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03年提出。

基本介紹

本標準的編制主要參考了ISO15190:2003(E)《醫學實驗室—安全要求》和WHO《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第二版(修訂版),2003].本標準與ISO15190:2003(E)不同的是,本標準不僅使用於醫學實驗室,而且適用於進行生物因子操作的各類實驗室;此外,增加了對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要求。本標準吸納了WHO《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中進行高危害生物因子操作實驗室的有關內容,但考慮到我國 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整體狀況,增強了對該類實驗室設施的要求,以確保全全。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中國軍事醫學科學院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軍區總醫院、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車鳳祥、李勁松、王秋娣、呂京、何鐵春、林志雄、田克恭、翟培軍、何兆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