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

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是在校黨委、省學聯的領導下和校團委的指導下實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學生自治民眾組織,代表和維護廣大學生的根本利益,是學校黨政聯繫廣大同學的橋樑和紐帶,是引領學生先進思想、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推進校園文化繁榮的主力軍,具有法定性、政治性、官方性、唯一性。

2015年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當選為全國學聯第二十六屆代表大會代表團體,時任校學生會主席劉錦韜同學作為全國學聯二十六大正式代表參加了大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
  • 外文名:The Student Union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性質:學生自治民眾組織
  • 地區:山東
  • 建立時間:2010年
機構設定,文化體系,章程,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主要部門,辦公室,國旗班,人力資源部,調研部,權益部,女生部,聯絡部,體育部,學習部,實踐部,創業服務部,宣傳部,新媒體部,新聞部,網路部,學生社團聯合會,宿舍管理委員會,大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中心,大學生藝術團,青年志願者協會,素質拓展與認證中心,大學生安全委員會,

機構設定

學生會下設20個院級學生分會、15個內設部門、7個直屬單位,學生會實行主席團負責制。15個內設部門包括辦公室、國旗班、人力資源部、調研部、權益部、學習部、體育部、聯絡部、女生部、實踐部、創業服務部、新聞部、網路部、宣傳部、新媒體部。近年來,在校黨委、省學聯的正確領導下,在校團委的悉心指導下,在全校各部門、各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學生的積極參與下,第二屆學生會以“服務學校中心工作、服務學生成長成才”為目標,秉承“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踐行“有困難找學生會”的理念,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原則,引導青年學生志存高遠、德才並重、情理兼修、勇於開拓,在思想引領、權益維護、校園文化、創新創業、學習交流、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社會實踐、自身建設等諸多領域不斷創新,以實際行動切實服務同學成長成才,為學校的建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文化體系

工作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工作理念:有困難找學生會
工作原則: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服務 自我監督
工作定位:貼近社會熱點 貼近學校發展 貼近學生成長
工作作風:蓬勃朝氣 昂揚士氣 浩然正氣
工作要求:勤於學習 善於創造 樂於奉獻
工作使命:面向廣大同學的共同願望 面向特殊群體的不同要求 面向高水平大學學生會建設
工作願景:追求卓越 全面發展 共創和諧

章程

山東理工大學第四屆第一任學生會主席團
部門名稱
職務
姓名
學院
主席團
主席
滕達
經濟學院
副主席
劉恆嘉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劉中乾
生命科學學院
周鵬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初佳婧
機械工程學院
副主席兼學生社團聯合會理事長
胡培文
美術學院
副主席兼大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中心主任
季贇
化學化工學院
副主席兼大學生藝術團團長
郭夢夢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副主席兼青年志願者協會會長
王超
化學化工學院
副主席兼第二課堂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孫一銘
交通與車輛工程學院
副主席兼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
任首龍
化學化工學院
副主席兼大學生安全委員會主任
李長治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副主席兼國防教育學生委員會主任
孔祥娣
法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英文名稱為The Student Union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二條 本會接受校黨委和上級學聯的領導,接受校團委的指導幫助,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山東省學生聯合會章程》,並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
第三條 本會的一切權力屬於全體會員。會員行使民主權力的機構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各學院學生代表大會和全班學生會議。
第四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創新創業創優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有益於成長成才的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同學的聯繫,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五)引導和支持學生社團健康發展,配合團組織加強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服務;
(六)規範學生幹部的產生和配備,強化學生幹部的民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第五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和各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大會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督。常務代表委員會、執委會主席團由學生代表選舉產生,對學代會負責,報告工作,並受其監督。各級學生組織機構的職權劃分遵循在校學生會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原則。
第六條 本會聘請校團委幹部任學生會秘書長,代表校團委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凡取得山東理工大學學籍的本科和專科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根據本章程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三)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本會內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會員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
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間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九條 會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第十條 各級學生會幹部除履行會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第三章

權力機構

  
第一節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 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二條 學代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學代會代表以學院為單位民主選舉產生。各學院代表名額根據各學院本專科學生總數按比例分配。校學生會也可單獨選舉若干代表。在學代會召開期間,學代會代表享有如下權利:
(一)就學代會職權範圍提出議案的權利;
(二)就上一屆執委會、常代會所有工作報告進行質詢的權利。
學代會代表亦應履行如下義務:
(一)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
(二)按時出席學代會;
(三)認真履行職責。
第十三條 學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審議上屆執委會主席團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學生會的工作方針;
(二)審議學生會章程;
(三)選舉新的執委會領導機構;
(四)確認各學院推選的校常務代表委員會委員;
(五)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 學代會表決除章程修正案以外的其他問題時,以全體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第二節 常務代表委員會
第十五條 常務代表委員會(簡稱常代會)是學代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權力機構,執行由學代會賦予的職權。
第十六條 常代會委員從學代會代表中民主選舉產生,對所在學院的會員負責。常代會委員民主選舉產生常代會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不召開學代會的年份,會長團進行中期調整。常代會會長和副會長組成會長團。
第十七條 每任會長團的任期至下一任會長團產生之日為止。
第十八條 常代會實行合議制,會長主持常代會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常代會決議需經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十九條 常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本章程、監督其執行實施;
(二)在不召開學代會的年份選舉執委會主席、副主席,在執委會主席、副主席空缺時進行補選;
(三)根據執委會主席團提議,決定執委會各部門(單位)負責人的任免,接受執委會成員的辭職;
(四)審議和批准執委會每學期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審查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執委會主席團工作,有權對主席團成員提出質詢,被質詢者必須予以答覆;每學期對執委會主席團成員投信任票,作為對其工作評價的依據;
(五)罷免常代會會長團成員和執委會主席團成員;
(六)聽取、收集對學生會工作和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於兩周內予以答覆;
(七)在換屆選舉前,提交需由大會審議的各種檔案、各項辦法和有關委員會的組成名單;
(八)領導各學院常代會;
(九)遇有特殊問題,主持調查工作;
(十)召集學生代表大會,在必要時召集臨時學生代表大會;
(十一)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行使學代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 常代會委員,不得兼任校學生會執委會幹部和學院學生會執委會的主要幹部。
第二十一條 各學院學代會有權罷免及補選本學院的校常代會委員,但補選需在常代會委員人數不足應有人數的三分之二時進行。

第四章

執行機構

  
第一節 執行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 執行委員會(簡稱執委會)由主席團、直屬部門、中心單位和各學院執委會組成。
第二十三條 執委會實行主席團負責制。
第二節 主席團

  
第二十四條 執委會主席團是執委會的領導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十一人。
第二十五條 主席團由學代會民主選舉產生;不召開學代會的年份,對主席團進行中期調整。
第二十六條 主席團的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章程,執行學代會及常代會的決議,制定學生會執委會總體工作計畫,領導各部工作;
(二)決定執委會機構設定,向常代會提名任命各直屬部門(中心單位)負責人;
(三)領導各學院學生會工作;
(四)籌備下屆學代會的召開,向學代會報告工作;
(五)決定其他執委會的重大問題,行使其他學代會賦予的職權。
第二十八條 在學代會閉會期間,執委會主席團向常代會負責、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其監督檢查。對常代會的提案,及時解決(或與學校有關部門商榷),並給以答覆。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常代會交給的事務性工作。
第三節 內設部門和直屬單位

  
第二十九條 各內設部門和直屬單位為執委會處理日常工作,開展活動的常設職能機構。
第三十條 各內設部門和直屬單位由第一負責人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

第五章

基層組織

  
第一節 學院學生會

  
第三十一條 學院學生會是本會的學院級組織,受所在學院黨組織和校學生會的雙重領導,接受所在學院團組織的指導和幫助。
第三十二條 學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院學代會)是學院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學院會員選舉產生,對其負責,並報告工作。學代會選舉產生學院學生會常代會、執委會領導機構,分別為學院學生會的常設權力機構和最高執行機構,分別受校學生會常代會、校學生會執委會的領導,並向其報告工作。
第三十三條 學院學生會的組織機構、職責許可權、工作程式原則上與校學生會對應,應參照本章程的原則由各學院學生會制定。
第二節 班委會

  
第三十四條 班委會是本會的最基本單位,由全班大會直接選舉產生,對全班同學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學院黨政和學院學生會的雙重領導。
第三十五條 班委會的組織機構,職責許可權,工作程式由所在學院的學生會和學院行政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在學生會內具有最高效力,學生會內的任何機構不得制定與本章程相牴觸的規章、檔案、決定。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在修正時,需由常代會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向學代會提出修正案,學代會在審議後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校學生會常務代表委員會。

主要部門

辦公室

負責校學生會檔案、規章制度的起草、歸檔及管理;負責校學生會重要會議,參與校學生會重大活動的策劃、組織、協調和保障工作;負責校學生會的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負責辦公室值班與來訪人員的接待;負責學院學生會工作考核;協調校學生會其他部門和中心的工作。

國旗班

負責學校每周一的升旗儀式,同時負責每年元旦、國慶節等相關重大節日的升旗任務。此外,國旗班也是校團委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時常組織一些以宣傳愛國主義為主,多種內容並包的活動,以促進學校愛國主義教育的深入發展。

人力資源部

監督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情況,負責校學生成員的測評考核工作;負責學生會納新統籌組織工作,對校學生會幹部的選拔、任用提出建議;建設完善學生會人事、建設制度,擬訂校學生會幹部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學生會幹部的教育培訓活動;協助校團委完成學生幹部資格認證及大學生赴基層團組織掛職工作。

調研部

調查學生所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和思想動態;針對社會熱點,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對學生會工作進行調研,調查與反饋學生會工作的開展情況,為學生會工作開展提供決策依據;對關於學生權益的相關問題進行專題調研。

權益部

維護同學的合法權益,在同學中普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相關知識;向學校相關部門表達學生訴求,成為學生與相關部門溝通的橋樑;為同學辦事提供指引,安排大學生事務中心的維權值班。

女生部

根據女同學自身發展和特殊利益的需要,及時反映和解決女生普遍關心的問題,維護女生的正當權益;積極組織和開展例如“卓越女生素質拓展訓練營”等適應女生特點、有利於女生健康成長的各項活動,加強女生“自立、自強、自尊、自愛”教育,幫助女生樹立新時代女性形象;組織女生進行思想、學習和生活交流。

聯絡部

組織策劃校學生會校外活動;牽頭舉辦學生會主席論壇,協助主席團聯繫各院學生會以及其他高校學生會;為學生會工作爭取外部支持。

體育部

組織開展“一二·九體育活動”、“三走”等全民健身系列活動;開展“陽光體育節”等全校性籃球、排球聯賽類的學生體育活動;舉辦體育知識講座、培訓等活動,普及體育知識,引導同學們科學鍛鍊身體。

學習部

組織開展例如“稷下湖畔對話”等各種學習競賽和學習經驗,學習方法的交流活動,協助校團委做好“稷下大講堂”工作;積極參與學校學風建設,為同學的學習活動提供服務;協助學校教務部門開展相關學習學術工作。

實踐部

為同學們提供認識社會、服務社會的實踐平台,培養和提高同學們的社會實踐能力;在校內外開展相關社會實踐活動;為學校社會實踐團隊和個人提供組織引導服務,開展相關社會實踐培訓工作。

創業服務部

負責我校“挑戰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的組織動員、籌備策劃、評審總結;邀請知名企業家等各行各業領軍人物,承辦校級“創業論壇”;增進與各學院科創部的交流,確保賽事的正常組織以及負責各學院的“創業論壇”的監督評議,提高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氛圍。

宣傳部

校學生會宣傳部是在我校學生會的領導下,在與校學生會其他部門的協調合作、互相幫助下,協助校學生會通過各種渠道傳播校學生會文化、宣傳校園文化及展現校園精神風貌,面向我校廣大學生的一個職能部門。現主要工作以手繪、視頻、條幅、展板印製為主。校學生會宣傳部願意耐心等待,只為你的到來。

新媒體部

維護學生會微信、微博等便捷式信息宣傳載體;針對新媒體宣傳平台,利用QQ群等,結合社會熱點、時尚文化、學生特點、校園動態編輯相關原創性宣傳內容;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學生會線上宣傳活動。

新聞部

負責學生會所有活動的照片拍攝和新聞報導工作,負責學生會各項宣傳文稿的撰寫工作,保存學生會各項工作的活動照片和新聞紀實類稿件資料。

網路部

網路部是負責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網站建設的部門。運用PS對網站的創新設計,以及網站的專業維護和管理,是網路部的重要任務。在學校師生間建立溝通交流平台、傳遞學校最新信息、實現無紙化宣傳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的高新技術部門。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網站最大特點是,它除了發布學生會各部門工作信息、發布學校最新活動動態,還是廣大學生們線上維權的保障。信息化發展已成為時代的主流,掌握著前沿網路技術的網路部也將扮演學生會信息化進程中的核心角色。在這裡你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力,做創新風格的網站設計;在這裡,你可以玩轉photoshop成為作圖大咖。

學生社團聯合會

對全校各學生社團進行服務、監督、指導和管理,促進社團良性發展,指導學院社團聯合會開展工作。通過組織學生社團舉辦豐富多彩的活動,營造濃厚的校園文化氛圍,助力學生個人素質的全面提高。
①綜合部:擬定社團聯合會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校社聯及社團檔案資料整理存檔,負責組織相關會議及信息通知;管理社聯資金賬務、物資及社團活動場地,監督全校各社團財務情況;對各學生社團換屆調整的規範性進行監督指導;以及對社聯內部成員進行人事考核評估,對全校社團骨幹進行定期系統培訓。
②監察部:監察全校社團的日常活動,並進行評議考察;深入校內各社團,調查研究各社團基本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問題並反饋;對違反社團管理條例的社團進行調查處理,並上報社聯備案;負責全校社團及會員權益維護工作,受理會員投訴,將處理意見上報理事會備案;組織開展社團註冊。
③策劃部:負責了解校內外社團發展情況,評估我校社團發展實際,規劃全校社團發展思路並上報理事會;收集社團先進的發展理念,推廣良好的社團發展模式;制定優秀社團評選方案,定期進行社團量化考核;負責策劃社聯活動及“眾團出擊”品牌活動。
④活動部:組織社團聯合會全校各類社團“眾團出擊”等相關品牌活動;組織各社團間的交流、學習活動以及社團聯合會的內部活動;對社團進行幫扶,執行社團幫扶的具體方案。
⑤文化部:負責管理社團活動室及社聯文化氛圍營造,對全校社團工作和校社聯的各項活動進行及時宣傳,樹立社聯的良好形象;做好社聯新媒體的運營及理工社團網站的信息收集和維護工作;宣傳優秀社團及社團先進個人的經驗事跡,編輯出版《社團工作簡訊》。
⑥外聯部:為社團聯合會的各項活動爭取校外贊助支持;負責與其他兄弟院校社團聯合會及部門的聯繫,為其他各職能部門提供信息支持,負責大型活動的對外聯繫工作;搭建社團與企業合作平台,為社團聯繫社會資源,為社團走出學校搭建橋樑。

宿舍管理委員會

山東理工大學學生會宿舍管理委員會主要任務是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按照學工處、團委和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在學生公寓方面工作的具體要求,與學生公寓黨小組共同參與學生公寓社區內治安綜合治理和積極開展公寓文化建設工作。通過治安聯防,宣傳、組織,增強學生的治安防範責任感,加強學生自身安全防範意識。
①綜合部:協助主任開展工作,做好活動前的準備工作;負責起草、制定宿管會有關檔案,掌管好宿管會各種文書、資料及各種物品;負責辦公用品的申請、領取和使用;負責經費的預算、支出、收入登記;負責安排宿管會有關會議,做好與會人員的簽到並做好會議記錄;負責每學期的宿管會學生幹部的考評。
②宣傳部:負責做好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的宣傳,積極配合宿管會各部開展工作,做好活動的各方面的宣傳工作;對各樓宣傳欄提供宣傳內容並定期更換,對各樓宣傳組進行考核;及時向各級刊物、報紙等校內外媒體投遞稿件。
③文體部:負責學生公寓的文化建設工作,組織、策劃公寓各樓層、宿舍間的文體、娛樂活動,豐富社區文化,推動社區精神文明建設;對宿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宣傳工作提供各類輔助性材料。
④督查部:負責安排學生公寓的紀律檢查,安全防護工作。成立督查小組,檢查監督各個部門的工作並將情況及時上報;在一定範圍內酌情處理突發緊急事件,並及時匯報有關部門;維護好公寓日常管理秩序;在開展活動時負責好會場治安,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
⑤聯絡部:為宿管會的各項活動爭取校外贊助支持;負責其他中心及部門聯繫,為其他各部門提供信息支持;負責大型活動對外聯繫工作。

大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中心

負責我校大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活動,通過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技創新與創業活動,增強大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營造濃厚的校園創新創業氛圍。
①綜合部:負責科創中心財務及辦公室資產;負責組織迎新晚會、元旦晚會及素拓等活動;負責科創中心測評及幹部資格認證工作;科創中心檔案及規章制度的起草等工作。
②研究諮詢部:負責對我校創業工作及大學生創業群體的需求開展調研,撰寫《創業政策彙編》、《創業手冊》等;參觀走訪企業孵化器,調查了解高校創業孵化園,採訪校內優秀創業者,掌握大學生創業的發展趨勢。
③競賽服務部:負責我校“挑戰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的組織動員;增進與各學院科創部的交流,確保賽事的正常組織,增強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氛圍。
④教育培訓部:邀請知名企業家,承辦學校“創業論壇”;負責各學院承辦“創業論壇”的監督評議;組織開展全校創業精英組成的“創業骨幹訓練營”;舉辦全校創新創業導師參與的“創業工作坊”。
⑤學術科技部:負責管理建設“極客學院”,為在校學生提供一個學習交流創新思維的平台;組織開展全國大學生金融挑戰賽、哈爾濱大學生創業大賽等賽事;策劃組織“山東理工大學科普知識競賽”系列活動。
⑥文化宣傳部:負責內部專項技能培訓(包括新聞、單眼、photoshop、視頻等);負責科創中心及各部門的資料收集和視頻、海報、單頁、文化牆的製作;負責科創中心活動照片拍攝和新聞撰寫及科創中心QQ的日常運營。
⑦理工創客工作室:負責理工創客微信公眾平台的日常運營工作。
⑧KAB創業俱樂部:KAB,英文全稱Know About Business,意思是“了解企業”。俱樂部下設3個部門,負責校內創業服務與創業宣傳活動。主要負責開展各類創業實踐活動,組織開展創業沙龍活動以及加強與全國各高校KAB創業俱樂部的工作交流。
⑨孵化園管理中心:負責孵化園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入駐的項目進行管理與服務,促進所有孵化項目間的交流與合作;聯繫各個學院的孵化園,組織參觀校外孵化器。

大學生藝術團

通過開展專項藝術培訓,加強素質教育,為各學院培養藝術骨幹;結合組織開展大型精品校園文化活動,加強藝術實踐與指導,切實提高教育培訓質量,濃厚校園藝術氛圍。
①綜合部:負責藝術團規章制度起草,文印整理歸檔與管理;活動的宣傳、策劃、ppt、海報、音頻、視頻拍攝與製作、組織協調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微信公眾號日常維護。
②演藝部:負責校級活動的主持、話劇表演、演唱曲目,管理考核及校內文藝演出節目編排等工作。
③舞蹈部:負責舞蹈部成員進行各種舞蹈形體的培訓,編排校級大型演出活動舞蹈作品、培訓管理考核及相關演出工作。
④禮儀部:負責學校各種大型活動的禮儀工作;禮儀基礎和形體以及彩妝的培訓工作。
⑤銅管部:負責秋季運動會、校級大型活動演奏曲目排練,小型室內樂節目編排、日常培訓管理考核及相關演出工作。
⑥技術部:負責團委活動場地(大學生藝術廣場、大學生藝術中心多功能廳)使用管理,設備維護;負責音響、燈光操控技術、以及大型活動後勤保障工作。

青年志願者協會

協調組織校內大小志願服務活動,通過定期招募志願者給廣大同學提供參與志願服務的平台,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增強當代大學生的志願服務意識。
①秘書處:負責青協日常綜合性事務的處理,檔案資料的歸檔、整理以及辦公室的管理工作;負責青協各項會議的組織、記錄及所需會議室的申請工作;負責青協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負責青協辯論制度及意見整理;協調其他部門保障青協整體運轉。
②人力資源部:監督校青協幹部的工作情況,負責校青協成員的評測;對校青協幹部的選拔、任用提出建議;負責組織校青協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活動;負責落實青協制度;負責青年志願者的招募註冊和協會參與各類志願服務人員的工時統計及人員調動。
③對外聯絡部:負責校青協的對外聯絡工作,協助主席團聯繫各高校、社會上的公益組織;組織策劃校青協校外活動,聯繫各個校內公益組織,加強同各個組織的日常交流,召開公益組織座談會。
④宣傳推广部:負責協會微信公眾號、微博、網站等各大媒體的運營,為協會大型活動的開展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協會相關新聞的採集、編寫、發布,網路信息的互動,志願服務活動的宣傳、推廣及重要通知的下達工作;通過網路媒體等方式進行志願服務宣講,擴大活動覆蓋面,提高協會影響力。
⑤金暉行動項目部:負責“深深學子情,共映夕陽紅——為老志願者金暉行動”,組織協會志願者開展關心離退休教職工、社區老年人志願服務活動,包括粽情端午、共度重陽等品牌活動。
⑥關愛行動項目部:負責“青春助力,攜手同行——關愛農民工子女志願服務專項行動”,組織協會志願者開展學業輔導、親情陪伴、感受城市、自護教育、愛心捐助等內容的志願服務活動。
⑦醫療健康項目部:定期進行醫療技能培訓工作,在校園、醫院、社區進行醫療自護、保健宣傳、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緊急救援等志願服務,包括舉辦醫療技能大賽、進行防治結核病、愛滋病日宣傳等品牌活動。
⑧綠色先鋒項目部:主要負責與環保相關的志願服務項目,包括“環保和諧美”環保工藝品大賽,“挑戰二十一”等品牌活動。

素質拓展與認證中心

負責全校學生素質拓展與學分認證的組織實施工作。
①綜合部:綜合部負責保證中心工作有序進行,致力於策劃組織各項活動,對中心結構,工作時間有一個整體上的規劃和了解。在整理好各個學院素質拓展資料後,交由其他部門審核,同時負責中心的宣傳工作,將中心日常事務整理成文後進行分類,確保中心各項材料的妥善安排和保存。
②策劃部:加強部門內部建設,提高部門成員的綜合素質;做好部門內外的協調工作,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匯報本部工作情況;根據工作站階段性的具體情況,組織策劃部門內的具體工作。
③項目部:負責全校學生素質拓展學分認證與抽查回訪工作,組織召開全校素質拓展相關學生幹部培訓會。

大學生安全委員會

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團結和帶動廣大學生參加校園安保活動,維護校園秩序,及時發現情況和問題,組織和發動民眾形成治安防範網路,並有效地開展群管、群防、群治活動。
①綜合部:面向廣大學生加強國家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社會公德和校規校紀宣傳教育;落實大學生安全委員會內部資料的整理、匯總、存檔工作,編制內部通訊錄;負責大學生安全委員會年度工作情況匯總。
②安全宣傳部:面向廣大學生做好校園法輪功等邪教、非法傳銷等相關安全宣傳教育;通過校內外論壇、貼吧、部落格、QQ群、虛擬社區等網站進行網上輿情監控,發現不良信息要及時上報;做好相關活動照片拍攝及活動報導的撰寫;負責製作維護宣傳展板、條幅、單頁等實際宣傳載體;在各學院開展宣講工作。
③安全管理部: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校園安全的相關工作,做好校園治安巡邏、校園交通安全秩序等相關工作,維護校園治安、交通秩序;做好大學生社團活動的安全審批和安全保衛工作;安排夜間巡邏工作。
④消防部:面向廣大學生做好校園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好大學生滅火器材的使用培訓;協助相關部門建立和完善所管區域內的建築物防火檔案,繪製所管區域內的建築物平面圖,標明建築物各部位的使用情況及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舉行“消防技能大比武”等特色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