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舉辦陳介祺藝術節的批覆

同意於2016年9月2日—7日在濰坊市濰城區舉辦首屆陳介祺藝術節,主辦單位為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按照中央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規定,遵照《節慶活動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清組發〔2015〕1號)、《山東省節慶論壇展會活動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魯辦發〔2014〕19號)相關規定,嚴格控制活動規模和經費支出,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做到簡樸務實高效。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舉辦陳介祺藝術節的批覆
魯政字〔2016〕187號
濰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舉辦陳介祺藝術節的請示》(濰政呈〔2016〕4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於2016年9月2日—7日在濰坊市濰城區舉辦首屆陳介祺藝術節,主辦單位為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政府。
二、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按照中央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規定,遵照《節慶活動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清組發〔2015〕1號)、《山東省節慶論壇展會活動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魯辦發〔2014〕19號)相關規定,嚴格控制活動規模和經費支出,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做到簡樸務實高效。
三、要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強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應急演練,加強人員檢查及現場管理,確保活動安全有序開展。
四、主辦單位不得進行違規宣傳,不得隨意改變活動名稱和增減主辦單位,不得違規邀請領導幹部出席。
五、主辦單位不得以舉辦活動為由,向下級單位、企業和個人收費、攤派、拉贊助、轉嫁費用,不得使用財政資金邀請各類名人明星,不得借舉辦活動發放禮金、禮品、貴重紀念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六、活動結束一個月內,你市要將活動內容、規模、費用總額和安全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自查情況,報全省清理和規範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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