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通知》2014年10月20日下達。

山 東 省 人 民 政 府
  關於調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通知
  魯政字〔2014〕214號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0日,國務院以國函〔2014〕139號文批覆我省,同意對德州市部分行政區划進行調整。為做好有關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撤銷陵縣,設立德州市陵城區,以原陵縣的行政區域為陵城區的行政區域,陵城區人民政府駐臨齊街道中興路155號。
二、望你們按照行政區劃管理等有關規定,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認真做好有關行政區劃調整工作。要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最佳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結束後,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專題報告省政府。
三、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變更,要按照有關規定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重新勘定,並將勘界成果報省民政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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