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一次會議第31號、33號提案的答覆

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一次會議第31號、33號提案的答覆,是對於付成華、張曉武委員《充分發揮我市小水電資源優勢和對赤水電網進行整合》的提案和關於《儘快解決小水電就近就地上網提供便捷條件,取消目前不合理的考核結算制度》的答覆。

付成華、張曉武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充分發揮我市小水電資源優勢和對赤水電網進行整合》的提案和關於《儘快解決小水電就近就地上網提供便捷條件,取消目前不合理的考核結算制度》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們對我市電力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赤水作為早期的全國電氣化城市之一,水電資源十分豐富,水力發電有較好的基礎。近兩年來,隨著我市不斷加快對外招商引資力度,前來我市投資興建小水電站的外商較多,再次推動了我市小水電的發展。但是由於部分小水電開發商缺乏對我市電網基本狀況和我省相關政策的了解,在與電力公司申請辦理併網手續時,出現併網難、違規併網現象,導致部分電力資源不得不外流。
根據我省關於小水電站併網管理的有關規定,小水電站發電併網前應向電力部門提供併網申請、併網電站工程設計批覆,水資源論證報告批覆、設備相關技術資料及運行值班人員情況等資料;併網必須符合安全運行條件,並滿足有關規程要求,要有完善的併網裝置;要求大網在當地的輸變電設備應具備併網條件;且水、電設備應符合國家和部頒的有關規程、規範,有與小水電站規模相適應的技術管理人員和相應的運行管理規章制度;併網方式為只發不供;併網價格嚴格按省物價局規定電價標準執行,執行功率因數考核和時段考核。據悉,現省里正研究準備出台新的小水電併網考核辦法,屆時將取消目前小水電上網考核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
針對我市小水電開發現狀,為有利於地方小水電資源的有效整合,服務於赤水經濟社會發展,一方面我市將加大電力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力度,進一步規範我市小水電站的開發,加快輸電網路建設,為併網創造條件;另一方面正積極研究邊界政策差異,儘快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水電整合政策方案,爭取上級支持,將地方資源優勢切實轉變為地方經濟優勢,推動赤水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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