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形容詞)

小蜜(形容詞)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90年代北京新流行詞,直至全國流行開。 後來指和男性有不正當關係的女性,有時也用這個詞稱呼女秘書,或是用於形容和男性有曖昧關係的女性朋友(女朋友)。是在近幾年被搞亂的,被誤作了“小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小蜜
  • 解釋:和男性有不正當關係的女性
  • 拼音:xǐao mì
  • 屬性:名詞
解釋,尷尬,婚姻,反腐,

解釋

小蜜,取閨蜜的蜜,閨蜜之間可以稱呼為小蜜。別人也可以對其中一人稱另一人為小蜜。
小蜜,有人認為應寫作“小秘”,指“從事商務等活動的經理們身邊總有一位女秘書(其實應該具體化為‘年輕貌美的女秘書’──筆者注),其中身兼秘書、情人雙重身份的,被戲稱為‘小秘(蜜)’。”(《修辭學習》1996年第一3期)。宋子然主編的(漢語新詞語年編,1995──1996)解釋說:“充當這種身份的人往往既為經理們處理一些文秘工作,又兼做經理們的情人,幫人們戲稱她們為‘小秘(蜜)'’秘‘與’蜜‘同音,又恰好顯示了她們的雙重身份。”但又有人認為“蜜”來自英語的miss(小姐),周一民的《北京現代流行語》說:“外來語和外地方言詞也是流行語的一個來源,如來自外語的’蜜‘(miss)……”說筆者看來,前者的解釋似乎更為合理些,後者似嫌牽強。
小蜜,又省黍為“蜜”,如:
例子:“余德利找來一個半大不小子過來跟劉小紅假裝起膩:”這小蜜一笑跟任勞任怨秘似的……這不是成心招哥哥么?’“(電視劇《編輯部的故事·我不是壞女孩》)
例題:”另一種女人叫‘蜜’……她們的加朋友是相對穩定的,有的‘友情’能維持一、二年。‘蜜’的年齡極少有超過30歲的。“(《北京青年報》1988年7月26日)
由”蜜“而產生了”嗅蜜“、”扎蜜“等新詞。如例外:”當然,他們並不把歌廳視為洩慾場,卻實實在在地把歌廳當做了求歡的媒介所。他們要在這裡‘嗅蜜’。“(艷齊《京城歌廳面面觀》)
”嗅蜜“意為尋覓女友,追求女性。又:
例四:”我和他相識有年,可至今不知道他到底從事什麼職業,只知道他近年來闊起來,扎蜜、下高級飯館,抽名煙喝名酒……“(楊菊芳《名煙的震盪》)”扎蜜“是”嗅蜜“的近義詞,但”嗅“偏重在尋覓,追尋,而”扎“偏重於追求,不停地追下去。
最奇的還有叫”酒蜜“(陪酒女友)的,電視劇《編輯部的故事·侵權之爭》里李冬寶(葛優)說:”那不嘛,穿中式對襟棉襖的大背頭旁邊兒帶倆‘酒蜜’。其不知還會出來個什麼“蜜”。

尷尬

青年時報曾報導,“媽媽,你看,‘小蜜’!”一聽到這句話,米錫花女士剛想對身後的女兒發火,結果看到女兒手指“佳寶梅”話梅上畫著的小蜜蜂,米女士目瞪口呆了。
情急之下,米女士向女兒解釋說“小蜜”是小蜜蜂的簡稱。但這樣向女兒解釋之後,她心裡卻一直忐忑不安,就拿著“佳寶梅”找到了時報。
“小蜜”讓幼兒教師很難堪
昨天上午11點多,在鐵路幼稚園工作的米女士向記者詳細訴說了自己的遭遇。
拿過米女士帶來的“佳寶梅”外包裝,記者發現在其包裝袋上有隻小蜜蜂笑著“說”:“佳寶佳寶味道真好!”而一旁鮮李果的圖案上印有“小蜜”兩個字,雖然字型為銀灰色而且比較小,但仔細看還是不難看出。
米女士說,“小蜜”與“小秘”諧音,而“小秘”又在社會上有某種特殊含義,如此一來就非常容易產生歧義,再加上話梅一類的零食為未成年人所喜愛,對小孩會產生不良影響。
說到這兒,身為幼兒教師的米女士顯得更為不安。她說,《小蜜蜂》是幼稚園小朋友中廣為流傳的童謠,如果她再碰到這種事情,她該怎么解釋,如果說“小蜜”是小蜜蜂的簡稱,那幼稚園里不是要唱起“小蜜”之歌了嗎?!
米女士的一連串問題難住了記者,為此,記者撥打了消費者投訴電話,可接線員得知該包裝上的“小蜜”和“小秘”並非同一回事時,表示她也沒什麼辦法。她說,這樣的投訴她至今還未接到過。
她個人認為,雖然“小秘”的寓意不好,但只是社會上流傳的一種口頭說法,該包裝應該沒有違反相關條例。
佳寶集團:正在考慮修改包裝
昨天中午,記者撥通了廣東佳寶集團公司的電話,一位自稱是業務部負責銷售的陳女士一聽說是記者,說話顯得很謹慎。
她告訴記者,“佳寶梅”60克裝的產品包裝從一開始就是這樣的,沒有重新設計或修改過,至於為什麼要稱這隻小蜜蜂為“小蜜”,陳女士只說“不清楚”。
幾經周折,記者找到了佳寶集團市場部的張瑞華
張瑞華說,“佳寶梅”從產品推出開始就一直使用這個包裝,從來沒有消費者向他們反映過此類問題。但他直言,公司自己已經注意到這一點,並正在討論要不要修改包裝。
他解釋說,這個包裝在20世紀80年代就有了(具體哪一年不清楚),而“小秘”這種說法的出現是90年代的事。當時考慮到小蜜蜂這么一個卡通形象,就配了“小蜜”這個卡通點的名字,佳寶公司並沒有藉此宣傳或吸引顧客等考慮,再說,他們怎么會想到後來有這樣的社會風氣呢?
對於米女士的難堪局面,張瑞華表示很樂意向她和她的女兒解釋,“我們公司對於顧客的問題都很重視。”至於最後會怎么處理這個包裝,還有待公司的決定。

婚姻

楚春在一家不景氣的大公司當營業員。
她天生麗質,活潑可愛,一心嚮往真誠浪漫的愛情。她看不起那些相識不久便與庸庸碌碌的夫君白頭偕老的女人;也看不慣那些尋歡作樂,輕易與男人上床的風流女人;更鄙視那些為了錢而傍大款當“小蜜”的女人……她認為這些人都沒有用真情去撥動愛的琴弦,自然得不到愛的回報。
世事變幻莫測,楚春所在的公司決定把底層的營業大廳租賃給南方來的大老闆,至於營業員的去留,完全由新老闆決定。楚春英語不行,粵語更是一竅不通,所以在新公司人事處面試時落選了。她非常難過,不只是為失去飯碗而害怕,而是丟不起這個面子———她比那些入選女孩子都靚麗得多。她躲在辦公室外面的角落,哭了。就在這時,一位路過的中年男人問她為什麼哭。她委屈地一古腦兒向這個並不認識的好人訴說心裡的不快。這中年男人笑了笑,問了她的名字,安慰了幾句,就走開了。
第二天,她接到公司的通知,叫她去第二營業部上班。她又驚又喜。第二營業部經營的全是名牌服裝,她主管的是男衣自選廳。按當地的消費水平,這些高檔衣服是很少有人問津的。
一個陽光燦爛的早晨,她接待了一位特殊顧客,就是面試失敗那天傾聽她訴說委屈的男人。楚春那天尤其熱情,詳細地介紹各種品牌服裝的價格、質量、產地,想讓他挑上一套滿意的。誰知他很隨意地拿了一套“天價”的服裝,付款後很瀟灑地給了她50元小費,笑著走了,一句多餘的話都沒有說。
楚春心裡很感激那個神秘的男人。此後,那個男人隔三岔五來這裡買東西,每次都那樣瀟灑,每次都沒有一句多餘的話,簡直像一個英國紳士。有一次,那男人不小心把公文包丟在了這裡,楚春不知道怎么還給他,就好奇地打開包看了。裡面儘是些商業上的檔案、票據,還有張沒頭銜的名片。她按名片上的手機號碼撥過去,果然是他,他連聲感謝,並邀請楚春共進午餐。楚春愉快地答應了。她對這個神秘的男人充滿了好奇。
沒幾天,全公司都知道楚春拾金不昧的事,不久她被升為營業部副主任。從此她不必每天守著衣檔,工作輕鬆多了,收入也增加不少。她與這個神秘的男人逐漸熱絡起來,男人約她進餐、約她共舞,常常送她鮮花和禮物,每次都有足夠的理由,都做得十分得體,讓楚春拒絕不了。
有次宵夜,他談及自己棄文從商、背水一戰的傳奇經歷,談及他毫無感情的痛苦的家庭生活,楚春流淚了。當她護送似醉非醉的他回賓館房間時,他抱住她再也不肯鬆手……
從此楚春過上了另一種生活。她很滿足,並不僅僅是物質上的富有,更多的是一種感情上的滿足。當然,她後來也知道了他是公司底樓門市的老闆,也知道這事從頭到尾都是他一手策劃的,但這些對她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他是因為愛她才這樣做———這是楚春自己的解釋。
楚春當然知道自己身份的尷尬。但她調侃地說:“我只在乎過程,不管結果。”她承認自己是糊裡糊塗當上別人的“小蜜”的。但她別無選擇。
成功的中年男人是口井,這口井可能有博聞廣見的知識水準,或許有一呼百應的權勢魅力,或許有擁財握寶的經濟實力。雖然這口井並非都是有意為某一個女人設定的陷阱,但就其深邃莫測的神秘,就足以使春心萌動的女孩樂意在井邊徘徊,總想把這口井看個透徹,弄個明白,以至落井之後尚不知緣由。
楚春之所以在這個男人步步為營的設計中落井當“小蜜”,是青春期女孩特殊的心理狀態———追求浪漫與富有的結果。她是真心愛他,而他決不可能把楚春當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說到底,楚春只不過是他的一個玩物而已。

反腐

2009年11月15日,桐柏縣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高進坡受賄、貪污罪一案,由南陽市臥龍區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臥龍區法院一審後作出判決:高進坡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3年。(11月17日《濟南時報》)
據了解,高進坡貪污受賄一案的案發,要“功歸”於其妻子的告發:在一次會議期間,要被高進坡“休了”的妻子大鬧會場,舉報丈夫“養小蜜”和貪污受賄。隨後,紀檢監察部門介入,揪出了貪官——問題是,如果沒有那個精通媚惑之術的“小蜜”,高進坡就不會將糟糠之妻拋棄,“原配”也斷不會撕破臉皮、告發自己的結髮之夫。這樣看來,高進坡之所以被掀翻落馬,他包養的“小蜜”該被記上“首功”才是。
查出來的不少貪官都毫無顧忌地養情人、包二奶,甚至不少貪官還是因為情婦而被拉下馬。有人不無調侃地說,“如果貪官都放棄情慾,不去包養情婦,那真不知我們的反腐敗之路會有多么坎坷難行。”高進坡的落馬為這種現象再添一例。
近段時間,在上海引起很大爭議的“釣魚執法”,在英美叫做執法圈套。當事人本身沒有任何的違法或犯罪意圖,而執法部門採取行動勾引當事人產生違法、犯罪意圖,是“釣魚執法”常用的方式之一。據記者調查,在上海各區被稱為“鉤子”的職業舉報人已經形成了有組織的群體,“鉤子”頭也各有地盤,形成了一條黑車執罰產業鏈。這起事件真相大白後,引起了公眾對於其他地區、其他部門有無“釣魚執法”的疑問。“小蜜”們捨得一身剮,敢把“貪官”拉下馬的“壯舉”頻頻見諸報端,就讓人不得不懷疑,這些風情萬種的“小蜜”會不會也是專釣貪官的“鉤子”呢?
這完全有可能!從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到陝西省原政協副主席龐家鈺,從原海軍副司令王守業到安徽省原宣城市委副書記楊楓,許多腐敗官員經濟犯罪的罪證,都是在與“小蜜”關係破裂之後,才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的。腐敗官員的齷齪事,最知情的莫過於情婦、“小蜜”等睡在身邊的人,一旦反目成仇,“小蜜”無異於潛伏在貪官身邊的貼身“臥底”。由於掌握了貪官的命門,“小蜜”一出手招招又狠又準,足以讓貪官應聲而倒!
“脂粉作甲冑,顰笑勝弓刀”,“小蜜”做“鉤子”,其威力更是不容小覷——只是反腐敗如果寄希望於貪官倒在“小蜜”的“石榴裙”下,是不是讓人覺得可笑與可悲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