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全福,1946年10月出生於湖南省望城縣,畢業於湖南醫科大學醫療系神經外科專業。原湖南省衛生廳助理巡視員、省人民醫院院長、省人大代表、全國百佳醫院院長。
2006年12月15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屈全福受賄112萬餘元,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屈全福
- 畢業院校:湖南醫科大學
案件結果,人物評價,人物“四宗罪”,
案件結果
法庭經審理認定,屈全福在擔任湖南省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糾合其女屈怡或單獨收財物折合人民幣1125723.5元。
雖然屈全福有著曾經廉潔的形象做幌子,但終於還是東窗事發,還牽連了自己年輕的女兒。2005年11月28日,屈全福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2006年12月15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屈全福受賄112萬餘元,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已追繳的屈全福受賄犯罪所得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人物評價
“屈實際上是一隻‘三位一體’的蛀蟲,他不僅是虛高藥價的‘受害者’,還是直接‘受益人’,更是‘助推器’。他助推了醫藥行業的不正之風,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新浪網評)
人物“四宗罪”
屈全福四宗罪:
藥品回扣 共22餘萬元
基建撈錢 56餘萬元
醫療回扣 一個項目收禮12次
女兒下水 從20萬回扣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