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承包工程貸款

對外承包工程貸款是指中國進出口銀行對我國企業承接的能帶動國產設備、施工機具、材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出口和勞務輸出的境外工程承包項目所需資金髮放的本、外幣貸款。我國使用世界銀行或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外國政府貸款的國內項目採取國際招標,國內企業中標的承包工程項目也在該種貸款支持範圍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外承包工程貸款
  • 釋義:對我國企業承接的能帶動國產設備
  • 採取國際招標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貸款對象,基本條件,申請材料,貸款簽約儀式,申辦條件,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銀行不發放貸款:,

貸款對象

凡在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具有對外承包工程經營權,具備對外承包工程專業技術資質和實力的企業,均可向中國進出口銀行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貸款。

基本條件

1、借款人經營管理、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已簽訂對外承包工程契約,必要時需經國家有權審批機關批准;
3、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帶動國產設備、材料、技術、勞務和管理的出口額占項目契約總金額的比例不低於15%;
4、對外承包契約金額不低於100萬美元,預付款比例一般不低於15%,延期付款部分應提供中國進出口銀行認可的支付保證;
5、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應有較好的經濟效益;
6、承包商具有實施對外承包工程的相關資質、工程履約能力;
7、項目所在國的政治、經濟狀況相對穩定;
8、對收匯風險較大的項目,應按中國進出口銀行的要求投保相應的出口信用險;
9、提供中國進出口銀行認可的還款擔保;
10、中國進出口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1、借款申請書;
2、工程承包契約及必要的國家有權審批機關批准檔案;
3、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採購契約及其他商務契約;
4、借款人承包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和項目現金流量表;
5、出口信用保險承保意向性檔案(如需投保出口信用險);
6、借款人對外承包工程經營權證書,借款人及擔保人的基本情況介紹,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本年近期財務報表,其他表明借款人及擔保人資信和經營狀況的資料;
7、還款擔保意向書,採取抵(質)押擔保方式的須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質物權屬證明及價值評估報告;
8、中國進出口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貸款簽約儀式

有資本金,即投資人的非債務資金。不同行業的項目所要求的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不同,銀行貸款不能作為項目資本金。我行通常掌握的項目資本金在30%以上。
3、 固定資產貸款期限較長,往往是一次審批,多次發放,貸款;利率一年一定。固定資產貸款以整個項目全部資金需求為評審對象,一次審批、承諾。而放款階段是根據工程進度和年度貸款計畫,逐年、逐筆發放。固定資產貸款契約期限是指對項目發放第一筆貸款起至最後一筆貸款還清為止的期限。契約利率為貸款第一年利率,以後每年要根據人民銀行的利率變動進行調整。
4、 固定資產貸款是一次性的。一筆固定資產貸款只能用於借款人的一次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從項目建設時投入,項目竣工投產產生效益開始歸還借款,到銀行逐步收回全部貸款本息,貸款即退出企業生產活動。新的固定資產投資活動需要按規定重新立項報批。
5、 固定資產貸款的還款來源主要是借款人的稅後利潤、固定資產折舊,以及其他自有資金。
6、 固定資產貸款專業性強,管理過程複雜,對客戶經理的素質要求較高。
六大問題
一、政府的有關批文存在著一定的滯後性。此類貸款多屬於固定資產貸款,有些項目在申請銀行貸款時,國家政府的整體規劃、有權審批部門的項目立項都沒有完全落實,使得銀行在審批此類貸款時缺乏完整的審批依據。
二、借款主體的資格問題。各市、區政府在進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時都另外成立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這些企業一般是政府對外舉債的融資視窗,自身實力並不一定符合銀行借款的資格。
三、貸款用途銀行難以監控。由於此類貸款的用途多數涉及到政府的實事項目,而還款的資金來源又是由政府財政資金進行統借統還的,因此借款人的貸款用途一般不會跟著每個項目走,尤其是在項目較多的情況下,更是統籌調度,給銀行在監管資金用途上造成一定的困難。
四、貸款可能短貸長用。由於此類貸款時間長、規模大,產生的經濟效益較少,產生的大多是社會效益,因此由於受某些政策的影響,有些項目貸款到期後續貸由技術改造貸款變成流動資金貸款,可能會出現企業短貸長用或貸款用途發生變化。
五、貸款的擔保能力有限。由於此類貸款規模大,難以找到與其規模相匹配的擔保單位,因此第三方擔保往往是與市、區政府相關的經營企業,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往往較弱,因此銀行在審批貸款時更注重市、區財政現有的實力和發展潛力,因此銀行在貸款發放前要先取得政府部門出具的承諾函。
六、同業競爭激烈。此類貸款雖然建設周期長,有一定的政策風險,但由於政府出面承諾和財政資金存款等因素,因此同業競爭十分激烈,為了爭取到客戶,在利率條件上爭相下浮,使銀行的獲利空間降到最低。

申辦條件

借款人申請項目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在工商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實行貸款證管理的地區,須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申請外匯項目貸款,須持有進口證明或登記檔案。
2. 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和我行貸款投向。
3. 項目具有國家規定比例的資本金。
4. 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項目,須持有批准檔案。
5. 借款人信用狀況好,償債能力強,管理制度完善,對外權益性投資比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 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擔保。
除上述條件外,根據《貸款通則》,貸款對象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恪守信用,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2. 除自然人外,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管機關)辦理年檢手續;
3. 已經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4.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不超過淨資產的50%;
5. 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6. 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銀行不發放貸款:

1. 不具備貸款主體資格和基本條件;
2. 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
3. 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
4. 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檔案;
5. 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
6. 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7. 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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