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低碳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精神,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碳排放強度下降約束性指標,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制定本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精神,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碳排放強度下降約束性指標,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低碳引領,明確綠色轉型目標方向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低碳發展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和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抓手,瞄準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堅持排放強度和配額總量雙控,堅持存量降碳和增量添綠並舉,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舊動能,培育壯大綠色低碳新動能,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下降,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全省二氧化碳排放在2027年左右達到峰值,支持最佳化開發區域碳排放率先達到峰值,建立碳排放達峰倒逼機制,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按照國家部署啟動運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和評價考核制度基本形成,低碳試點示範進一步深化,綠色發展新動能不斷壯大,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三)工作路徑。
1.突出低碳引領。明確“美麗山東、綠色轉型、低碳引領”的整體工作定位,把低碳發展理念貫穿到能源、產業、城鎮化、生態環保、社會建設等各方面和全過程,激發綠色低碳轉型新動能。
2.注重條塊結合。低碳發展綜合性強、涉及面廣,要進一步增強各級各部門節能降碳的責任感和積極性,激發企業和社會大眾參與的主動性,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
3.發揮市場調節。抓住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運行的契機,充分運用好碳配額這一環境權益調控手段,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各級政府和重點企業變“要我降碳”為“我要降碳”。
4.創新工作載體。從能源轉型、產業發展、市政建設、共建共享等多個方面,制定培育綠色低碳新動能的行動計畫,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確保落實到基層和企業,真正取得實效。
二、堅持多措並舉,開創降碳工作新格局
(一)推進結構降碳。
1.推動產業低碳化升級。進一步健全完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標準,分類施策化解過剩產能。深入實施《山東省推進工業轉型升級行動計畫(2015-2020年)》和22個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採用先進適用節能低碳環保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瞄準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實施《山東省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行動計畫(2016-2020年)》,推動重點領域和產業轉型發展。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計畫,提高化肥利用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業廳)
2.促進能源低碳化轉型。把清潔低碳能源作為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堅持清潔利用化石能源與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並舉,嚴格實行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努力壓減省內煤炭消費總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積極推進煤炭洗選和提質加工,大力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完善天然氣基礎設施,推動天然氣在工業燃料、交通、民用等領域套用,擴大天然氣消費市場,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快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開發套用,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較“十二五”末下降10個百分點左右;天然氣、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均提高到7%左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3.努力增加各類碳匯。實施好“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治理,建設綠水青山新山東。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加強重點造林工程建設,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公益造林,開展“綠滿齊魯·美麗山東”國土綠化行動。實施林業生態修復與保護工程、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努力增加林業碳匯,到2020年,全省林木綠化率提高到27%。加快發展海底森林修復技術,擴大海底森林規模化;最佳化發展經濟藻類養殖和貝類養殖,努力增加海洋碳匯。發揮濾食性魚類對水質的淨化作用,實施城市水系和水源地“放魚養水”工程,保障水域生物多樣性和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清潔。實施黃河三角洲、濱海、南四湖等濕地修復恢復工程,建設一批濱海、濱河、湖區濕地公園,進一步提高濕地的固碳能力。(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
(二)推進區域降碳。
1.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功能定位、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因素,分類確定各市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期間,濱州、聊城市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23%、22%,青島、淄博、棗莊、煙臺、濰坊、濟寧、泰安、萊蕪市各下降21%,濟南、日照、臨沂、德州、菏澤市各下降20.5%,東營、威海市各下降20%。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7個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要結合大氣污染防治特別是煤炭消費壓減工作,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著力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加快推進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確保“碳霾協同治理”取得實效。制定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完善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各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統計局,各市人民政府)
2.制定分區域峰值年目標。青島、煙臺市力爭2020年前實現峰值年目標,探索開展碳排放總量控制;濟南、濰坊市力爭2025年前實現峰值年目標,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為特徵的生產、生活、消費方式和符合市情的低碳發展模式。其他市要建立碳峰值倒逼機制,制定具體的達峰時間表和路線圖,在2027年左右實現達峰並爭取儘早達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3.深入開展低碳試點示範。選擇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生態功能區、工礦區、城鎮等重點區域,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為重點,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積極推動國家低碳城(鎮)試點建設。建立完善碳足跡評價體系,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遊、低碳企業和低碳產品試點。以投資政策引導、強化金融支持為重點,推動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貧困地區低碳轉型發展。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旅遊發展委、省扶貧辦)
(三)推進智慧降碳。
1.加強低碳技術研發套用。加快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範套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鼓勵在煤基行業和油氣開採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技術研發及規模化產業示範。(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
2.提升節能降碳信息化水平。突出“產業智慧化、智慧產業化”,運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及大數據管理等技術,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線上監測,建立能源消耗資料庫和區域能源信息化監管平台,針對區域內不同行業、產品、工藝的用能質量需求,規劃和設計能源梯級利用流程,根據能量品位逐級利用,使能源在產業鏈中得到充分利用,實現企業能源精細化管理,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選擇設區市開展智慧節能工程示範試點,與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相結合,利用信息化服務手段,為企業、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實時能耗數據和能耗分析信息化服務。到2020年,建成5-6個智慧節能套用示範市,建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100個。(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四)推進市場降碳。
1.加快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國家出台關於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規定後,根據我省實際制定有關配套管理辦法,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政策體系。加強碳排放配額分配管理,對納入碳市場的重點行業控排企業實施嚴格的配額管控制度。立足我省碳交易實際,建立省級碳排放註冊登記系統。建立科學合理的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探索多元化市場交易模式,促進企業節能減排降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2.提升碳排放權交易支撐能力建設。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推進機制,落實相關工作經費,加強工作力量。健全完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平台,形成常態化的數據報送機制,構建國家、省、市、企業互聯互通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核查體系。加強碳排放權交易支撐機構建設,支持省工程諮詢院、省科學院等機構開展專業諮詢服務,推進與相關省市開展區域合作。整合多方資源,培養壯大省內碳交易專業技術支撐隊伍,加強第三方核查機構監管,建立專業技術機構考核評估制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三、瞄準高碳行業,改造提升傳統舊動能
(一)電力行業。加快淘汰煤電行業落後產能,“十三五”期間優先淘汰30萬千瓦以下的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重點建設大容量、高參數、低排放煤電機組。大力推廣汽輪機通流部分改造、鍋爐煙氣餘熱回收利用、電機變頻、供熱改造等成熟適用技術以及能源分質梯級利用,加快現役機組改造升級。積極推進農村電網改造、智慧型電網建設,完善電網結構,加快推進輸、變、配電環節節能降損改造,最佳化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加強對企業自備電廠、區域性熱電廠的能源和碳排放的監督與管理。到2020年,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00克/千瓦時,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後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10克/千瓦時;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825克/千瓦時以內。(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鋼鐵行業。積極推進鋼鐵行業去產能,大力實施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打造精品鋼品牌和基地。加大節能改造力度,加強鋼鐵生產過程中餘熱余能的回收利用,提高轉爐、各工序水的回收綜合循環利用,延伸鋼鐵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加快推廣新一代鋼鐵流程技術,大型高爐高效、節能、環保和長壽綜合技術,積極套用冶金工藝“界面”技術,促進生產流程整體運行穩定協調,實現緊湊化、連續化和高效化生產,重點發展熱軋冷軋薄板(帶)、中厚板、不鏽鋼板帶、優特鋼、H型鋼、高強度鋼筋、優質線材、優質管材等節能產品。到2020年,噸鋼綜合能耗降至570千克標煤以下、噸粗鋼碳排放降至1.52噸二氧化碳以下。(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三)有色行業。嚴格控制行業新增產能,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產品檔次低、生產技術落後、規模小的銅、鋁冶煉企業。加強高精度鋁及鋁合金中、厚板的熔煉與鑄造工藝技術、熱軋、冷軋加工技術、線上淬火工藝、多級時效熱處理等關鍵技術的研發套用,降低電解鋁電耗。推廣強化旋浮銅冶煉、富氧底吹、富氧側吹、合成爐熔煉等富氧熔煉工藝和雙旋浮冶煉、雙底吹冶煉、雙側吹冶煉等冶煉技術,降低銅電解工序能耗。到2020年,電解鋁交流電耗下降到13200千瓦時/噸以下,碳排放下降到9.1噸二氧化碳/噸以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四)石化行業。採用系列新型技術提高採油節能水平,改造提升現有乙烯生產系統。針對我省地煉企業較多的特點,加快淘汰落後機電設備,提高石油煉製裝置開工負荷和換熱效率,最佳化操作,降低加工損失,打造山東地煉節能低碳燃油新品牌,實現山東地煉綠色可持續發展。到2020年,原油加工平均綜合能耗降到63千克標油/噸、碳排放下降到158千克二氧化碳/噸。(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五)化工行業。採用系統能量最佳化、節電、餘熱余壓利用等技術,對傳統化工裝備提升改造,推廣高效節能型技術和裝置。努力調整產品結構,控制低檔產能規模,發展高性能、綠色、安全、特種化學工業產品。鼓勵新型煤制氣生產企業在不增加能耗總量的基礎上,發展烯烴、芳烴等高附加值產品。規範輪胎再製造秩序,鼓勵膠粉和再生橡膠綜合利用。到2020年,化工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15%左右、碳排放降低18%左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六)建材行業。全面推進水泥行業清潔生產,鼓勵企業對現有粉磨系統進行節能改造,對生產線的顆粒物排放進行綜合治理。實施平板玻璃產能減量調整,由政府投資的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要率先採用低輻射鍍膜玻璃門窗。鼓勵新型牆體和屋面材料、新型建築構配件和部品部件、絕熱隔音材料、建築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開發與生產。推廣建築陶瓷乾法制粉、連續球磨、輥道窯及餘熱回收綜合利用、節能窯爐以及除塵、脫硫、脫硝技術與裝備。到2020年,建材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下降至4.05噸二氧化碳,日產4000噸以上規模的水泥生產線能耗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平板玻璃深加工率達到60%以上,低輻射鍍膜玻璃套用比例達到40%,生產線能耗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七)造紙行業。研發置換蒸煮、生物酶促製漿、高得率製漿、中水回用等清潔節能製漿技術,提升高強度、功能化、環保型、高附加值造紙技術。控制一般產品產能規模,開發和增加高得率漿和再生纖維原料造紙產品,大力發展專用信箋、特種筆記本、精美包裝、藝術壁紙和中高檔辦公用紙、產業用紙等高附加值產品。適應紙消費市場變化,轉變創新行銷理念,發展自主品牌行銷和品牌網路行銷。完善政策措施,促進再生纖維回收利用。在有條件的國家和地區整合木漿原料資源,加快發展地產秸稈清潔生產製漿。到202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至1.74噸標準煤,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降至4.42噸二氧化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四、落實五大行動,加快培育低碳發展新動能
(一)低碳能源倍增行動計畫。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口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7%,發電裝機容量突破3000萬千瓦。
主要任務:堅持統籌規劃、陸海並舉,統籌風能資源分布、電力輸送和市場消納,有序推進風電發展;充分發揮我省太陽能資源豐富、分布廣泛、開發利用基礎較好的優勢,大力推進太陽能利用;以生物質能資源的能源化循環利用和清潔利用為重點,堅持因地制宜、多元發展,推動生物質能資源規模化和市場化開發;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能,探索發展海洋能,科學發展抽水蓄能,安全有序發展核電。
重點工程: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進能源生產和能源消費革命的總要求,結合我省資源稟賦和開發利用基礎,規劃實施“綠色電力供應工程”“綠色熱力保障工程”“綠色燃料補充工程”“區域能源轉型示範工程”“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示範工程”“新能源微電網套用示範工程”,不斷增加清潔能源供應,轉變能源發展方式,推進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相關部門配合)
(二)節能環保產業壯大行動計畫。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培育10個節能環保產業示範縣(市、區),建成10個節能環保產業特色基地,全省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萬億元。
主要任務:一是圍繞高效鍋爐、高效電機、高效配電變壓器、高效節能照明產品、資源綜合利用裝備產品、新能源運輸工具、大氣治理、水處理等重點領域,大力提升節能環保技術裝備水平,推進節能改造和節能技術產業化;二是加快節能服務業發展,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和節能環保產業龍頭企業,依託自身技術產品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採用契約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提供社會化節能服務;三是培育發展節能專業機構,推動節能診斷、監測、審計、評估和認證等第三方節能專業機構發展,規範節能服務市場,促進節能專業化發展。
重點工程:一是特色基地培育工程,在全省培育10個規模效益顯著、產業特色鮮明、功能設施完善的特色基地;二是高耗能行業能效提升工程,實現高耗能行業節能標準全面提升,重點能耗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三是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全省現役低效和排放不達標的爐窯基本淘汰或升級改造,先進高效鍋爐達到70%以上;四是重點領域污染防治工程,全省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先進環保工藝、技術得到普遍推廣,先進環保裝備(產品)在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廣泛套用;五是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工程,到2020年,全省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92%,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88%,全省再製造技術、規模及餐廚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水平居全國前列;六是園區循環化改造工程,力爭到2020年,全省所有國家級園區和省級園區完成循環化改造;七是綠色工廠創建工程,按照用地集約化、生產潔淨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則分類創建綠色工廠,到2020年,全省創建100家綠色示範工廠。(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部門配合)
(三)低碳建築推廣行動計畫。
工作目標:到2020年,縣級及以上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全面執行綠色建築設計標準,新增綠色建築2億平方米以上,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比例達到30%以上;濟南、青島市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和縣(市)分別達到25%、15%以上。新建節能建築4億平方米以上,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分別達到100%、99%。完成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3000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築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以上。
主要任務:一是建立綠色建築全壽命周期管理模式,新建建築全部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開展省級綠色生態示範城區、城鎮建設,促進綠色建築規模化、區域化發展;二是推進工程建設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和鋼結構建築,在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築,推廣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培育壯大裝配式建築產業,開展裝配式建築性能和部品部件評價,創建一批國家和省裝配式建築示範城市、示範工程和產業基地;三是建立完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技術體系,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示範,引導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集中連片示範建設;四是大力推廣綠色施工模式,積極創建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加強建築垃圾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五是加快發展套用節能、利廢、安全、環保的綠色建材,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培育壯大綠色建材產業發展,促進綠色建材與綠色建築融合發展;六是加強建築垃圾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
重點工程:一是實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程,將節能改造與舊城功能最佳化提升有機結合,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同步推進節能改造,具備條件的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項目可同步進行節能改造;二是實施新建建築能效提升工程,全面執行居住建築節能75%、公共建築節能65%設計標準,分類制定建築全生命周期能源能耗標準定額,實行建築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制;三是實施裝配式建築推廣套用工程,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項目及政府投資工程全面採用裝配式建造,新供應建設用地按比例建設裝配式建築,住宅全面推廣預製樓梯、疊合樓板等成熟預製部件和推行裝配式裝修,積極推廣百年建築技術體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部門配合)
(四)低碳交通創建行動計畫。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和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在2015年基礎上分別下降2.1%、6.8%、6%、10%和2%;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和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2.6%、8%、7%、12.5%和2%;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在2015年基礎上顯著提高。
主要任務:一是建設城市綠色交通體系,落實《山東省綜合交通網中長期發展規劃(2014-2030年)》,加快構建客運“零距離換乘”、貨運“無縫銜接”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二是培育綠色低碳基礎設施,繼續推進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與服務系統(ETC)建設,穩妥、有序地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站、充電樁等設施建設;三是調整最佳化交通能源結構,大力推廣套用節能環保型運輸車船,積極發展汽車列車、新型頂推船隊,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舊車船,引導營運車船向大型化、專業化、標準化、低碳化方向發展;四是提升綠色智慧型交通能力,引導交通運輸企業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綠色等級評價,鼓勵採用租賃代購模式推進清潔能源交通運輸裝備套用,創新網路化運輸等集約高效運輸組織模式,提高交通運輸效率。
重點工程:一是綠色交通城市創建工程,積極推進濟南、青島、煙臺、濰坊、臨沂、日照、濟寧、聊城市等綠色交通城市創建工作;二是綠色循環低碳示範公路建設工程,加快國省道停車區、高速公路服務區和物流企業LNG加氣站建設,形成1-2條生態環保、安全節約的綠色循環低碳示範公路;三是綠色循環低碳港口建設工程,加快青島港、日照港等綠色循環低碳港口建設,將京杭運河航道打造成低碳內河水運通道;四是新型運輸組織方式推廣工程,加大甩掛運輸、多式聯運等新型運輸組織方式推廣,推廣港口綜合節能、太陽能在公路系統的套用、能源利用監測等先進技術和模式。(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相關部門配合)
(五)全民低碳行動計畫。
工作目標:到2020年,力爭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900萬噸標準煤以內,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0%;制度健全、管理規範、運作良好的碳普惠制初步建立,商業與居民生活節能低碳水平明顯提高,全社會綠色低碳意識顯著增強。
主要任務:一是開展低碳建築行動、低碳辦公行動、低碳出行行動、低碳食堂行動、低碳信息行動、低碳文化行動,推動公共機構率先節能降碳;二是倡導低碳消費理念,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動低碳進商場、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營造全社會參與節能低碳的良好氛圍;三是制定碳普惠試點工作方案,初步搭建全省碳普惠制推廣平台,研究與碳排放權交易及低碳政策有機結合。
重點工程:一是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工程,創建一批管理科學精細、資源利用高效、技術成熟先進、踐行綠色低碳的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二是高效節能產品推廣工程,引導企業開展綠色行銷,鼓勵流通企業採購綠色建材、綠色家具、節能電器等消費產品,推動節能環保產品進超市、上專櫃,引導居民購買和使用高效節能產品;三是低碳旅遊推廣工程,大力發展綠道和綠色休閒旅遊,鼓勵旅遊沿線開發趣味性、體驗性、參與性項目,吸引遊客自願步行,打造以休閒健身為主題的旅遊路線,鼓勵景區(點)配備低碳交通工具,建設以低碳為特徵的新型景區,同時,鼓勵旅遊生產經營單位積極利用新能源材料,廣泛運用節能節水減排技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低資源消耗目標;四是碳普惠制試點創建工程,選擇並推動若干地市、縣(市、區)啟動碳普惠制試點建設,搭建省級碳普惠制推廣平台,建立基於碳普惠制的省核心證減排量交易及補充機制,指導各試點地區開展碳普惠制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機關事務局、省商務廳、省旅遊發展委、省教育廳)
五、完善保障機制,確保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負責《方案》實施的統籌協調,研究確定低碳發展的重大政策、體制機制創新、重大事項、重大工程建設等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方案》實施的組織推進工作。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行動計畫,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遴選一批綠色低碳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項目,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各市要將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府工作報告,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管理體制。各級各部門要搶抓綠色低碳發展機遇,將低碳發展作為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搶占低碳技術、低碳產業制高點,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紮實推進省、市、縣三級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充實人員力量,強化工作監督管理。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加快培養研發、專業技術人才,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後備隊伍建設。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三)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家其他專項資金,加大地方應對氣候變化專項支持力度,創新資金使用方式,加強資金使用監管,集中支持低碳發展行動計畫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出台綜合配套政策,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更好發揮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作用,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發揮政府引導作用,落實涵蓋節能、環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綠色採購制度。落實有利於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規範並逐步取消不利於節能減碳的化石能源補貼。完善區域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十三五”低碳發展目標任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細化項目清單,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金融辦、省物價局、省地稅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基礎統計核算體系。建立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加強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強化統計基礎能力建設。建立完善省市兩級常態化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體系,加強清單成果轉化套用,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台賬記錄。逐步建立完善省市兩級行政區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提高數據質量。(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
(五)積極推動開放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氣候和環境資金機構治理,利用相關國際機構優惠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省內低碳發展工作。廣泛開展跨區域交流合作,積極借鑑生態文明試驗區、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的先進經驗。結合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促進低碳項目合作,推動海外投資項目低碳化。積極推進清潔能源、防災減災、生態保護、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等領域國際合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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