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祥

小祥

古代親喪一周年的祭禮。又稱“小祥”。《禮記·曾子問》:“小祥者,主人練祭而不旅。” 孫希旦 集解:“三年之喪,謂之小祥,小祥練冠練衣。練祭,謂練冠以祭也。”《公羊傳·文公二年》“練主用栗” 漢 何休 註:“謂期年練祭也。”《北史·劉芳傳》:“ 孝文 襲歛,暨乎啟祖、山陵、練祭,始末喪事,皆 芳 撰定。” 明 宋濂 《先夫人木像記》:“古者既葬而反虞,虞主用桑;期年而練祭,練主用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小祥
  • 拼音:xiǎo xiáng
  • 注音:ㄒㄧㄠˇ ㄒㄧㄤˊ
  • 條目:小祥
引證解釋
1. 古時父母喪後周年的祭名。祭後可稍改善生活及解除喪服的一部分。《儀禮·士虞禮》:“朞而小祥。” 鄭玄 註:“小祥,祭名。祥,吉也。”朞,周年。《禮記·間傳》:“父母之喪,既虞卒哭,疏食水飲,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古今小說·蔣興哥重會珍珠衫》:“況且孝未期年,於禮有礙。便要成親,且待小祥之後再議。”
2. 用於稱一般死者的周年祭。 唐 鮑溶 《過薛舍人舊隱》詩:“寢門來哭夜,此月小祥初。”《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寧》:“卻說那 劉大娘子 到得家中,設個靈位,守孝,過日。父親 王老員外 勸他轉身。大娘子說道:‘不要說起三年之久,也須到小祥之後。’”
3. 古時皇帝、皇太后、皇后等死後十二日舉行小祥祭。自 漢文帝 遺詔減喪服期,以後皇室之喪,常以日易月(一天代替一月)。 宋 朝皇室又按舊制行喪,要舉行兩次小祥祭。《續資治通鑑·宋神宗元豐八年》:“今群臣雖易月而人主實行喪,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參見“ 大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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