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專利權和專利權證書

專利、專利權和專利權證書是一個事物在不同情況下含義不同的三個名詞。在申請階段一般叫專利,獲得批准後叫專利權,授予的證書則叫專利權證書.一項發明創造的首創者所擁有的受保護的獨享權益稱為專利。在實行專利保護制度的國家,按照專利法規定,凡是具備新穎性、實用性和創造性的發明創造,可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專利。政府按規定審查合格後,授予發明創造者在專利有效期內,享受用該項專利進行生產、使用和銷售的專有權。專利所有權以外的任何個人和單位,若要使用該項專利,則必須事先徵得專利所有者的許可,並支付一定的報酬。專利期滿,即自行失效,為社會所公有。

專利權是國家依法授予的一種排他性權利。是工業產權的一種。為了保護專利權,許多國家制訂了專利法。若他人不經許可而使用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權所有者有權阻止,必要時還可向法院起訴。專利權具有三個特徵,即專有性或稱獨占性;地域性(一般僅限於國內或所參加的國際專利聯盟成員國範圍內有效); 時間性(我國專利法規定為三年至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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