標任務考核制,對分解任務實施跟蹤考核。市政府要把申報名城工作作為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政績考核的組成部分。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相關部門要積極參與配合,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步調一致,聯合行動,形成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的強大動力,確保每項工作有序開展。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申報濃郁氛圍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通過舉辦展示、論壇、講座等活動和開設專題、專欄等方式,多形式、多層次地宣傳介紹文化遺產及保護知識,使保護和建設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活動家喻戶曉,人人盡知,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活動氛圍。オ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屬檔案1: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領導組名單
組 長:張兵生 (市委副書記、市長)
常務副組長:李俊明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 組 長:范世康 (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張 政 (副市長)
吉久昌 (副市長)
張 波 (市政府秘書長)
成 員:楊繼承 (市政府副秘書長)
郭治明 (市規劃局局長)
李 鋼 (市文物局局長)
孟德東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新聞中心主任)
孫 (市發改委主任)
陳向陽 (市經委主任)
孫榮琨 (市建管委主任)
趙喜順 (市商務局局長)
馬兆興 (市教育局局長)
任德勝 (市民政局局長)
梁爭平 (市財政局局長)
張寶玉 (市國土局局長)
張 勇 (市統計局局長)
劉 g (市旅遊局局長)
王 忠 (市園林局黨組書記)
張雙娥 (市房地局局長)
吳國榮 (市文化廣播電視局局長)
賈立進 (市檔案局局長)
王建華 (市委黨史研究室主任)
安 捷 (市地方志辦主任)
張慧林 (市文廣集團總裁)
常 青 (小店區區長)
陰國平 (迎澤區區長)
韋和平 (杏花嶺區區長)
白玉明 (尖草坪區區長)
張齊山 (萬柏林區區長)
馮 霞 (晉源區區長)
李文清 (古交市市長)
張 強 (清徐縣縣長)
薛東曉 (陽曲縣縣長)
張秀武 (婁煩縣縣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
辦公室主任:郭治明(兼)
常務副主任:白樹棟(市規劃局助理調研員)
副 主 任:劉 軍(市文物局副局長)
安俊躍(市文廣局副局長)
趙 欣(市文廣集團副總裁)
成 員:高 輝(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主任)
汪 艷(市規劃局副總工,總工辦主任)
王建廷(市規劃局用地規劃處處長)
胡 泊(市文物局文物處處長)
李 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
郭述平(市文廣局社會文化處處長)
辦公室設三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 長:郭治明(市規劃局局長、市申報領導組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劉 軍(市文物局副局長、市申報領導組辦公室副主任)
(2)資料影視組
顧 問:王繼祖(市政協原副主席)
組 長:芝效林(市規劃局原總工)
副組長:安俊躍(市文廣局副局長、市申報領導組辦公室副主任)
趙 欣(市文廣集團副總裁、市申報領導組辦公室副主任)
李 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
(3)規劃編制組
組 長:白樹棟(市規劃局助理調研員、市申報領導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副組長:高 輝(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主任)
附屬檔案2:太原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專家諮詢組名單
周乾峙 兩院院士、原建設部副部長、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主任
羅哲文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文物學會會長
王景慧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顧問總規劃師、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委員、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古城保護學術委員會主任
朱自煊 清華大學教授、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委員
黃景略 國家文物局考古專家組組長、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委員
汪志明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規劃師、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委員
徐光冀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國家文物局考古專家組成員
李錦生 山西省建設廳總規劃師
郭廷儒 山西省建設廳規劃處處長
李會智 山西省文物局研究員
宋建忠 山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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