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國家稅務局

寶山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寶山區分局,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區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授權企事業單位的稅收徵收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山區國家稅務局
  • 地理位置:上海市
  • 類別: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領導分工,八條禁令,地圖信息,

機構概況

地址:寶山區寶林路43號。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負責處理、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制定有關工作制度;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講話稿等文秘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辦公自動化套用與管理等工作;負責日常會務安排、對外接待聯絡和機關後勤保障的協調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法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上海財稅”子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公務網網站的運行和管理;辦理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提案的有關事項;承擔有關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行政執法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起草和審核本機關《地方志》和《年鑑》工作;負責本單位除信息化設備以外的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負責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具體實施;負責法制報表的統計等工作;牽頭組織反補貼案件調查、應對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務。
●貨物和勞務稅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組織實施與貨物和勞務稅、財產行為稅相關稅(費)種、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的相關稅收(費)、基金政策執行中具體業務問題的解答、處理;負責分管稅(費)種、基金減免管理;負責分管稅(費)種、基金的稅源管理、稅基管理;負責有關稅(費)種、基金的日常管理,指導有關稅(費)種、基金的日常檢查;參與相關稅種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建立、預警指標制定;參與分管稅(費)種、基金的政策研究,提出改進和完善相關稅收制度、政策的建議;參與分管稅(費)種、基金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負責做好管轄範圍內的進出口貿易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申報、審核、審批和退稅資料管理等工作;參與編制年度出口貨物退(免)稅計畫;負責退稅指標管理;負責對所轄出口企業開展出口退稅預警分析和評估管理;負責有關進出口稅收工作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負責相關稅收政策執行中一般性問題的解釋、處理。
牽頭負責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工作。
●所得稅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組織實施管轄範圍內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相關稅(費)等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稅收政策執行中具體業務問題的解答、處理;落實相關調研工作;負責相關稅種稅收減免管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負責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工作。
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情報交換和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收入核算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稅收收入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牽頭編制與分配年度稅收計畫、免抵調庫計畫;負責免抵調庫指標的申請;做好欠稅管理中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工作,檢查、分析稅收計畫的執行情況,負責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負責稅收核算及相關指標體系的建設;負責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確定重點稅源標準和對象,定期審核匯總和分析重點稅源數據;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票證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與貫徹執行;負責稅收調查的組織、資料的匯總與分析上報;負責本單位稅務代保管資金賬簿設定、科目使用及核算方法;負責對稅收收入特點及成因進行全面分析;負責“三代”手續費審核管理。
●納稅服務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完善納稅服務體系和服務平台功能。組織、協調和指導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負責辦稅服務廳建設、建立12366遠程稅務諮詢熱線;組織實施納稅服務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政策宣傳、納稅諮詢、納稅輔導、辦稅服務、權益保護、信用管理、社會協作、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按照要求加強對納稅人呼聲的收集和分析,梳理、督辦納稅人訴求,為納稅人提供針對性和差異化的納稅服務;受理並處理納稅人涉稅服務投訴;實施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指導本單位所轄的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
●徵收管理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管理、防偽稅控系統套用和維護管理及“一窗式”數據比對、稅收征管報表的編制和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等工作;負責落實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的徵收管理;負責落實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維護管理和數據比對;牽頭負責稅收徵收管理模式調研和組織實施工作;牽頭負責落實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和稅源監控“四位一體”聯動機制,牽頭組織開展納稅評估工作;牽頭負責稅收征管狀況分析監控工作;組織落實第三方信息共享和分析利用工作;牽頭負責確定綜合徵管系統功能最佳化需求、二次開發業務需求;負責組織欠稅的清理、催繳工作;負責發票倉庫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工作;負責對委託代征單位的監管;負責日常檢查工作管理及與相關稽查局稽查工作的協調和聯絡。
●信息技術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負責擬訂稅收信息化建設工作方案;制定信息化建設相關管理、監督制度,保障信息系統安全正常運行;負責信息數據處理;配合業務部門做好信息數據分析利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類信息系統的套用和技術培訓;負責各類信息系統和網路設備兩級運維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審核信息化專項經費,並對設備、軟體配置提出建議;負責信息化設備的驗收、入庫、調撥等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工作,並對信息化設備的處理提出建議。
●財務管理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負責財務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制定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彙編預決算草案;負責會計核算工作;負責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消、年檢工作;負責車輛編制管理、報廢和更新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年報、產權年檢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年度政府採購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稅務代保管資金、“三代”手續費會計核算工作;負責預算執行、資金管理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做好稅務制服製作前後相關事務工作;負責固定資產資金賬管理。接受委託,核算工會賬、黨團經費賬、學會帳和食堂帳。
●人事教育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的具體實施方案;制定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人事、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承擔科級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的任免事項;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幹部和科級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監督等工作;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幹部調配、獎勵、處分、考核、任免、監督及人事信息統計工作;承擔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等管理工作;負責牽頭行政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及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受理幹部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不服的覆核申請。
擬訂教育培訓的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及制定培訓工作、考核評估等各項管理制度;負責組織、落實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承擔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監察室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科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組織實施各部門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上級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負責牽頭接受上級的巡視檢查和內部審計,督促糾正在巡視及督察內審中發現的問題並監督整改。
●機關黨委辦公室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負責黨群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擬訂黨建工作計畫,落實黨建工作日常事務;負責落實黨組中心組學習和本單位的政治理論學習;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黨員隊伍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管理黨員發展工作;承擔統戰工作。
承擔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擬定工作計畫、辦法,制定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和評估;負責指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有關工作。
稽查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綜合科(舉報中心)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稅務稽查選案等工作。具體負責擬訂稅務稽查工作計畫,匯總上報工作總結和相關統計報表;根據稽查工作規程規定進行選案,確定稽查對象,下達稽查任務;負責稽查案件立案審批;負責稽查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稅務稽查實施稅收保全、稅收強制措施的審批;負責稽查的行政執法文書管理和舉報獎勵的審批、發放和管理;負責上級交辦及系統外有關案件的協查工作;監督和跟蹤管理案件審理後的執行情況;受理、處理和管理其他部門轉辦的涉稅案件和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
●案件審理科
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稅務違法案件檢查情況進行審理;向司法機關移送有關涉嫌犯罪案件,進行稅務核定;負責對稅收政策執行檢查情況進行審理;負責對稅收執法檢查情況進行審理;負責對稅收征管質量檢查情況和稅務案件抽複查情況進行審理;負責反饋稅務稽查和對口單位內部執法檢查的審理情況;負責對違法違紀案件進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議並交有關單位執行。

領導分工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寶山區分局
局長 李俊強 男 漢族 1963年6月出生 中共黨員 大學畢業 經濟師
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收入核算科
副局長 孔憲亮 男 漢族 1958年6月出生 中共黨員 大學畢業 會計師
分管:稽查局、財務科;
聯繫:第十七稅務所、第一檢查所、第二檢查所、第三檢查所
紀檢組長 陳鳳江 男 漢族 1955年10月出生 中共黨員 大學畢業 助理經濟師
分管:監察室、納稅服務科、機關黨委、工會;
聯繫:第一稅務所、第三稅務所、第十二稅務所
副局長 朱亞躍 男 漢族 1959年10月出生 中共黨員 專科畢業 助理經濟師
分管: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繫:第四稅務所、第五稅務所、第七稅務所、第十五稅務所
副局長 胡勤根 男 漢族 1968年12月出生 中共黨員 大學畢業 經濟學學士 經濟師
分管:人教科、服務中心;
聯繫:第九稅務所、第十稅務所、第十三稅務所
副局長 玄克梅 女 漢族 1971年8月出生 中共黨員 大學畢業 助理經濟師
分管:徵收管理科、信息技術科;
聯繫:第二稅務所、第六稅務所、第八稅務所、第十一稅務所。
副局長 陳曉峰 男 漢族 1972年1月出生 中共黨員 大學畢業 經濟師
分管:所得稅科、團委;
聯繫:第十四稅務所、第十六稅務所

八條禁令

《廉潔從政八條禁令》:
一是嚴禁接受、參加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納稅人的宴請、營業性娛樂場所等活動。
二是嚴禁隨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納稅人外出(境內、外)旅遊活動。
三是嚴禁經商辦企業、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取酬。
四是嚴禁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納稅人的現金、禮品和有價證券等財物。
五是嚴禁向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納稅人借錢借物。
六是嚴禁到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納稅人報銷票據。
七是嚴禁參與嫖娼活動。
八是嚴禁參與賭博、吸食(注射)毒品活動。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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