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麻風病症狀監測實施方案(試行)

山東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山東省麻風病症狀監測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檔案

麻風病是我省重點防控的傳染病之一,早期發現和治療潛在麻風病例是控制麻風病危害的關鍵措施。為全面貫徹落實《山東省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11-2020年)》,做好我省麻風病例早期發現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新發患者畸殘發生,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監測目的
(一)開展麻風病症狀監測,轉診麻風病疑似病例。
(二)儘早發現潛在病例,減少畸殘發生。
(三)分析麻風病例就診規律,為做好病例早期發現提供依據。
二、需監測的臨床症狀
出現下列一項或多項症狀的病例,應當納入麻風病症狀監測範圍:
(一)持續3個月以上的皮膚損害,長期診斷不明或療效不佳;
(二)面、手、足麻木或感覺異常,伴有或不伴有皮損;
(三)醉酒樣面容,或面、手、足等部位腫脹;
(四)眉毛脫落;
(五)手足或其他部位無痛性燙傷、潰瘍;
(六)組織液塗片查見抗酸桿菌;
(七)組織病理學:真皮內查見上皮樣細胞肉芽腫或泡沫細胞肉芽腫,和/或查見抗酸桿菌;
(八)家人等密切接觸人群曾患麻風病,高度懷疑自己患病。
三、監測試點單位和工作內容
(一)監測試點單位
在全省部分三級醫院和皮膚病防治研究院(所)開展麻風病症狀監測試點,具體監測試點單位為:
1.73家三級綜合醫療機構(附屬檔案1);
2.32家三級中醫醫院(附屬檔案2);
3.9家市級皮膚病防治院(所)(附屬檔案3)。
(二)工作內容
1.院內人員培訓
各監測試點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院內培訓,套用省皮膚病性病防治研究所(以下簡稱省皮防所)製作的標準課件對皮膚科、眼科、內科(含神經科及風濕科)、外科等臨床醫生進行麻風病臨床症狀和診斷相關培訓,上述科室臨床醫生培訓率不低於90%,並安排相應工作任務。
2.科普宣傳
各監測試點單位要在皮膚科門診候診區張貼全省統一製作的麻風病早期發現宣傳掛圖和海報,在皮膚科診室擺放麻風病宣傳折頁,利用機構內視頻設備播放麻風病科普宣傳動漫視頻。
3.麻風疑似病例轉/會診
監測試點單位臨床醫生髮現症狀監測範圍內病例後,應先請皮膚科醫生進行院內會診或將病例轉診至皮膚科,由皮膚科負責將疑似病例轉診至省皮防所進一步明確診斷。
4.疑似病例轉診流程(附屬檔案7)
(1)病例核心信息報告
監測試點單位皮膚科工作人員應第一時間將擬轉診的疑似病例核心信息報告省皮防所工作人員,以便後者隨時關注疑似病例就診情況。
(2)填報轉診單
監測試點單位皮膚科工作人員負責填寫紙質版《山東省疑難皮膚病患者轉診單》(附屬檔案4)和《山東省麻風病疑似病例轉診登記表》(附屬檔案5),並在轉診當天通過山東省皮膚病性病專業質控中心網站上報電子版轉診單。
(3)確定就診時間
監測試點單位工作人員與省皮防所工作人員聯繫,預約好疑似病例的就診時間,通知疑似病例持《山東省疑難皮膚病患者就診單》(附屬檔案6)按預約時間到省皮防所就診。
(4)分診疑似病例
每周一上午和周三上午,省皮防所接診各監測試點單位轉診來的麻風病疑似病例。導醫根據各監測試點單位上報的疑似病例核心信息或紙質就診單將疑似病例分診至特定專家門診。
(5)接診疑似病例
省皮防所接診專家根據病例病情開展臨床檢查及必要的實驗室檢查。明確診斷後,將病例轉回原就診單位接受治療。
(6)反饋診斷結果
省皮防所工作人員在接診後2周內向各監測試點單位工作人員反饋已就診病例的診斷結果。
(7)病例就診情況通報
省皮防所須做好接診病例登記,每周通報各監測試點單位已轉診病例的實際就診情況,每月通報各監測試點單位轉診任務完成情況,同時抄報省衛生計生委疾控處和各市衛生計生委疾控科。未就診的疑似病例不計入監測單位工作任務數。
(8)失訪疑似病例追蹤
對於失訪的高度疑似病例,應通過轉診醫師電話追蹤、疑似病例居住地縣級麻防單位現場走訪等方式進行追蹤。
四、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全省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管理。每年部署年度工作任務,通報各市症狀監測工作進展和疑似病例轉診情況,分析和解決各市症狀監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各市衛生計生委負責轄區內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將其作為當地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常規內容,將麻風疑似病例轉診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對各監測試點單位的考核指標。
(二)省皮防所
負責全省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的具體實施,聯合省內知名皮膚科專家成立全省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專家委員會,組織開展人員培訓,並參與全省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的現場督導與年度工作考核。
(三)各監測試點單位
各監測試點單位要成立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指定由皮膚科具體承擔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安排專人負責病例轉診等相關工作。監測試點單位要制定並落實麻風病疑似病例院內轉、會診制度,如期開展院內人員培訓,按時完成本單位的疑似病例轉診任務。
五、監測指標及要求
(一)監測指標
每家監測試點單位每月至少成功轉診1例麻風疑似病例,每年不少於12例。
(二)資料管理與套用
監測資料如《山東省疑難皮膚病患者轉診單》、《山東省麻風病疑似病例轉診登記表》等應長期存檔保存,定期加以分析利用。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項目檔案資料管理,規範保存各類工作痕跡資料,按實施方案要求做好信息統計上報,並切實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經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許可,不可泄露相關數據和資料。
(三)資金使用管理
根據安排,工作經費將根據各監測試點單位轉診任務完成情況從中央補助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中予以撥付,超支部分從省級麻風病防治經費中予以列支。各監測試點單位要嚴格資金使用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六、督導考核
各市要加強轄區內麻風病症狀監測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工作情況定期通報。省衛生計生委將每半年對各市症狀監測工作開展和完成情況進行1次工作督導,每年底對各市疑似病例轉診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並通報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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