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山東仲裁發展促進會)

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

山東仲裁發展促進會一般指本詞條

2016年6月7日上午9點,由省法制辦組織的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成立大會在濟南山東大廈金色大廳隆重召開。省政府法制辦黨組書記、主任孟富強,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邢洪銳,對外經貿大學教授、著名仲裁專家沈四寶先生,中國政法大學仲裁研究院副院長兼秘書長姜麗麗,廣西、遼寧、江蘇仲裁協會和仲裁學會的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會議由省法制辦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周立軍主持。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章程》等有關檔案和第一屆理事、常務理事候選人名單,選舉孟富強為會長。推舉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和對外經貿大學沈四寶教授為顧問。[1]

6月28日上午,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正式掛牌,成為我省唯一的省級仲裁行業組織。

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是經省民政廳批准成立的社會團體,在主管部門省法制辦的指導下,聯繫指導全省仲裁工作,宣傳仲裁法律制度,規範管理仲裁機構和仲裁員執業,組織業務培訓與理論研究等。促進會正式掛牌,標誌著黨和政府有了聯繫仲裁理論和實務工作者的溝通橋樑和紐帶,仲裁機構有了事業發展的代言人,必將對我省仲裁工作的長足發展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和深遠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
  • 外文名:the Promoting Assoication of Arbiral Develop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性質:
本會是全省從事仲裁理論和實務工作的組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全省性、非營利性仲裁業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仲裁理論和實務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宗旨: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團結全省仲裁理論和實務工作者,以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引導,堅持的黨的基本路線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服務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為中心,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為目標,理論聯繫實際,積極開展仲裁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保障會員權利,加強對仲裁實務工作的監督管理,促進仲裁事業的科學發展,為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優質高效的仲裁服務。
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的成立
2016年6月7日上午9點,由省法制辦組織的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成立大會在濟南山東大廈金色大廳隆重召開。省政府法制辦黨組書記、主任孟富強,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邢洪銳,對外經貿大學教授、著名仲裁專家沈四寶先生,中國政法大學仲裁研究院副院長兼秘書長姜麗麗,廣西、遼寧、江蘇仲裁協會和仲裁學會的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會議由省法制辦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周立軍主持。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章程》等有關檔案和第一屆理事、常務理事候選人名單,選舉孟富強為會長。推舉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和對外經貿大學沈四寶教授為顧問。
會上傳達了副省長夏耕6月3日對成立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的重要批示。夏耕指出,成立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是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推動仲裁工作健康深入發展的必然要求,是仲裁工作者翹首以盼的行業盛事,必將對我省仲裁事業的長足發展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和深遠影響。夏耕要求,省法制辦要繼續履行好職責,把握促進會的發展方向,指導促進會嚴格按照章程開展工作,幫助促進會切實承擔起行業管理、理論研究、宣傳培訓等任務,為各仲裁機構搭建一個優質的發展平台,使我省仲裁機構趕超國內先進的仲裁機構,並與國際接軌,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更好地服務於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當選會長孟富強發表了就職講話。他指出,仲裁發展促進會的成立,有利於加強仲裁行業監督,促進仲裁事業的健康發展;有利於整合全省仲裁資源,提升仲裁的整體水平;有利於統一規範仲裁機構運作方式,推動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先進仲裁制度,助推山東仲裁在新的征程上行穩致遠、提質增效。
孟富強強調,仲裁發展促進會必須牢固樹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意識,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積極踐行新理念,為確保“十三五”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提出了仲裁發展促進會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任務,要注重理論研究,築牢仲裁事業發展基石;要強化行業管理,推動仲裁工作規範、健康、持續發展;要做好宣傳推行工作,不斷擴大仲裁影響力;要廣泛開展交流溝通,營造仲裁良好發展環境;要加強自身建設,打造一流社會組織。
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正式掛牌
6月28日上午,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正式掛牌,成為我省唯一的省級仲裁行業組織。省法制辦主任、促進會會長孟富強同志,省法制辦副主任周立軍同志出席掛牌活動。掛牌活動結束後,孟富強會長、周立軍副主任到促進會辦公室與濟南、青島、淄博仲裁委駐會代表和有關處負責同志進行座談。孟富強會長親切詢問了駐會代表的日常生活情況,聽取了他們作為仲裁工作者代表對促進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孟富強會長指出,成立仲裁發展促進會,是落實省委省政府改革精神的重要舉措,符合仲裁工作實際,符合仲裁事業的發展方向和規律,要切實轉變理念,實現從行政管理到行業自律管理的轉變,真正促進仲裁事業的繁重健康發展。孟富強會長要求,促進會秘書處要儘快開展工作,將第一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逐項抓好落實。當前要充分把握《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的立法契機,爭取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仲裁發展促進會的法律地位;要進一步加大對外交流力度,組織專門考察團赴有關省、市先進仲裁機構調研學習;要加強與有關高校仲裁研究培訓機構的合作,提高仲裁員和仲裁機構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打造優質的仲裁工作隊伍。
山東省仲裁發展促進會是經省民政廳批准成立的社會團體,在主管部門省法制辦的指導下,聯繫指導全省仲裁工作,宣傳仲裁法律制度,規範管理仲裁機構和仲裁員執業,組織業務培訓與理論研究等。促進會正式掛牌,標誌著黨和政府有了聯繫仲裁理論和實務工作者的溝通橋樑和紐帶,仲裁機構有了事業發展的代言人,必將對我省仲裁工作的長足發展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和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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