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擴大消費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擴大消費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104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餐飲住宿業持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3〕109號)精神,有效應對國內外經濟發展新形勢,更好地發揮消費需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基礎性作用,發揮住宿餐飲業在促進消費和改善民生中的積極作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擴大消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擴大消費工作的意見
  • 類型:報告
  • 出處: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內容:擴大消費工作
  • 地點:寧波市
要求和目標,著眼長遠,立足當前,扶持重點,加強保障,

要求和目標

加快構建擴大消費長效機制,著力做深引導消費、便利消費、保障消費文章,千方百計擴大消費,促進擴大消費與有效投資、產業升級、城鎮化聯動共進,進一步提升消費需求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3年工作目標是:研究落實擴大消費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城鄉消費服務體系,推廣網路消費、信用消費、服務消費等新興消費方式,加快培育一批拉動力強的消費增長點。全年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632億元,同比增長13%;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增加值937億元,增長10%;全市企業實現網路零售超過238億元,增長60%。

著眼長遠

(一)完善擴大消費政策。認真梳理關於促進服務業發展、鼓勵消費的各項政策措施並抓好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圍繞完善消費服務體系、培育居民消費熱點、促進新型消費發展,加快研究全市擴大消費試點方案和相關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探索發放消費券等方式促進居民消費。
(二)推進商貿項目建設。結合城鎮化建設編制商業網點規劃,建立重點投資項目庫、分級聯繫和部門協同推進機制。在城市,合理髮展商貿綜合體、城市商業廣場等,提高城市核心商圈消費集聚輻射力;提升發展特色商業街,培育夜市經濟街區;發展社區商業中心,配套建設和升級改造社區便利店、快遞投送服務網點和家政服務點等業態,打造一刻鐘便民服務商圈。在農村,大力推進市鎮商貿中心建設工程;深化“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加快連鎖便民店提升改造;創建一批農村現代商貿服務示範村;開展農村公益性商業網點建設試點。
(三)引導培育消費熱點。推動流通渠道拓展延伸,鞏固節能汽車、家電、家居用品等熱點商品消費。積極發展家政、健康、休閒、養老等服務消費,提升市場規模和服務質量。大力推動“名品進名店”工程和“品牌行銷”工程。做大做強甬幫餐飲,提升寧波海鮮品牌影響力。擴大消費品進口,在鞏固發展保稅區、寧波進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基礎上,著力培育梅山保稅港區等一批新興進口消費品展示交易場所。
(四)推動消費結構升級。大力推進“電商換市”創新驅動戰略。順應網際網路發展和消費體驗多元化的新形勢,鼓勵發展直銷、團購、租賃、定製等新型消費模式。鼓勵傳統零售企業發展網路銷售平台,支持製造業和農業企業開展網路銷售。結合智慧城市建設,開闢信息消費空間。引導金融機構加強消費金融服務,大力發展汽車、家電、文化、旅遊、教育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產業的消費信貸業務。
(五)規範最佳化消費秩序。推進全市“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平台和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和生豬私屠濫宰違法行為,繼續推進肉菜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加強商貿特種行業監管,營造公平、有序、規範的市場環境。健全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分析和預測預警機制,強化信息發布和市場引導。

立足當前

為提振消費信心,激發市場動力和活力,在較短的時間內扭轉局面,實現消費平穩較快增長,在今年中秋至明年3月底期間推出十大促進消費政策措施。
(一)開展秋冬系列促銷活動。鼓勵各地舉辦各類商品促銷和商貿節慶活動。以寧波美食節、浙江金秋購物節、國慶黃金周、年終消費季等活動為載體,根據節日消費特點和消費結構升級,提前謀劃,組織適銷對路商品,抓好促銷工作。開展全市促銷“亮點活動”評選,根據活動的規模、投入、效果以及商家的優惠力度,按等次給予2萬~20萬元獎勵。(由市貿易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配合)
(二)實施汽車購置惠民政策。鼓勵個人消費者新購置本地產汽車,凡在寧波購置本地產汽車的,在商家優惠的基礎上,由市財政和生產企業所在地政府再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由市貿易局牽頭,市財政局、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北侖區政府配合)
(三)推進電子商務加快發展。認真貫徹全省電子商務工作會議精神,加快研究制定促進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方案。設立專項資金,對業績突出、成長性好的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套用企業和服務企業,以及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示範基地、產業園區,予以重點進行扶持。根據“浙江省電子商務進萬村工程”相關政策,電子商務服務中心(點)經驗收合格,按每個縣級電子商務區域服務中心10萬元、每個村級電子商務服務點20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由市貿易局牽頭,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配合)
(四)菜籃子商品保供促銷。開展菜籃子商品惠民供應試點工作,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提升菜籃子商品供應保障能力和質量安全水平”為重點,落實菜籃子商品惠民供應,建立健全穩定的菜籃子價格長效機制,保證菜籃子商品價格基本穩定。舉辦度中秋迎國慶名特優菜籃子商品展銷會,豐富節日市場供應,穩定市場物價,拓展菜籃子商品消費市場,滿足居民需求。(由市貿易局、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物價局配合)
(五)開展“信息消費惠民專項活動”。貫徹《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精神,聯合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運營商以及信息產業公司,開展“信息消費惠民專項活動”,推出基礎網路提速、100M高寬體驗、3G4G手機換購、無線流量優惠、信息消費下鄉、三網融合套用、數位電視優惠、智慧家庭、移動支付、中小企業信息套用推廣、遊戲免費體驗、基於手機的O2O消費等活動。(由市經信委牽頭,市財政局、市貿易局、寧波廣播電視集團、市通信管理局配合)
(六)積極發展信用消費。大力推廣商業銷售網點和消費網點進行信用卡支付。拓展銀行卡套用領域,豐富銀行卡支付範圍,不斷推動基於手機、網際網路、固定電話、數位電視機頂盒、自助終端等渠道的銀行卡支付服務。鼓勵銀行和商家整合資源,發展消費信貸和信用消費,讓利於民。(由市金融辦牽頭,人行市中心支行、市貿易局、市財政局配合)
(七)推動商旅聯動消費。對引進境外來甬過夜遊客、重大會展旅遊項目、組織旅遊專列、包機引進客源的旅行社、飯店等給予一定的獎勵,年內引進200人以上團隊、酒店單次消費5萬元以上的,給予酒店營業額3%的獎勵。促進商旅融合,鼓勵廣場、商場、社區引進旅遊夜市活動,對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活動給予補助。進一步發揮寧波旅遊節促消費、惠民生作用,加大向本市居民和周邊重點客源城市推介優惠產品力度,向長三角地區派送旅遊消費券80萬份。(由市旅遊局牽頭,市貿易局、市城管局配合)
(八)引導企業發展市場化會展。落實《寧波市本級政府主導型會展項目和經費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縮減政府主導型會展項目數量和專項資金,把縮減調整的資金用於支持企業發展市場化會展項目。對於新增拉動消費效果明顯的市場化會展項目給予獎勵。(由市會展辦牽頭,市貿易局、市財政局配合)
(九)大力繁榮夜市經濟文化。鼓勵商家延長夜間營業時間,積極繁榮夜間文化活動,利用節假日、雙休日積極開展相關夜市活動。在不影響交通安全、不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對商業特色街區、重點商業地段臨時封閉相關道路,方便周邊商家有序發展夜市。開通、增設、延長區域夜間公共運輸服務,方便民眾夜間消費。[由市貿易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主辦,市文廣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委配合]
(十)努力營造寬鬆經營環境。依法為民營商業企業提供便利的準入服務,對資金困難的民營商業企業可適當延長出資期限。在大型商場超市餐飲住宿等門店外有條件的支小路上劃定臨時停車點,用於消費尖峰時段車輛的停放。(由市工商局牽頭,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貿易局配合)
凡列入市級大型商貿活動促銷計畫、參加本市商貿大型活動以及在商業特色街區、廣場等公共場所開展商貿促銷活動涉及的設定臨時性(2~3天)商業廣告、道路占道經營及收費等審批事項,由各縣(市)區商務局會同城管、規劃、工商、公安等部門實行集體審批。積極落實商貿旅遊流通領域清費減負工作,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和清理工作,對商家根據市里統一計畫組織的臨時性商業促銷活動不收取費用。在規定時間、街區經營的夜市經濟及文化活動,免攤位費、場地使用費和管理費。[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扶持重點

(一)高度重視,推動餐飲住宿業轉型發展。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餐飲住宿業發展,科學規劃餐飲住宿業發展布局,積極推進餐飲住宿產業化發展,扶持發展大眾化餐飲及經濟型旅店,切實保障餐飲住宿消費安全,不斷提升產業發展水平。針對一些地方高檔酒店過度重複建設狀況,研究制訂相應政策措施,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引導企業順勢而為,及時轉變行銷策略,摒棄價格虛高、食材名貴、設施豪華等現象,以質量創優勢,以特色鑄品牌,以創新謀發展。積極向大眾化轉型,採取分層錯位經營的策略,實現產品和服務轉型。完善行銷方式,拓展新的增長點,充分利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通過網路團購、微博打折、微信促銷、刷二維碼等新型行銷方式,增強對年輕消費群體的吸引力。對於轉型成效明顯,營業額增長較快的限上企業,每個縣(市)區推選2~3家,每家給予2萬~5萬元的獎勵。
(二)降低稅費,扶持企業度過難關。經市級有關部門認定的市級餐飲龍頭企業,納稅有困難的,可酌情減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餐飲住宿企業納稅有困難的,按照審批管理許可權,經地稅機關批准,給予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經批准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餐飲連鎖企業,將集中採購的未經過生產、加工或只經過簡單挑選、整理的農副產品,直接配送到各餐飲直營門店用於餐飲銷售的,其增值稅可以由總店匯總繳納。適當降低餐飲住宿企業相關收費標準,支持符合條件的餐飲住宿企業申請大工業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分時電價;對用水、用氣實行價格優惠政策,自2013 年9月至2014年8月按現行價格的70%執行。餐飲住宿企業數位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不高於居民用戶的收費標準,同時下調建築消防設施及電器消防安全檢測費、電梯檢驗費、污水化驗費、鍋爐安全閥檢測費等收費標準20%。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爭取餐飲住宿業銀行卡刷卡費率實行單筆封頂政策。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染物的餐飲住宿企業,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並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三)財政支持,助推餐飲住宿業發展。實行營業稅返還獎勵政策,鼓勵各縣(市)區將營業稅增收市分成返還獎勵部分,用於支持餐飲住宿企業發展。加大市級商貿促進專項資金、服務業引導資金、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等對餐飲住宿業的支持力度,重點向大眾便民類的餐飲住宿業傾斜,引導限上餐飲住宿企業向大眾化轉型。通過獎勵、補助、貼息等方式,對市級餐飲龍頭企業、市級甬菜產業化基地、早餐快餐示範企業、餐飲連鎖企業配送中心等給予支持;對寧波“名店、名家、名菜”認定等給予支持或獎勵;對甬菜標準制訂、甬菜文化宣傳推廣、市級餐飲展會及美食交流平台給予支持;鼓勵和幫扶餐飲住宿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和能源契約管理等項目,鼓勵住宿企業創建國家綠色旅遊飯店,節能降耗,降低成本。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訂支持餐飲住宿業轉型發展的政策措施。
(四)部門合力推動,最佳化餐飲住宿業發展環境。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環保部門要支持早餐企業發展,對列入浙江省第一 批、第二批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目錄的早餐企業,不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城市管理和交管部門對早餐、夜市的經營網點和車輛停靠,要給予方便和支持。食品藥品監管和衛生部門要允許餐飲住宿企業員工的衛生健康證在省內跨市縣使用。國土資源部門對餐飲龍頭企業和早餐企業建設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原輔料配送中心的用地,要予以支持。旅遊部門要加大旅遊促銷力度,吸引更多國內外遊客來寧波旅遊消費。新聞媒體要加強甬菜品牌宣傳,傳播寧波美食文化,加大對寧波特色星級飯店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美譽度和影響力,加大對餐飲住宿企業轉型發展成功典型的宣傳,更好地發揮示範引導作用;大力宣傳餐飲住宿業在吸納就業、惠及民生、促進消費等方面所作的貢獻,促進餐飲住宿業進一步發展 。

加強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體系。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擴大消費工作,加強年度目標考核,推動各項措施落實。成立市擴大消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貿易、發改(服務業辦)、財政、稅務、經信、旅遊、金融、工商、統計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形成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財政投入,發揮引導作用。由市擴大消費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最佳化調整各部門專項資金使用安排,確保擴大消費重大項目和重點工作的落實。完善專項資金落實情況和績效評估督查機制,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各縣(市)區要建立擴大消費專項資金使用機制,加大對擴大消費重大項目和重點工作的配套支持,對當前的系列促消費活動也要安排一定的資金支持獎勵。
(三)運用稅收政策,引導消費需求。對符合相關行業標準規範的家政、居家養老、早餐加工配送等便民服務企業,具有公益性質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店、農副產品平價商店以及重要商品儲備設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等經營企業,按規定給予稅收減免扶持。貫徹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限額以上商業企業入駐城鄉社區建設經營商業網點;鼓勵我市自主品牌工農業生產企業在市內外自建連鎖專賣網路、商超品牌銷售專櫃、網路零售店以及新建現代大型商業網點;推進汽車、家具、家電、建材、家裝等商品的節能消費。
(四)加強統計監測,完善評價體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居民消費相關行業統計監測和消費形勢分析。貿易、統計、旅遊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快建立網路零售、購物中心、工廠店、農家樂等新興業態的統計監測制度,並選擇若干商業綜合體、專業消費品市場和特色街作為新興業態統計監測試點。探索建立消費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年度消費綜合評價報告制度。
(五)強化督促檢查,積極營造氛圍。市擴大消費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重點活動項目要及時跟蹤指導、檢查、督促,對各縣(市)區落實政策情況、開展活動成效要進行全面考核和評估。各級新聞媒體要圍繞引導消費、便利消費和保障消費等重點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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