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明縣公安局

寧明縣公安局

單位職能

(1)執行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部署全縣公安工作,研究、制定、部署全縣公安工作計畫實施方案和措施,並指導、檢查、監督下屬各股、所、隊、室的貫徹執行情況和法制建設。

研究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和推進全縣公安工作的改革。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對全縣公安工作進行決策。

(2)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3)實施對反革命和特務、間諜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偵破,組織指揮重大行動,組織偵破、處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明縣公安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在地:寧明縣
  • 職責:執行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
領導班子,主要職責,

領導班子

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梁政
局黨委副書記、政治委員:梁曉峰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兼):向衛仕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鄭德權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邊防大隊大隊長(兼):龐小雲
局黨委委員、副政治委員:李平
局黨委委員、縣紀委駐局紀檢組長:羅偉軍
局黨委委員、指揮中心(辦公室)副主任:戚鳳勛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全國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自治區公安廳、崇左市公安局的決策部署;研究、制定全縣公安工作計畫、實施方案和措施;部署、檢查、監督全縣公安工作;組織部署全縣公安法制建設工作。
(二)研究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和推進我縣公安工作的改革;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對全縣公安工作進行決策。
(三)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崇左市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四)組織、承辦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案件及刑事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偵查;組織協調偵破重大案件,協調處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門牌、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等工作;負責對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邊境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指導全縣公安消防工作。
(七)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維護城鄉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管理、檢驗和駕駛員考核、駕駛證件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城鄉治保委員會等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負責規劃、管理全縣公安機關通訊計算機及公共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組織實施對重要黨政領導人、重要外賓、重要會議、重大集會等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預審和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開展全縣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技術偵察和交通管理技術工作。
(十三)負責制定全縣公安機關經費、裝備、被裝等警務保障計畫和調配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勞動教養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
(十五)按國家規定統一領導、管理全縣公安邊防、消防部隊建設,對縣武警邊防大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工作。
(十七)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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