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

信仰中國/福音中華工程---將榮耀歸給上帝,將利益和發展歸給中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
  • 性質:教會
  • 教派:基督教
  • 國家:中國
基本信息,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使命,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社會服侍工作守則,尼尼薇合眾國基督教會設定,尼尼薇合眾國基督教會核心信念,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信仰,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章程,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會訓,

基本信息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The Church of Nineveh united)於2011年12月15日成立,強調會眾要向人作見證﹐在人前承認主耶穌是主﹔在言語上和行為上活出基督徒的榜樣。忠心地遵照主的教訓﹐彼此相愛,破除宗派的界限和隔閡﹐援助那些因信仰受逼迫的﹐並把福音傳給外邦人﹐直到地極,要愛整個人類大家庭--不分膚色和種族,為他們帶來希望和改變生命。信仰中國/福音中華----將榮耀歸給上帝,將發展和利益歸給中國。
一個人有沒有信仰也許不重要,一個民族有沒有信仰就重要了。
一個官員有沒有信仰也許不重要,一個執政集團有沒有信仰就很重要了。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使命

基督徒在世的使命,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上帝對這個世界的愛以及上帝對人類持續不斷的憐憫和公義。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社會服侍工作守則

世界上無論在哪一個國家,政府都在想法設法為那些窮苦困頓的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幫助。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認為這樣還不完備,還必須為這些人提供另一種營養品__上帝的愛。
一切為不幸者做的,就是為耶穌做的。若不是為耶穌而做,則毫無價值。基督徒與社會工作者的本質區別就是:我們都是為窮人或不幸者服務,但基督徒服務於窮人的目的,是服侍基督。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同工社會服侍原則:
人渴,不僅是缺少飲水,更包括渴望和平與公義;
人餓,不僅是缺少食物,更包括需要愛與被愛,即精神的糧食;
人赤身露體,不僅是需要衣服,更包括渴望人的尊嚴;
人無家可歸,不僅是因為沒有陋室,更包括渴望他人的理解,支持和一顆無暇的愛心。

尼尼薇合眾國基督教會設定

進到世界中,就是神所造的世界,是具有他形象的人所住的地方;這是基督曾到過的世界,也是他如今差遣我們去的世界。這世界是我們歸屬之地,是我們的競技場,我們在其中生活,付出愛,見證,服事,受苦,受死,一切都是為了基督。
離開靠椅,走進公共領域。”(Out of the pew and into the public arena.)
口號:從我們這代開始中國宣教士將福音傳遍天下。
中華清教徒聖經神學研究院;中華基督教文化事業促進會;中華基督教青年會;中華促進道德和預防惡習委員會;中華宣教士圖書館;中華大學生寒暑假聖經學校(學生志願海外宣教運動)。中國法律與公義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Law and Justice,ACLJ);《中國基督徒人》雜誌;國際救濟與發展祈福行動委員會(Operation Blessing,OB);基督教聯盟委員會;中華查經大會。
1, 參孫弟兄會;2,馬利亞(伯大尼)姊妹團契;3,居比路/古利奈紀念會;4,蘭菲爾禱告會;5,腓利傳教士團契;6,亞居拉/百基拉夫妻團契;7,耶孫青年學子團契;8,亞伯拉傳福音團契;9,彼得教會合一團契(彼得是世界上第一個發現耶穌是誰的人,彼得是在基督里信徒團契中的第一位,彼得開始了所有在耶穌基督里的信徒團契,不與任何教會成為一體,也不限制在任何教會,卻包含一切教會中愛主的人。);10,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社會責任委員會;11,住屋委員會;12,社區或種族關係促進委員會;13,自然環境關懷小組;14,維護胎兒權益小組;15,反墮胎運動;16,少數民族的關懷小組;17,探望病人或有需要者;18,福音探訪組;19,宣教禱告組;20,音樂小組;21,現代問題小組;22,閱讀小組;23,社會研究小組;24,行動小組。

尼尼薇合眾國基督教會核心信念

通過研讀聖經,我們確切地相信:
神是三位一體的真神
聖父、聖子、聖靈是三個位格,同一本質的真神。

(太28:19;來1:1-4;約1:14-18;約16:13-15)
耶穌是我們的救主
神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及生命之主,他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死後第三天復活。
(約14:6;徒4:12;林前15: 1-4)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聖經是 神借著聖靈所默示的,是門徒生命及教會教義的唯一依據。

(提後3: 16-17;彼後1:20-21)
救恩是神的恩典
救恩是本乎 神的恩典和耶穌基督的寶血,借著人的信心、順服基督的主權、悔改並且全人受浸,罪才可以得赦免。

(弗1:7-10;弗2:8-10;徒2:38-39)
神在世上建立教會
神在地上建立了一個普世教會,門徒要竭力遵行聖經的教導,積極投入建立基督的身體,重視教會聚會的時間表,與弟兄姊妹建立互愛互助的關係,彼此激勵成長。
(弗4:4;提前4:16;約13:34;太6:33;來10:24-25)
愛神愛人是最大誡命
門徒要持守的最大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愛神,並要愛人如己」。
(太 22:37-39;雅 2:8)
門徒訓練幫助成長
門徒受洗後,都要接受其他門徒的教導。門徒之間要有坦誠和緊密的關係,並實踐聖經中有關「彼此」的經文,互相幫助,活出基督的樣式。
(太 28:20;約 13:34-35;林前 11:1)
門徒需要彼此教導
門徒訓練可以通過一對一的教導、互勉,或小組形式進行。大家要彼此教導,互相承擔。
(提後 2:1-2; 西 1:28-29;加 6:2;帖前 5:11)
奉獻是甘心樂意
我們的金錢、時間和才幹,都是神所賜的。在金錢方面,門徒應作十一奉獻;同時,我們也會以神所賜的才幹和能力服侍教會,作神的好管家。
(林後9:6-13;申8:10-19;來11:1-16;彼前4:7-11;約壹3:16-17)
信仰是婚姻的基石
神所賜的婚姻是美滿的。因此,門徒約會的對象應是弟兄姊妹,戀愛關係也應保持純潔。
(加 5:16-21;林前 6: 9-10, 18;林後 6:14-16)
傳福音是門徒的使命
門徒的職份和使命是「尋找、拯救失喪的靈魂」,使萬民作耶穌基督的門徒。
(太 28:19-20,林後 5:18-21)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信仰

我們的信仰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The Church of Nineveh united)以第一世紀的“使徒信經”信仰原則為立場。 我們也接受於325A.D. 被認定的“尼西亞信經”,和“亞他拿修信經”。作為一個福音派教會,我們也接受“洛桑信約”為我們的信仰聲明的根據。
一、 關於神
我們相信神乃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永遠以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存在。 三位格是同本質、同等,但有不同的任務。 根據創世記的陳述,我們相信神的直接創造宇宙,並無使用前存在的物質。
二、 關於耶穌基督
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是神唯一的獨生子,是永恆的神。我們相信他道成肉身降世為人, 藉童貞女由聖靈感孕而生,相信他無罪的生命擔當世人的罪死在十家架上,叫一切相信他的人,靠著他所流的寶血得以稱義。相信主死後第三日由死里復活升天,作信徒的中保,將來必定再來審判世人。
三、關於聖靈
我們相信聖靈已降臨、居住並運行在信徒心中,見證基督,引導信徒進入真理,賜他們能力過聖潔的生活。
四、 關於人
我們相信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人因悖逆而墮落,罪與死便臨到世人,使人身體與靈 魂滅亡與神隔絕。所有的人一生下來便已有罪,以致思想,言語行為都充滿罪惡。主耶穌第二次再來時,真正重生的信徒將會身體復活被提到天上與主耶穌享受永遠的福樂; 其他罪人身體復活受審判進入永刑。
五、 關於聖經
我們相信全部新舊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是神向人啟示他自己和他對人的救恩;是教會及信徒信仰與生活的唯一權威及準則。
六、 關於教會
我們相信教會只有一個,就是基督的身體,包括古今中外一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基督是教會的頭。基督給教會的最大使命是廣傳福音,直到地極,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七、 關於救恩
我們相信凡是憑信心相信而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做為救主的都是由聖靈重生成為神的兒女。罪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人的相信,不是靠人的功勞,而是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我們相信罪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已重生得救成為神的兒女後不會再失 去救恩。
八、 關於講方言與聖靈充滿
作為一個福音派教會,我們不相信講方言和被按手跌倒在地是聖靈充滿的證據。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對一些靈恩課題的神學立場
方言:
1. 說方言是聖靈恩賜的一種,使說的人能說出自己不懂的外國語言(林前12:7,10)。
2. 翻方言是聖靈恩賜的一種,使翻譯的人能譯出自己不懂的外國語言(林前12:7,10)。
3. 說方言不是“屬靈”的記號,更不代表靈性上的成熟(林前13:1)。
4. 方言不是藉教導、按手或其他人為的方式而得來;乃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0,11)。
5. 方言不宜在公開聚會中運用,除非是為了造就教會並且有翻方言的在場(林前 14:1-5,18-19,26-18),
每個信徒都有責任去分辨是否能使教會得造就(林前12:7)。
6. 信徒各人可以私下用方言禱告(林前14:4,13-17,39下)。
7. 不應高舉“方言的恩賜”超越過其他的屬靈恩賜;更不應要求每個信徒都會說方言(林前12:27-31)。
8. 必須分辨方言的真假(約壹4:1)。
神跡:
1. 因著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我們有了“赦罪”和“改變生命”的福音。一個人生命
的改變就是最大的神跡;每當有人因著認罪悔改、相信主耶穌而重生時,這神跡就發
生了(約3:3-8; 林後5:17)。
2. 神跡是聖靈借著信徒彰顯神的能力(林前14:2)。
3. 主耶穌教導他的門徒要作比他所作的更大的事(約14:12)。
4. 神跡是神的工作,沒有人能自誇功勞(徒14:8-18)。
聖靈充滿:
1. 當信徒願意讓聖靈掌管他的生命,就有能力作見證(徒4:31,11:24),並能建立基督的
身體(弗4:11-13)。
2. 要被聖靈充滿,必須常常認罪、謙卑、被神的話全然掌管(加5: 16,17);不是靠我們
自己的努力或主動,乃是神的恩典,是他所樂意賜予的(林前12:11)。
3. 聖靈充滿和聖靈的洗不同,當信徒認罪悔改、相信主耶穌時,就受了聖靈的洗,歸入
基督的身體,聖靈也內住在信徒裡面(約3:5;加3:3;多3:5;林前12:13;約14:16-17;
羅5:5, 8:9;林前2:12;約3:24)。
4. 當信徒被聖靈充滿時,他的生命就會彰顯出聖靈的果子(加5:22-23)。
5. “被聖靈充滿”常常表現在信徒生命的復興、聖潔生活、喜樂…等方面, 並不一定
伴隨著神跡(加5:22-23;徒11:24,13:52)。
6. “要被聖靈充滿”是神的命令,是每一位信徒每天都要追求的(弗5:18)。
預言(先知講道):
1. 說預言也是聖靈的恩賜,這恩賜不帶著啟示的權威,也不能啟示新的教義真理。每一
個先知預言都要被仔細察驗,不能假設完全沒有錯誤(參考舊約有關先知的教導—申
18:20-22)。雖然有時先知會預言與教義無關而是某地區即將發生的事(徒11:27-28),
但主要是將聖經的真理套用到教會的現況,目的是造就、安慰、勸勉(林前14:3)。
就像其他的恩賜一樣,先知講道是事工的一部分,並不等同啟示。
2. 所有的先知預言必須用神的話語來察驗,若有錯誤,說預言的信徒必須向教會負責
(羅12:2;林前14:29)。
3. 自從正典成立之後,神對人的啟示已經完成,不會再有新的經典的啟示(彼後1:3;
猶3;啟22:18-19)。
4. 先知講道的恩賜是要將真理教導神的百姓,因此必須仔細查考神的話語;一般信徒也
必須操練審思明辨的恩賜,因為在末世會有許多假先知出現(林後11:4,13)。
5. 先知的恩賜是給某些信徒的, 他們由神得到信息,然後正確的傳達出來。這信息可
能是預言(徒11:28,21:10-11)、講道(徒2:18,22-36)、勸勉(徒15:32;林前14:3),
或是解釋或教導(林前14:19,24-15)。例如,新約先知的信息是針對個別的事情,不
具舊約先知的權威;他們的信息不能與正典相提並論,亦不能違背聖經。一切關乎生
命敬虔之事和真道已經一次交付了早期的使徒(彼後1:3;猶3)。
6.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對先知講道的限制﹕
· 只可有二至三人在聚會中作先知講道(14:29上)。
· 先知並非不能控制自己(14:32)。
· 所有會眾必須仔細察驗先知的信息(14:29)。
· 先知講道要有秩序(14:30-33上)。
· 先知的信息是為了造就、安慰、勸勉教會(14:3)。
醫治:
1. 醫病是聖靈恩賜的一種,包含各種身體、情緒和心理上的病症。(林前12:28)
2. 各種疾病都可以追溯到亞當夏娃的原罪(羅5:12)。
3. 一個人生病有很多可能的原因﹕信心的試驗(伯2:3-6)、神的作為(約9:3)、個人
的罪(雅5:15-16),或是因處在一個受罪轄制的世界(羅8:18-21);但一切卻仍在
神的主權掌管之下。
4. 雅各布布鼓勵信徒用信心為病人禱告(雅5: 14-16)。
5. 教會可以為病人禱告,但是不能讓病人以為一定會得醫治;為病人禱告是基督徒的本
份,但醫治的主權是在乎神(林前3:6;弗1:11)。
6. 我們不應只強調得醫治的恩典,也應強調未得醫治亦是神的美意,他必有另外的祝
福賜給凡信靠他的人。信心不應過份注重求神醫治的信心,真的信心應是完全順服神,
即使不蒙醫治,仍忠心跟隨他(但3:17-18)。
套用的原則:
1. 教會不應利用神跡奇事為號召吸引人來參加聚會,也不應高舉神跡奇事或個人經歷。
教會應傳講真理並高舉主基督(林前1:22-23)。任何人宣稱他有行神跡、醫病的恩
賜,並因此高抬自己,是違反聖經的原則(箴27:2)。
2. 信仰的真理已一次交付新約的使徒,今日的信徒不能在聖經上加減或修改真理;因
此,信徒不可以用“聖靈告訴我”或“神對我說”來將自己的話視作等同聖經真理權
威要人服從。
3. 約翰在約壹4:1告訴我們“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
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假先知的出現,我們不能單憑他們所行的神跡奇
事或預言的應驗,而認定他們是真先知。“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作夢的起來,向
你顯個神跡奇事,…他所顯的神跡奇事,雖然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
人的話。”(申13:1-3),因為那先知用神跡奇事引誘以色列人去拜假神,所以,我
們還要進一步的察驗,看他們整體的表現。我們要﹕
· 觀察他們的教導是否違背聖經(徒17:11)
· 觀察他們的行為是否與所信的福音相稱(弗4:1)
· 觀察他們生命所結的果子(太7:15-23;加5:22-26)
· 觀察他們所信的耶穌是誰?
§ 是否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真理?(約壹4:1-3;約貳7-9)
§ 是否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約壹3:23)
§ 是否相信耶穌是三位一體真神的第二位格?(林後13:14)
§ 是否相信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罪,代替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使我們罪得赦免?(羅6:6)
§ 是否相信耶穌是童女所生(賽7:14),肉體從死里復活(林前15:3-4),並勝過罪惡、死亡(林前15:54-56),以及撒旦所有的權勢?(創3:15;弗1:20-23)
§ 是否相信耶穌是主?(林前12:3)
4. 我們不主張也不鼓勵本會堂弟兄姊妹參加靈恩的聚會或活動。靈恩的活動是指聚會負
責人向會眾保證或誘導去經歷以下的現象﹕
· 神跡
· 信心醫治
· 趕鬼
· 說方言
· 說預言
· 聖靈擊倒
· 靈性歇斯底里現象,如大笑、顫抖…等
5. 我們接納那些認同靈恩運動的弟兄姊妹或會友與我們一同敬拜;但我們期望他們雖然
對這問題有不同的看法,但作為教會的一份子能接受教會對靈恩運動的看法和立場。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章程

第一款--名稱
本機構名稱為:
中文: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英文:The Church of Nineveh united
第二款--地址
新耶路撒冷。
第三款--教義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相信聖經新舊約是神的話,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是教會的首領。
第四款--信仰宣言
. 我們相信獨一的三一真神,父、子、聖靈三位實為一體,同享全權和榮耀。
. 我們相信聖經新舊約是神的話,全本聖經都是受聖靈感動而來。耶穌基督在信仰和生活中有著最高和最終的權威。
.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童女馬麗亞從聖靈感孕而生,是真神,也是真人。
. 我們相信神照著他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人類因犯罪不僅招致肉體死亡,而且也招來靈魂的死亡—即與神隔離。所有的人生來都有罪性,因而在思想和行為上都是罪人。
. 我們相信聖經所說,耶穌基督作贖罪祭為我們的罪而死,所有信他的人因他的寶血而稱義。
.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被釘十架受害後復活,相信他升天后在神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
. 我們相信聖靈住在信徒心內作生命改變的工作,給他們引導、啟示,力量和能力,使信徒逐漸成聖。
. 我們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信徒是已經悔改,並因聖靈而真正重生,因此是神的兒女。
. 我們相信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給我們有福的盼望:他會再來。我們得救的人享受永遠的福份,失喪的人永遠受懲罰。
. 我們相信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有重生的信徒都是這身體的一部份,他們彼此相愛,傳揚福音,在基督身體裡共同成長。
第五款--目標
. 本教會是非營利的宗教和信仰團體組織。我們的主要目的是信徒團契,讀經,禱告,靈命長進;引人歸主;並且向國內和世界傳播福音。
. 為達到這個目的,本教會將勤奮學習和很好套用神的話。
. 我們的異象是培養以神的話為中心,被聖靈充滿,生命轉變,性格重塑,服侍關懷,宣教布道,門徒造就,以團隊活動為導向的耶穌基督的門徒。
第六款--權柄
本教會有權進行以下活動:
. 為了實現教會的目標,買賣或抵押房地產,並進行有關教會房地產的必要活動;
. 為教會和代表教會的目標接受捐獻,設立基金;
. 在執事會授權下投資基金和個人財產,分配基金,聘用傳道人或其他工作人員;
. 除經常性的教會崇拜外,按照本章程以上條款中所列的目標傳福音,出版和發行福音文獻,差派傳道人,包括主日崇拜,主日學,查經聚會,禱告會。
第七款--會員
教會會員有投票權。
成為會員的條件:
. 接受本章程第四款(信仰宣言)中所列的教義和遵守教會的一般準則及目的;
. 已經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而接受洗禮;
. 十八歲以上並經常參加主日崇拜和查經聚會。
第八款--教會執事會
. 執事必須符合提摩太前書3:1-13中所列的條件。
. 牧師及執事在任職期間不可以同時兼任其他基督教組織或教會的主要行政領導職務。
. 執事會成員的候選人必須是教會現任會員,在參選前須參加教會經常聚會至少一年。
. 執事候選人須由歷屆小組長中產生。
. 候選人首先由執事會主席或三個執事會成員提名,然後由會眾多數投票通過。
. 如果執事會成員的行為不符合神的話,可由執事會2/3多數投票提前辭退;
. 執事會主席由執事會成員多數投票選出;
. 執事會成員包括主席任期兩年,如果必要可連任;
. 執事會至少一個季度開會一次,或者可由多數執事會成員提儀召集特別會議;
. 執事會有權決定教會的預算,有責任向教會提交財政報告,以及全權控制指定奉獻;
. 執事會有責任與牧師一起監督教會的屬靈方向;
. 執事會有權僱傭、監督和解僱牧師或工作人員,有權決定他們的薪酬標準;
第九款--長老會制
. 長老的資格:參照聖經提前3:1-7、提多1:7-9,有較全備的聖經真理知識,在本教會有一定的事奉經歷,曾經擔任至少一屆本教會的執事;
. 長老的職責:按照聖經真理,與牧師共同監督管理教會的屬靈事務、帶領屬靈方向、參與執事會的各項會議,享有與執事同等的表決權,並參與新一屆執事會的提名和任命;
. 長老的任命:長老由長老會提名,並獲得80%以上教會會眾的通過。任期四年,可連任。長老任職期,若違反聖經提前3:1-7、提多1:7-9,執事會有權免除其長老的職份。第一屆的長老暫由當年的執事會提名;
第十款--牧師
. 長老會提名一個合格的神的僕人為牧師,其信仰和行為應與本章程第四款信仰宣言及教會的準則相符。
. 在聖靈引導下尋求神的旨意後,執事會將就牧師人選達成一致意見,並將選舉結果提交會眾投票和認定。牧師任職期間自動成為長老會成員。
. 牧師將由參加會員大會的2/3多數成員投票通過。
牧師將按著神給他的恩賜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
. 教導神的話語和傳揚福音;
. 主持洗禮、聖餐、禱告會;
. 探訪關心教會成員的需要;
. 關心當地社區和青年學子的福音工作;
. 在執事會有投票權(不包括對牧師的評估,解僱,工資調整等);
. 牧師工資、休假、福利、參與服事和專業提高的機會由執事會決定,並根據牧師的工作每年進行複議;
. 新牧師有12個月的試用期,之後,教會和牧師可以單方決定是否繼續;
. 牧師不可同時在另一教會或基督教機構擔任領導職務;
. 邀請講員到教會講道應由長老會和牧師共同決定;
. 牧師如果要辭職,需提前30天向教會長老會提交辭職書;
. 教會保留在任何情況下停止牧師任職的權力,牧師也可以在任何情況下,終止與教會的關係;
. 解聘牧師將由執事會2/3多數成員投票決定,決定立刻生效;辭職或被教會解聘的牧師不得在教會方圓30公里內另外建立教會。
第十一款--建築
. 根據本章程第六款,教會有權購買房地產以便實現教會的目標和目的。
. 在聖靈引導下尋求神的旨意後,執事會將達成一致意見,並將決定提交會眾2/3多數通過。
. 本機構如果解散,任何財產都不屬於任何會員,只可專用於宗教、慈善或符合1986條款501(c)(3)的其他非營利組織。接受的機構將由執事會決定。
第十二款--修訂
對本章程進行修訂應遵循以下幾條:
. 修訂必須由執事會同意,然後推薦給會眾;
. 修訂意見必須呈交會眾或為修改章程所召集的教會特別會議。修改必須由在場會員的多數通過。
. 本章程第三、四、五款即“教義”、“信仰宣言”和“目的”部分不得更改。
(完)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會訓

我餓了,
你組織人道協會討論我的飢餓。
我入獄,
你悄悄進到教堂為我得釋放禱告。
我赤身,
你在心裡議論我的行舉是否合乎道德規範。
我生病,
你跪下感謝神賜你健康。
我流離,
你向我傳講神的愛可成為靈里的蔭蔽。
我寂寞,
你離開我去為我禱告
你似乎及其神聖,與神親近,
但我仍然非常飢餓,寂寞,寒冷。
我們基督徒素來對世界敗壞的標準感到驚嘆,但態度總免不了帶些自義。我們批評暴力,不誠實,不道德,草菅人命,貪戀物質:我們聳聳肩說:「世風日下!」但這是誰的錯?應該怪誰?且容我如此說:倘若黑夜來臨,房屋很黑,怪房子並沒有用,因為太陽下山時必會如此,問題乃是:「光在哪裡?」;如果肉變壞了,不能吃,怪肉也沒有用,因為只要容許細菌滋長,肉一定會壞,問題乃是:「鹽在哪裡?」;同理,倘若社會腐化,標準日底,直到變成黑夜或臭魚,怪社會並沒有用,因為墮落的人本來就會如此,人類的自私若沒有約束,必有這樣的結局。問題乃是:「教會在哪裡?為何耶穌基督的鹽和光沒有滲入,改變社會?」如果我們只是抬抬眉毛,聳聳肩,搓搓手,就是假冒偽善。主耶穌已經吩咐我們要做世上的鹽和光倘若周圍有黑暗,腐敗,就是我們的錯,我們必須接受這責任。
尼尼微合眾國基督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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