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均衡論

局部均衡論,用以分析單個市場、單個商品的價格與供求關係變化的一種經濟理論,與一般均衡論相對立,由劍橋學派創始人馬歇爾和其主要代表庇古所倡導,後為美國張伯倫和英國瓊·羅賓遜所發展。一般均衡論認為,各種經濟現象都可以表現為數量關係,各數量關係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並且在一定條件下達成均衡。要確定某些經濟變數的值,不應只尋找其經濟變數的唯一決定,而應把不同經濟變數的關係表現為函式關係,並藉助於數學方程組來求得它們的值。而局部均衡論在分析經濟現象時,只取其影響特彆強烈的變數,而略去其他變數的影響,來表示它們之間的均衡關係,即假定商品或生產要素的價格只取決於它自身的供求狀況,而不受其他商品的價格和供求狀況的影響。局部均衡分析和一般均衡分析所考慮的影響均衡的因素在範圍上儘管有所不同,但兩者都是運用力學上的均衡概念來說明資本主義的經濟現象,它們只注重數量關係的研究,用函式關係來代替經濟關係,強調各種經濟力量能經常達到的均衡狀態,而沒有對經濟範疇的本質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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