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物稅

對物稅的特徵,對物稅的優點與不足,

對物稅的特徵

其主要特徵有:
(1)在課稅原理上,對物稅表現為一種由物及人的過程,即首先指向某物,然後才涉及與該物有一定連結關係的私人。
(2)在稅基的計算上,對物稅僅以物的價格、金額或數量為準,而不考慮與該物存在歸屬關係的私人的經濟收入和生活狀況等因素。

對物稅的優點與不足

對物稅的優點在於:徵稅面寬,稅源大;對商品經濟活動可以進行多方面的調節;徵收簡便,對象明確。
對物稅的不足在於:貧富負擔同等的稅收,有失公平;稅收收入受經濟影響波動大,不夠穩定;在實行價內稅時,如若稅負不當,還會影響物價。
因此,對物稅應選擇大宗、固定、易於課徵的物品徵稅,以求得收入的普遍和充分。也可選擇奢侈物品,按較高稅率課徵,以調節消費和收入分配。從各國來看,對物稅主要為各種間接稅個別財產稅,包括貨物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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