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導航

專利導航

專利導航,以專利信息資源利用和專利分析為基礎,把專利運用嵌入產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之中,是引導和支撐產業科學發展的一項探索性工作。專利導航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建立專利信息分析與產業運行決策深度融合、專利創造與產業創新能力高度匹配、專利布局對產業競爭地位保障有力、專利價值實現對產業運行效益有效支撐的工作機制,推動產業的專利協同運用,培育形成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新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利導航
  • 屬性:網址
  • 範疇: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著作權等
  • 運用:專利制度提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
網站介紹,試點工程,

網站介紹

專利導航就是一個匯聚大家日常經常使用的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相關網站的網址,並按照一定條件進行分類的一種網址站。專利導航方便網友們快速找到自己需要的專利檢索網站,而不用去記住各類網站的網址,就可以直接進到所需的網站。現在的專利導航一般還自身提供常用查詢工具,以及信箱登入、搜尋引擎、專利檢索入口,有的還有熱點IP新聞等功能。專利導航是網址導航的一個升級,憑藉著一個獨特的學術領域優勢,為專利工作者提供方便。也將是網站導航發展的一個必然的趨勢。

試點工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有效運用專利制度提升產業創新驅動發展能力,加快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產業整體素質和競爭力,我局決定於2013年起實施專利導航試點工程(以下簡稱“試點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目的和意義
試點工程是以專利信息資源利用和專利分析為基礎,把專利運用嵌入產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引導和支撐產業科學發展的探索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探索建立專利信息分析與產業運行決策深度融合、專利創造與產業創新能力高度匹配、專利布局對產業競爭地位保障有力、專利價值實現對產業運行效益支撐有效的工作機制,推動重點產業的專利協同運用,培育形成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新模式。它是專利制度在產業運行中的綜合套用,也是專利戰略在產業發展中的具體實施,更是智慧財產權戰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具體體現。
實施試點工程,可以發揮專利信息資源對產業運行決策的引導力,突出產業發展科學規劃新優勢;可以發揮專利制度對產業創新資源的配置力,形成產業創新體系新優勢;可以發揮專利保護對產業競爭市場的控制力,培育產業競爭力發展新優勢;可以發揮專利集成運用對產業運行效益的支撐力,實現產業價值增長新優勢;可以發揮專利資源在產業發展格局中的影響力,打造產業地位新優勢。
二、總體目標
力爭利用5年左右時間,初步形成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有效模式。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基本建立,一批專利密集型產業在專利導航下實現升級發展,產業核心競爭力明顯提升,產業利潤率大幅增加;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體系初步形成,企業主導、“政產學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專利協同運用體系逐步完善;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基礎不斷夯實,在若干個產業關鍵技術領域形成一批專利儲備初具規模、專利質量整體較高、專利布局科學合理、專利結構明顯最佳化,具有產業發展優勢的專利組合;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環境持續最佳化,資源集聚、價值公允、流轉活躍、保護有力的具有產業特色的專利市場體系初步形成。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加強專利信息資源利用和產業專利分析,把握產業鏈中關鍵領域的核心專利分布,以全球視野明晰產業競爭格局、確定產業發展定位。通過建立專利分析與產業運行決策深度融合、持續互動的產業決策機制,系統配置優勢資源,提高產業創新能力、增強競爭優勢,不斷發揮專利在產業發展中的導航作用。
(二)最佳化產業的專利創造。在產業發展中深入實施專利戰略,進一步完善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專利運用為目的的專利創造體系;最佳化經濟科技活動中的專利指標,完善專利資助政策,推動專利質量的提升;提高企業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引導市場主體對專利進行科學布局,形成與產業發展相匹配的專利儲備體系。
(三)鼓勵專利的協同運用。引導並支持市場主體利用市場化、集群化、聯盟化、協作化等手段吸引並整合專利資源,實現專利的集中管理、集成運用;依託專利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資源、技術資源、人力資源、金融資源等,為產業發展提供支撐。鼓勵以專利資源為紐帶,構建企業主導,高校院所、金融機構、專利服務機構等多方參與的專利運用協同體,開展協同創新和專利協同運用,實現資源共享、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協同運行。
(四)培育專利運營業態發展。指導市場主體依法設立專利運營機構,專門從事專利引進、集成和二次開發、轉移轉化等業務;對關鍵技術領域的專利進行儲備運營,以核心專利為基礎形成專利組合併持續最佳化,開展質押融資、對外許可、投資入股、標準制定及海外維權活動等。引導專利聯盟建設,以專利糾紛頻發、專利壁壘問題突出、國內企業技術和專利分散的產業為重點,對關鍵技術領域內的專利進行集中管理、集成運用。
(五)完善專利運用服務體系。加強體制機制創新,統籌推進重點產業專利運用基礎服務平台建設,推動建立服務鏈條完整的一體化專利運用服務體系。培育發展開放式技術創新服務體系,探索建立訂單式專利研發模式;培育發展專利運營服務體系,重點支持從發明創意產生、專利申請到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全過程服務業態的發展;培育發展專利投融資服務體系,建立適應中小企業需求的投融資機制,促進專利投融資、證券、保險、信託等業務開展;培育發展專利交易流轉服務體系,促進專利技術的集聚和擴散。
(六)構建專利導航產業發展的政策支撐體系。研究制定有利於專利導航產業發展的各類政策;整合現有政策資源,利用財稅、金融、科技、貿易等政策槓桿,促進專利運用和產業發展。在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的基礎上,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加大對專利運用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財稅政策的引導,激勵企業增加專利運用投入。運用風險補償等措施,鼓勵金融機構擴大專利質押貸款規模;推進智慧財產權證券化進程,支持骨幹企業進行債券融資;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投向專利運用創新創業活動。
四、實施方式和步驟
(一)實施方式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以分類搭建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工作平台的方式,以全面帶動重點任務的落實和實施。具體包括:
1.面向產業集聚區,建設一批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選取具有產業優勢地位、地方政府重點發展、產業專利基礎較好的若干個專利密集型產業集聚區,開展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建設工作,探索建立並實踐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新模式。到試點工程實施期滿,建成10個左右具有區域特色、優勢明顯、專利密集、布局合理的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通過實驗區建設,基本建立專利分析與產業運行決策深度融合和專利運用對產業運行效益高度支撐的工作機制的運行模式。
2.面向行業發展,培育一批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選取具有一定產業發展基礎、整體競爭力提升需求急迫、企業間戰略合作訴求強烈的若干個行業,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開展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培育工作。到試點工程實施期滿,培育20家左右具有產業特色和競爭優勢的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通過試點單位培育,在部分行業初步形成專利協同運用工作體系,基本實現專利的協同創造、協同運用、聯合保護和協同管理。
3.面向市場主體,培育一批專利運營試點企業。選取創新能力強、產業地位突出、專利工作基礎好、人力資源具備的企業單位,開展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培育工作。到試點工程實施期滿,培育30家左右掌握核心專利、專利運用能力較強、對產業發展具有較強影響力,或者能夠提供專業化、規範化、一體化的專利運用服務的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通過試點企業培育,形成一批能夠有效支撐產業發展的專利組合;專利引進、集成和二次開發、轉移轉化等專利運營業態發展良好。
(二)實施步驟
試點工程的實施分為啟動、培育(建設)和總結三個階段:
1.啟動階段(2013年4—6月)。
(1)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印發《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申報指南(試行)》、《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申報指南(試行)》和《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申報指南(試行)》。
(2)各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和相關部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指導和組織有關產業集聚區、行業協會或企業單位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申報工作。
(3)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工作方案進行審核和批覆。
2.培育(建設)階段(2013年7月—2018年6月)。
(1)有關產業集聚區、行業協會或企業單位開展培育(建設)工作。
(2)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和相關部門(單位)對培育(建設)工作進行跟蹤指導,並給予必要的支持。
3.總結階段(2018年7—12月)。
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和相關部門(單位)對培育(建設)工作進行總結;研究提出“專利導航工程”具體方案建議;制定指導性檔案,全面啟動專利導航工程。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充分發揮目前已有的各類智慧財產權協調議事工作機制的作用,加強政策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相關部門(單位)、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地方政府等採取聯合調研、工作會商等方式,共同研究解決試點工程實施中的相關問題;建立工作交流機制,加大典型做法和經驗的推廣力度;建立信息通報和發布制度,為試點工程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二)加大支持力度
採取多種形式,對培育(建設)中的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等給予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局組建包括專利審查、法律和政策、信息處理和套用、專利情報分析和項目管理等領域專家在內的專家指導委員會,對重大政策、總體規劃、方案制定、管理實施和信息化建設等提供諮詢;建立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實施綜合研究基地,對工程實施中涉及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等進行跟蹤研究;加強管理機制和運行模式創新,推進現有各類專利服務平台建設的融合發展和工作項目的合力支持。
(三)加強監督管理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試點工程實施工作建立跟蹤管理工作機制和核心指標年度統計上報制度;會同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和相關部門(單位)對試點工程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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