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方案

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方案

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方案,也叫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是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在2010年9月27日國土資源部召開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座談(培訓)會後接受採訪時表示的、近期出台小產權房問題的處理方案。

整治意見,違規問題,試點清理,

整治意見

國務院正徵求意見
有報導稱,國土部等十四個部委已經聯合成立小產權房整治處理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李建勤證實,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正在向相關部門徵求意見,但對方案公布時間表問題,李建勤只表示,或將會很快公布,但公布時間並未明確。
小產權房小產權房
記者了解到,就在兩周前,相關部門也已經結束了全國多地小產權房調研活動,這其中包括山東濟南、河南鄭州以及江蘇南京等小產權房違法現象嚴重的城市進行了調研並了解點上的情況,調研部門業已形成調研結果,將為小產權房的處理提供借鑑。
一刀切可能性不大
小產權房是拆是留,在學界也有截然不同的觀點。27日,有參與小產權房課題研究的國土部人士預計,解決小產權房問題,採取“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
李建勤曾在2010年5月國土部舉行的發布會上表示,對於各地發現的小產權房問題,將採取“一案一處理”的方式。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是年“兩會”期間接受本報採訪時稱,小產權房摸底調查工作將在一年左右得出結果。此後,針對小產權房的不同情況將出台清理政策。

違規問題

針對北京小產權房問題,李建勤介紹說,北京市的違法線索多分布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違法土地現象以及小產權房問題。在國土部12336開通一年接聽違法線索分布中,河北省以2575個位居榜首,山東以2296個位居第二,北京以976個排名第6位。
北京判例
尚未銷售的拆除賣出的等候處理
本市在整治和處理小產權房過程中,一個可資借鑑的判例是懷柔區楊宋鎮出售集體土地建房一案。該案今年在被國土部掛牌督辦後,市國土管理局、懷柔區政府提出四點處理意見。
小產權房小產權房
這四點處理意見為:一是對違法建設立即叫停,責令開發商停止對外銷售,並採取停電停水措施;二是對尚未銷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後新建、續建的房屋予以拆除,並拆除所有圈建的圍牆;對2007年12月30日以前銷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國小產權方處理政策出台後一併處理;三是對已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責令退還土地;四是分清責任,依法依規追究開發商、村幹部等有關人員的責任。
但更多的情況是,面對小產權房,國土部門執法乏力。記者從市國土局通州分局了解到,我國各地國土部門均設立有執法人員,對土地違法的查處目前主要有三種形式,分別是衛星掃描、執法人員巡視以及民眾舉報。但存在的問題是,發現問題容易,執法效力較低。“我們沒有執法權。”通州國土分局執法隊負責人說。
他山之石
洛陽全國首設國土公安
針對小產權房頑疾,個別城市其實已經在嘗試“開刀問診”,並且取得了不錯成效。
早在2007年10月,洛陽市公安局國土資源警察支隊在市國土資源局正式揭牌成立,成為我國第一支國土資源警察支隊。洛陽市公安局在《關於規範和明確國土資源警察支隊職責許可權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國土資源警察支隊要加強對各縣(市)國土資源部門的指導和協調工作,監督辦理各類國土資源違法犯罪案件。
2009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在市國土資源局設立聯絡室,掛牌為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駐市國土資源局公安辦公室。此舉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的有機銜接,有力遏制土地礦產違法行為。
成因釋疑
小產權房如何形成?
記者從國土部門了解到,小產權房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國施行的城鄉二元結構有關。具體而言,農民在宅基地上蓋房和在村集體土地蓋房居住並不違法。但城市居民通過購買的形式,獲得農村土地上的住房,就相當於侵占了農民的權利。隨著城市房價的畸形高漲,一些鄉鎮和開發商利用政策漏洞,違規建設和出售小產權房,不少城市人因其價格低廉,明知沒有產權保障,也毅然涉險買房。

試點清理

隨著國土資源部日前明確表示凡是小產權房不予確權登記,“不受法律保護”,並宣布將要對小產權房問題突出的城市開展試點清理。這個困擾中國房地產市場,困擾中國社會多年的問題,似乎看到了解決的希望—無論這種“解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民眾的利益,是否尊重民眾特別是農民的合法權利。2012年2月日,國土部召開發布會,公布2011年房地產用地管理調控等情況。國土部執法監察局巡視員王宗亞表示,2012年國土部將聯合相關部門,選擇“小產權房”問題相對突出的城市,開展 “小產權房的試點清理”試點城市名單和試點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
目前,北京、上海作為兩個試點城市已獲批准先行試點。北京市國土局局長魏成林表示,目前國土部只批准了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房的辦法,還沒有批准試點方案。“國土部要求試點封閉運營,結果可控。我們目前正在制訂試點方案,完成以後要經過國土部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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