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14號提案的答覆

《對赤水市政協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14號提案的答覆》是赤水市林業局2007年5月28日做出的一份批答。

羅金山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督促退耕還林管護費用在科學管理雜竹林的關鍵環節》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退耕還林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自20萬噸紙漿項目落戶赤水後,我市依託退耕還林工程大力營造紙漿用材林。經過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截止2006年底,全市雜竹林面積已達64萬畝。在可供造竹土地資源明顯減少的情況,從2006年起,全市竹基地建設已由面積擴張向全面提高質量、效益的方向轉變。《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竹基地建設工作的意見》(赤府發[2007]7號),明確了“竹林撫育管理”為今年(2007年)和今後竹基地建設工作的重點,並加大了全市雜竹林撫育計畫任務下達。2007年竹基地建設工作考核中竹林撫育考核分值提高到了50分。同時也加大了全市低產竹林改造力度。市委、市政府在竹基地建設工作中正在向“質量優先、效益為重”的方向引導,努力把退耕還林後續管護工作提到一個新的高度。
您提出的:“將20元/畝管護費按成本價採購20KG/畝,每株約0.5KG專用竹肥施用,也促使農戶必須薅林鬆土”的建議非常好。但是,根據《退耕還林條例》第四章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按核定的退耕還林實際面積,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提供補助糧食、種苗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具體補助標準和補助年限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關於開展2000年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退耕還林(草)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林計發[2000]111號)中規定:“考慮到農民退耕後近幾年內需要維持醫療、教育等必要的開支,中央財政在一定時期內給農民適當的現金補助。現金補助標準按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20元安排”。即:退耕地造林每年每畝補助20元是補助的生活費。當然,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當前村民民主建設中的一些可行形式,通過“一事一議”的辦法在村民無異議的情況下,將其每年每畝20元的現金補助用於統一購置肥料進行發放,我們積極支持這方面的探索。只要是對退耕還林後續管護工作有益的思路,我們都要努力去實踐。
赤水市林業局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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