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75號提案的答覆

《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75號提案的答覆》是赤水市政協委員陳顯達2009年8月21日做出的一份批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75號提案的答覆
  • 答覆人:陳顯達委員
  • 批號:[2007]179號
  • 時間: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前言,具體內容,

前言

陳顯達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解決市中醫院2008年以後退休的35名集體衛生人員退休費差額問題的建議》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衛生工作和集體衛生人員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具體內容

一、我市按照遵府辦發[2007]179號檔案精神,解決了全市1997年建立社保制度之前已退休或已到可提前退休年齡(男50周歲、女45周歲,即2007年12月31日前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且2008年1月1日後尚健在的77名鄉鎮衛生院原集體所有制退休人員的待遇問題,解決辦法是他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入保費由財政統一解決,鑒於這些人員一直以來沒有得到國家任何待遇,經市政府向上級社保部門爭取,其養老金標準按參照全民所有制職工退休養老保險計算。由於市中醫醫院的歷史沿革,也列入了落實遵府辦發[2007]179號檔案精神範疇。
二、2008年1月1日後的鄉鎮衛生院原集體所有制人員的退休待遇問題,市政府已有明確意見,採取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辦法解決,其入保費的集體部分由單位承擔、個人部分個人繳納;關於養老金的計算沒有特別意見。
三、至於您提出的以已於2007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中醫醫院的集體衛生人員在之前已繳納養老保險所應領取的養老金來解決現在職人員退休後養老金與參照全民所有制職工計算養老金的差額的建議,經向市社保局諮詢,沒有政策依據可以這么辦。
再次感謝您對我市衛生工作和集體衛生人員的關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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