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寶山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寶山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是寶山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山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 地區:寶山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有關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區域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城管執法專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重大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國家和本市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城管執法等方面的標準、規範。
3、負責對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要節目、重大活動期間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城管執法的保障工作;負責行業領域內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4、負責審查公共綠地、市容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設計方案;負責組織、協調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城鄉重大建設項目中涉及綠化、市容環境衛生設施配套建設工作。
5、負責統一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依法對全區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對城市管理執法監察隊伍的監督和管理;依法承擔拆除違法違章建築職責中的相關工作。
6、負責生活廢棄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負責道路、公共區域和特定區域的保潔管理;負責本區機動車輛清洗保潔的管理;負責本區市容環境衛生配套設施的管理。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戶外廣告設施相關規劃;負責景觀燈光、戶外廣告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景觀燈光、戶外廣告等設施的安全監管責任。
8、負責公園、公共綠地、社會綠地、行道樹、古樹名木和綠化設施的管理。
9、負責制定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重點科研項目管理,推廣和套用新產品、新技術;負責相關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10、承擔本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城管制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本區城管執法工作的業務培訓和綜合考核;承擔本區區屬城管執法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權行使。
11、負責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會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參與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相關活動。
12、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單核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3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寶山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4名,其中科室人員編制25名,設6個職能科(室)。各科室具體職責情況如下:
辦公室(法制科)
負責局黨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辦;負責政策研究、文秘、信息、法制、信訪、檔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安全生產的督查和防汛防台、治安保衛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局屬單位工會、武裝、計畫生育等工作。
組織宣傳科(紀檢、監察)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有關工作的貫徹和落實;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的管理;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社會宣傳工作;負責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負責共青團、統戰、老幹部工作。
綜合計畫科
負責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經費預算、決算的編報,審核局屬單位經費預算、決算和收、支計畫;受區國資委委託,負責本局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局屬單位財務、會計的管理;負責本系統綜合統計;負責局屬單位政府採購計畫的編報和投資項目的決算審核。
市容管理科
負責本區市容環境建設和整治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的保障工作;按照城市市容市貌標準,對本區建築物、構築物外立面容貌等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市容審批和監督;負責協調處理戶外廣告、景觀燈光管理中的綜合性問題;指導鎮、街道實施市容景觀和燈光建設;制定綠化、市容環境綜合考核辦法,並組織檢查考核;負責聯繫城管執法工作。
環衛管理科
負責本區生活垃圾、糞便和特定廢棄物處理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源頭減量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本區道路、公共區域和環衛設施保潔的管理;負責本區環衛作業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本區公共環衛作業服務的招投標管理;負責環衛作業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和套用;負責指導鎮、街道環境衛生工作。
規劃建設科
負責編制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專業規劃,制定綠化建設、環衛設施設備配置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本區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和環衛設施設計方案;負責本區公共綠地、社會綠地、行道樹、古樹名木、綠化設施和環衛設施設備的管理;負責綠化建設養護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重大環衛基礎設施運營監管;負責綠化建設養護和環衛設施設備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和套用;負責指導鎮、街道綠化建設養護和環衛設施設備配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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