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體育局2011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公布山東省體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體育局2011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 地區:山東省
  • 類型:公開報告
  • 國家:中國
簡介,概述,

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公布山東省體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概述

本報告由概述、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九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統計時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健全組織領導體系
為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確保國家和省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得到全面、正確、有效施行,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副局長李政任組長,辦公室主任張炳臣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及辦公室工作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協調工作,科宣處負責官方網站信息公開工作,各處室各有一位同志負責本處網站信息公開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一是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按照“誰製作、誰公開,誰保存、誰公開”的原則,責任處室負責公開其製作、保存的已明確內容的政府信息。對是否發布信息有爭議的,報局辦公室審核,經分管負責人批准後,由相關責任處室發布。二是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擬定信息的處室負責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進行初步審核,經分管領導或局長審定後由各處室公開。對不能確定是否應該公開的信息,報有關主管部門或同級保密部門審查。三是政府信息新聞發布制度。對事關全省體育工作大局的重要事項、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或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參與的重大活動等,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或協調新聞媒體參與事件報導等形式,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上公布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600餘條,其中,機構領導、設定及人事類信息7條,政策法規、規範性檔案類信息20條,業務工作類信息1000餘條,規劃計畫、統計類信息10條,招標採購信息9條。
我局積極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採取多種形式,努力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一是充分發揮“山東省體育局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網站上設定了政務公開、辦事服務、公眾參與、全民健身、競技體育、體育產業、青少年體育、科技宣傳、熱點訪談、健身指南等欄目,及時充實和更新,保證了網站信息豐富、鮮活。二是召開了山東省第一屆全民健身運動會、全省中小學生體育聯賽、東平國際龍舟邀請賽3次新聞發布會。三是我局領導2次通過陽光政務熱線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交流,主動公開民眾健身服務、體育產業發展等職能領域的有關信息,解答民眾提出的諮詢建議。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未收取任何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明確工作責任,嚴格落實制度,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2011年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不當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開規程還不夠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有待健全等。今後,我局將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擴大信息公開量,規範工作流程,拓展公開渠道;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建立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
九、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及附表
沒有需要說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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