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局“團購”

專利局“團購”

專利局團購是指一篇名為《震驚:海淀區此次限價房申請者全是專利局的,要團購???》的帖子日前出現在某論壇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有網友上傳了一份來自北京市海淀區房屋管理局的公示表格截圖,一長串密密麻麻的名單中,限價房所有的申請者均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媒體經過核實,確有此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利局“團購”
  • 緣由:2010年8月9日
  • 來源:限價房申請者全是專利局要團購
  • 人員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
事件的緣由,確有此事,有家庭年收入11.1元?,公務員團購的影響,

事件的緣由

2010年8月9日,一篇名為《震驚:海淀區此次限價房申請者全是專利局的,要團購???》的帖子出現在某論壇北京分論壇上,並在昨天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網友“zcd_800214”在帖子中並沒有過多地描述,而是直接上傳了一份來自北京市海淀區房屋管理局的公示表格截圖。這是該局就限價房公布的審核名單,公示時間從8月9日起至13日。一長串密密麻麻的名單中,所有的申請者均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這份讓人瞠目的名單究竟是真是假?

確有此事

在海淀區房屋管理局網站上,媒體找到了這份公示,與此前網友上傳的一樣,申請者確實全部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
記者隨後撥打了公示上公布的聯繫電話,多次撥打均為占線,最後一位工作人員接了電話,並告訴記者,確有此事。
“這是專利局找北京市建委協調的,建房供地等都由他們解決。只是通過我們區里走下程式,公示一下,這次的限價房不占區裡的名額。”這位工作人員說,至於其他單位的申請者,街道方面還在統計,應該不受(專利局這件事的)影響。記者追問,那還有多少限價房、多少申請者,該名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清楚,要等街道報上來之後才知道。

有家庭年收入11.1元?


海淀區審核公示表截圖(部分)
仔細查看了這份名單,從中發現了更多信息。名單總共涉及188名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工作人員,其中142名來自產權局下屬的專利局,家庭人口在1~5人不等。
但其中一些數據還是引起了記者的不解。在這188名申請者中,只有7人在“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一欄中填寫了相關的數字,並且最大的一個為人均14.73平方米。換句話說,181名申請者的家庭都沒有任何住房。
在家庭年收入一欄,記者發現,最少的一人為王新力,其表格中的數字為“11.1”——這意味著,這個4人家庭的年收入只有11.1元,而其相對應的家庭總資產淨值為15.6萬元。
這188人中,家庭年收入最高的為114772元,大部分都在6萬~8萬元。而家庭總資產價值最高的一戶則為54.69萬元。
以名單前10人的名字分別加“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為關鍵字在百度上進行查詢。這10人中,有3人來自專利局以外的產權局其他部門,其中一人標示為產權局國際司。
除了這3人以外,剩餘的7人中,有6人與2003年以來的國家知識產權局錄用人員名單中的人名有重合。比如,楊軼於2003年進入產權局;安輝,2004年;黃明輝、陳祥、喻新3人,2007年,而最晚進入的則是徐琳,去年才剛剛畢業。
這是不是巧合?記者隨後在下面的名單中隨機抽取了幾位進行查詢。之前提到的家庭年收入僅11.1元的王新力,在2005年錄用名單中有此人名字。吳日雯於2007年進入產權局,李欣則為2008年進入……
房價高企,此時爆出的專利局“團購”事件讓很多網友憤憤不平。昨日中午,一位名為“誰在那兒”的網友忽然現身,稱自己就是名單中的一員。
“單位確實團辦了限價房申請,請注意,是團辦申請,無非就是財務和房產等部門集中聯合辦公而已。我們單位人多,正式事業編制的估計也有三四千人,如果是集體戶口,就都歸屬海淀,所以都在海淀申請,顯得很集中。選房一樣是搖號,審查一樣也不少。和普通海淀居民沒區別。”“誰在那兒”還列出了自己的收入明細,覺得很委屈。“人過30,又在北京一無所有,本來有輛腳踏車,前段時間還給丟了。比較身邊的人,多少有些悲哀和淒涼,在此基礎上,再被大家誤解,就更鬱悶了。”
早在7月份,就有網友爆料提出質疑,在海淀區房屋管理局7月19日至7月23日公示的限價房審核名單中,來自專利局的申請人有十幾人之多。海淀區房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那次和這次是“兩碼事”。
海淀區審核公示表截圖(部分)海淀區審核公示表截圖(部分)

公務員團購的影響

2010年以來,各地有關公務員低價買房的訊息絡繹不絕。山東省日照市政府在“絕版”地帶新建3500多套住房,專供市直機關公務員,且價格比同地段商品房每平方米低30%以上。此外山西忻州限價房成為公務員福利房、湖北荊門地稅局職工低價團購商品房等事件也相繼曝光。今年4月,農業部打算為內部員工集中分配800套限價房被媒體曝光,輿論譁然,該項目被迫暫停。
監管方說合乎程式、並不違規,毋庸指責;團購限價房的國家部委稱這種行為很正常,不必“友邦驚詫”。果真如此嗎?暫且拋開國家對限價房、經適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法律法規不說,單拿《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來看,這種糊弄跡象明顯的極不嚴肅的申購程式就有違這一規定。該辦法第13條之二款規定,“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須符合規定標準,並實行動態管理。”顯然四個人的家庭年收入僅11元,便是荒唐透頂。
按理說,申請人來自八方,公示是一個相當嚴謹而細密的程式,對這一程式的審核更當事無具細,不許有半點疏漏。而今看來,填表申請與嚴格審核這些關口形同虛設,更像是限價房建好,只待一部一局來專門申請,而將其他更需要申購限價房的百姓阻之於門外。所謂限價房,又稱兩限房,是北京首創的住房扶持政策。兩限房是一限套型比例,二限定價。較之於附近動輒就要三四萬一平方米的高價房來說,這些限價房當然是一塊滴油的蔥餅,購不起房的百姓是大多數,當然對此“權力占房”感受艷羨不已。
國家知識產權局一班人“團購”限價房當然不是新聞,前不久,就曾多次傳出北京某“中國最大部委”里有4000多公務員,以5800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下職工社區新房(實際上就是限價房),而附近房子的市場價,幾乎都是每平方米3-4萬元。百姓一直苦苦不能求解的為何一些官員對調控房價不來勁或者說不來真勁,原因可謂早就大白於天下了——自己可以“排隊隊、吃果果”住上限價房,能對圍牆之外動輒就要數萬元一平方米的高房價上火嗎?
不僅不會上火,反而會在暗地裡竊喜。因為屁股決定腦袋,屁股有地方坐得穩穩噹噹,有隻花四五千元一平方米房價購回的居室,這些掌握著民生政策走向者就不會有“無檐避雨、無凳可坐”的危機感。在今年兩會上,溫總理的話猶在耳邊,“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光輝”。然而,一些公共機構,將手中人民賦予的權力不斷異化,自分國有資產,自行圈地建房,還美其名曰是途徑合理、程式合法,再分給“自己人”,實際上,這就是最大的不公不正。
究其根源,還是公權力監督與約束的長期缺失或虛置。這是該引發社會的高層面、深層次、全方位的制度性反思了,並儘快導入相對獨立於利益之外的監督機構,約束這種權力私奔的衝動。如果大家都對這種明顯不公的權力自肥一如既往的視而不見,那么,到時我們社會恐怕會產生無可追回的公信力大面積墮落的不利局面。公共機構一旦自行掏空民心,其結果真的不願也不敢去想像。
本人見過不少政策性住房申請者的信息公示,但從沒有見過這樣離奇的公示信息。一是專利局188名申請者中,只有7人在“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一欄中填寫了相關的數字,其餘181名申請者究竟是無房還是不願填寫住房信息,不得而知。
二是在家庭年收入一欄中,有公務員家庭年收入只有11.1元,而其相對應的家庭總資產淨值為15.6萬元。如此荒唐的公示信息,竟然通過了層層審核,還掛在了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官方網站上。
更讓人驚詫的事情還在後面。據房地產管理部門人員披露,“這是專利局找北京市建委協調的,建房供地等都由他們解決。只是通過區里走下程式,公示一下,這次的限價房不占區裡的名額”。人們以為,建房供地自己解決,表明這起公務人員團購限價房,更像是一起單位自建房或是集資建房。
早在2007年,國務院就叫停了國家機關集資合作建房,以遏制福利分房。現在,國家專利局為公務人員供地建房,很像是集資建房的回歸;與過去不同的是,僅僅是在房管部門走個過場、做個樣子,而且,走過場也不用心,上演了年收入11.1元的荒唐劇。
眾所周知,無論是經濟適用房還是限價房,都是國家政策性住房,理應按照國家政策統一分配,按照規定公示個人信息。而專利局公務人員團購限價房,不僅不按規定認真填寫、審核公示信息,而且自己供地建房,與國家統一安排的住房保障計畫無關——“不占區里名額”就是例子。
公務員家庭年收入11.1元,折射出政策性住房管理有時就像是擺設。某些申請者以應付、糊弄的心態對待,而層層把關的部門就像是一個個木頭人,所以才把十分荒唐的信息公示於天下,任由“11.1元”戲耍政策和監管。
在高房價時代,確保住房公平無疑十分重要,尤其在政策性住房問題上,不能因為某些人是國家部門公務員就可以享受特權。
今天,聽說一個很不“和諧”的事兒,國家知識產權局的170餘名公務員集體申購限價房。據稱,海淀區此次限價房申購者全是專利局的。對此,許多網友十分疑惑:國家部委的工作人員還能買限價房?一時間,有關“公務員團購限價房”的傳言四處漫延。對此,海淀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此次公示是按限價房申購程式進行,所有申請人都是街道審核通過後申報上來的,並不存在違規操作。而據公示名單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申請人介紹,此次限價房申請是由單位團體申請的,他說:“專利局屬於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入很一般,無房的占大多數,沒人規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不能買限價房啊?公示就是為了讓大家監督,有異議的可以去舉報。”
拋開專利局的“團購”行為是否合法、合規不說,這樣的事情既然引起了如此廣泛的社會關注,人們就必須深究這一現象背後的本質。這條訊息之所以會引來如此之多的關注與爭論,竊以為與兩個關鍵字匯高度相關:一是“公務員”,二是“限價房”。說到公務員,不能不提起愈演愈烈的現代科舉制度,正是這個制度造就了今天公務員競相報考的盛況。早在2008年10月份就出現過4584人搶1崗盛況,到2009年,國家公務員報考合格人已數達到104萬,平均競爭比例為78:1。而限價房,在房價不斷飆升的北京市,已經只有極少數人可以買這種房子了。但今日之事關公務員申購限價房一節,儘管其中不乏范進式之“瘋哥”、“蠢哥”,但其“地上”、“地下”收入之可觀則是他們爭得打破頭的萬匹馬力動力源——這也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然而,這些“哥們”卻又要變著法兒去撈那為照顧少數“窮哥”們而建的限價房,試想,那些多年來望房興嘆的、真正的住房困難戶們將會是怎樣的心情?!當然,獲買限價房資格,也許正是某些公務員考試之所以爭考得這么火的原因之一吧。
是的,必須得承認,在已實施的福利政策所惠及的人群中的確有相當一些“偽困難戶”,而那些真正需要扶持的困難群體卻被拒之門外。非但如此,他們更加是成為了被掠奪的對象。最初有城鄉二元結構下的犧牲農民利益來支持工業化發展,之後有犧牲勞工權力來支持出口導向戰略,而今專為照顧中低收入人群經濟適用房,最終(難道又要)成為了“特權房”——很多有錢人靠特權以低價買了經濟適用房,之後又出租、出售獲利。
這些嚴重不公平的財富分配製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拉大了國內的貧富差距,激化了社會矛盾;另一方面也影響了科學的消費模式的生長、發育和形成。時至今日,在外需疲軟、內需乏力的經濟背景之下,我們必須得拋棄以往那種拆東牆被西牆的經濟成長手段,以更為科學的制度設計來杜絕公開或隱蔽的結構性不公,使我們的社會日漸走向實質意義上的和諧。
至少,睜著眼睛說瞎話的作風該被扔進歷史的垃圾桶了——我們應該對事實和真理有最起碼的敬畏。
限價房,又稱兩限房,是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價格的基礎上,按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根本目的在於為高房價下,一些買不起房子的“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給予政策扶助,其制度設計本意是為“夾心層”生活解困。然而,現在的限價房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卻總是給人走味的感覺,往往爆出向公務員傾斜的新聞。在公務員不斷染指限價房的背後,已經可以映見限價房制度的現實扭曲。

在見過“山西忻州限價房成公務員小區”,“海口數千套限價房專供幹部,價格比周邊低數倍”,“農業部被曝分800套限價房”等勁爆新聞之後,這次被爆出的是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及下屬專利局“團購”限價房的新聞。從中,我們可以得知,原來限價房也是可以“團購”的!可是既然能“團購”,為啥至今有資格享受“團購”的都是公務員?
帶著這個疑問,人們向新聞中探尋答案,卻發現在這次限價房申購的過程中,非專利局人員的申請資格原來是“被放棄”了。在記者的追問下,有關人士也只支支吾吾道出“其他單位的申請者,街道方面還在統計……”。這次限價房的申請資格已經進入了公示階段,其他的卻還在統計階段?如果不是街道的人懶惰成性工作效率慢成蝸牛,就是刻意剔除“其他單位人員”,箇中貓膩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雖然,限價房的制度設計並非只面向城市的最低收入人群,主要目的是為了緩解既買不起商品房、又享受不到廉租房和經適房的夾心層住房壓力,但這個“夾心層”只有公務員一個群體嗎?當公務員們擠占了限價房的資源,讓其他“夾心層”群體何去何從?當然,一些公務員的收入,特別是剛畢業沒幾年的公務員收入並不高,可以有資格申請限價房,但至於一個單位的180多號公務員都買不起房子?更可笑的是,在知識產權局這次“團購”限價房的公示名單里,花樣百出。
在188名申請者中,只有7人在“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一欄中填寫了相關的數字,也就是說181名申請者的家庭都沒有任何住房;在家庭年收入一欄,最少的一個4人家庭的年收入只有11.1元……嗚呼,別說年收入11.1元,就是日收入11.1元,一家四口連吃飯都成問題,還買什麼房子?從這些令人瞠目的亂七八糟的數據里,我們分明看到了“胡鬧”兩個字,申請是胡鬧的,公示也只是做做樣子,他們其實對能夠“團購”成功胸有成竹。
為何會形成這種胡鬧的限價房申請的局面?答案很簡單,在有關方面支支吾吾的態度里,我們很容易嗅到權力交易的味道。雖然具體是什麼樣的交易不得而知,但那份雷人公示單,以及在一個地區申請限價房的,居然都是同一個單位人的“團購”異樣,都已經出賣並扭曲了限價房的制度善意。有人說這是制度出了問題,應該思慮是否該取消限價房的制度,而我卻以為,根源在於人禍。
在現下的救助性住房政策里,包括廉租房和經適房,總是曝出權貴染指的醜聞,這說明不是制度的原罪,而是執行程式失去了正義性和公平性,是執行制度的人扭曲了制度的本義,也說明監管程式發生了缺位。發生了諸多保障房醜聞,卻鮮見有官員為此被問責受懲,那么繼續玩貓膩的人就更加有恃無恐,保障房腐敗就會前赴後繼。這也說明如果不從治人著手以求修正制度執行,光想著對制度進行修改,依然是標本都難治。即使制度修改一萬遍,還會有人鑽空子,反而讓制度本身失去了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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