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劉孝叔

《寄劉孝叔》是北宋文學家蘇軾創作的一首七言古詩。此詩前十四句為譏時,譏刺宋神宗、王安石主張對外用兵,對內變法,本想富國強兵,但因急於求成,用人不當,結果事與願違,亂政擾民。作者對新法的攻擊顯然帶著政治偏見,但他的基本態度是同情人民的苦難,也概括了呂惠卿執政時期的社會弊端。“平生”十二句是自嘲,嘲笑自己在密州處境艱難。“故人”以下各句是答劉孝叔,表示自己暫時還不能歸隱。全篇二十二韻、三百零八字,一韻到底。感情激切,語言精煉,為詩篇添加了雄渾沉鬱的色調。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寄劉孝叔
  • 作品別名:劉孝叔會虎丘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出處:《蘇東坡全集》
  • 文學體裁:七言古詩
  • 作者:蘇軾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詞句注釋,白話譯文,創作背景,作品鑑賞,文學賞析,名家評價,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寄劉孝叔1
君王有意誅驕虜2,椎破銅山鑄銅虎3
聯翩三十七將軍4,走馬西來各開府5
南山伐木作車軸,東海取鼉漫戰鼓6
汗流奔走誰敢後,恐乏軍興污質斧7
保甲連村團未遍8,方田訟牒紛如雨9
爾來手實降新書10,抉剔根株窮脈縷11
詔書惻怛信深厚12,吏能淺薄空勞苦。
平生學問止流俗13,眾里笙竽誰比數14
忽令獨奏鳳將雛15,倉卒欲吹那得譜。
況復連年苦饑饉,剝齧草木啖泥土16
今年雨雪頗應時,又報蝗蟲生翅股。
憂來洗盞欲強醉,寂寞虛齋臥空甒17
公廚十日不生煙, 更望紅裙踏筵舞18
故人屢寄山中信,只有當歸無別語19
方將雀鼠偷太倉20,未肯衣冠掛神武21
吳興丈人真得道22,平日立朝非小補。
自從四方冠蓋鬧,歸作二浙湖山主23
高蹤已自雜漁釣,大隱何曾棄簪組24
去年相從殊未足25,問道已許談其粗26
逝將棄官往卒業27,俗緣未盡那得睹。
公家只在霅溪上28,上有白雲如白羽。
應憐進退苦皇皇,更把安心教初祖29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 劉孝叔:名述,湖州吳興(今屬浙江)人。熙寧初任侍御史彈奏王安石,出知江州,不久提舉崇禧觀。
  2. 驕虜(lǔ):指契丹西夏。神宗初繼位,先後對西夏和南方少數民族用兵。
  3. 椎(zhuī)破:以椎擊破。銅山:這裡指產銅之山。虎:虎符。古代帝王授予臣屬兵權和調發軍隊的信物。
  4. 聯翩:接連不斷。
  5. 開府:成立府署,自選僚屬。
  6. 鼉(tuó)鼓:即用鼉皮蒙的鼓。鼉,揚子鱷。漫:當作鞔,以皮蒙鼓。
  7. 軍興:朝廷徵集財物以供軍需。污資斧(fǔ):因獲罪伏法被斬。資斧,利斧。
  8. 保甲:指保甲法。《宋史·兵志》載:民十家為一保,五十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設保長,保正。每戶兩男選一人為保丁。團未遍:指保甲法因遭到老百姓抵制,百姓還未完全組織起來。團,聚集。
  9. 方田:指方田均稅法,每年九月官府派人丈量土地,按地勢土質分五等定稅。訟諜(sòng dié):訟辭,訴訟文書。這句說方田均稅不公。引起民間訴訟紛紜。
  10. 爾來:自那時以來。手實:指手實法。據《續資治通鑑》卷七十,熙寧七年,呂惠卿用其弟曲陽縣尉和卿計,令民自報田地財產以作為徵稅根據的法令。
  11. 挾剔(xiétī):搜求挑取。窮脈縷:言法令苛細至極。
  12. 詔書:皇帝的命令文告。惻怛(cèdá):哀憐、同情。信:確實。
  13. 流俗:據《施注蘇詩》,王安石對神宗說蘇軾兄弟學本流俗。當時譏議新政的人,王安石都攻擊他們是流俗。
  14. 比數:相提並論。
  15. 鳳將雛(chú):漢代樂曲名。
  16. 齧(niè):咬。啖(dàn):吃。
  17. 甒(wǔ):酒器。
  18. 更望:豈望。紅裙:指歌舞妓。
  19. 當歸:本藥名,古人常用以表示應當歸去。
  20. 太倉:京城中的大穀倉。
  21. 神武:神武門建康(今南京市)宮門。
  22. 吳興丈人:指劉孝叔。《湘山野錄》說他“深味道腴”,是“東吳端清之士”。
  23. 二浙:浙東、浙西。這句說劉孝叔掛冠歸去。
  24. 大隱:身居朝市而過隱居生活。簪(zān)組:官服。簪指冠簪,組指冠帶。
  25. 去年:指熙寧七年春蘇軾與劉孝叔會於虎丘。
  26. 粗:粗略。
  27. 逝:通“誓”,表示決心之詞。卒業:完成學業。
  28. 霅(zhá)溪:在吳興,由東苕溪西苕溪等水匯合而成。
  29. 初祖:初傳禪宗來中國的達摩。這句要劉孝叔教以安心之法。

白話譯文

君王要討伐驕橫的夷虜,要它們臣服,椎破銅山,開發銅礦,鑄制銅虎符。接接連連派遣了三十七位將軍,不斷走馬西來各自開設軍府。南山砍伐木材作戰車的軸,東海取出鼉的血塗抹戰鼓。佚役汗流奔走哪一個敢放慢步子,恐怕影響軍需供應而死於刀斧。保甲雖村相連然鄉民未普遍團聚,方田法訴狀如雨鄉民紛訴苦。近來新降公文要實行手實法,挖掘剔括到口糧和種糧誰種糧誰敢說不。還要沿著各條生計脈絡,仔細搜求以至一絲一縷。皇上詔書憐惜老百姓痛苦的情意實在是深厚,官吏辦事的材能淺薄,辜負朝廷希望,白費許多勞苦。平生的學問平平常常只屬於流俗,混在吹笙吹竽的隊伍中哪得和別人比教,忽然命令我單獨演奏《鳳將雛》,倉促之間想吹好哪裡能得到曲譜。朝廷派我獨當一面來密州做知州,我實在沒有現成的好辦法為老百姓服務。況且密州這些年連年苦於饑荒,老百姓剝樹皮齧草根甚至吃泥土。今年雨雪頗能應時令,偏又報蝗蟲長起了翅膀,長壯了腿股。發起愁來,洗洗酒盞,想勉強喝幾杯,寂寞空蕩的書齋里,只躺臥著空酒壺。公家廚房已經整整十天沒餚炊煙,豈敢望紅裙舞女踏著筵席起舞。老朋友多次從山中寄信來,信上只有“當歸”兩個字,沒有別的言語。正準備和雀鼠一樣偷太倉的糧維持自己混下去,還不想辭職不乾,不願掛冠神武。吳興丈人您世事看得透闢,淡薄名利,平日立朝辦了許多好事非問小補。自從朝廷派遣使者到各地,各地鬧得不安寧,您回到了二浙家鄉,做起了湖山主。那些置身於漁釣者之間的隱士,行蹤是高尚的。身居朝市過著隱居生活的大隱士,何曾放棄過簪組。您現在身為宮觀,就享受著這種閒悠。想起去年相從的歲月,還感到很大的不滿足,我向您求教問道,您允許我做一些粗略的陳述,但陳述得很不夠。我準備棄官不做,跟隨您完成學業,無奈俗緣未盡,那得拜見您,只得罷休。您的家就在霅溪上,我知道那個地方,上面有白雲如白羽毛一般,環境很清幽。您應當憐惜我進退不得到處奔波的苦衷,象達摩大師那樣教會我安下心來,安心密州。

創作背景

劉孝叔劉述,熙寧(1068—1077)初期任侍御史,彈劾王安石“輕易憲度”,出知江州,不久提舉崇禧觀。蘇軾所謂“白簡(彈劾官員的奏章)威猶凜,青山興已多”(《劉孝叔會虎丘》)即指此事。熙寧七年(1074),蘇軾赴密州任途中與劉孝叔等六人會於吳興,著名詞人張先作“六客詞”,成為文壇佳話。熙寧八年(1075)四月十一日蘇軾作此詩,對王安石變法作了相當尖銳的譏刺,並抒發了自己在仕途上進退維谷之情。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這首詩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譏時,譏刺宋神宗,王安石對外開邊,對內變法,本想富國強兵,結果事與願違。神宗即位不久,鑒於宋王朝同遼國和西夏的屈辱和約,有增強兵備,“鞭笞四夷”之意,先後對西夏和南方少數民族用兵,故此詩前八句首先譏刺開邊。為了鑄造銅製虎符,調發軍隊。已“椎破(以椎擊破)銅山”,大量采銅,可見徵調軍隊之多,這是誇張的寫法;但熙寧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將,皆給虎符,則史有明文記載;這一年八月遣內侍徵調民車以備邊,十一月又令軍器監製造戰車,“伐木作車軸”也是事實;取鼉皮以張戰鼓,雖史無明文,但徵集牛皮以供軍用卻與此相似。而這一切徵調,誰也不敢怠慢,否則就有資斧(利斧)之誅。蘇軾並不反對抵抗遼國和西夏,他青年時代就表示要“與虜試周旋”(《和子由苦寒見寄》),就在寫這首詩前不久還表示“聖朝若用西涼簿,白羽就能效一揮”(《祭常山回小獵》);但是,他反對“首開邊隙”,反對為此而開礦、置將、伐木、取鼉,加重百姓負擔,鬧得雞犬不寧。
“保甲”四句是譏刺新法的。“團未遍”,寫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斷腕),還未完全組織起來。“方田”寫方田均稅法,丈量土地,均定獻稅,引起民間訴訟紛紜。“手實”寫令民自報土地財產,作為徵稅根據,“尺椽寸土,檢括無餘”(《宋史·呂惠卿傳》),這就是“抉剔根株窮脈縷”的具體內容。“詔書”二句是對第一部分的小結。這些詔書表現了宋神宗對民間疾苦有深厚的哀憐同情之心,但這些新法一個接一個地頒布,事目繁多,吏能淺薄,並未取得實效。紀昀稱這兩句是“詩人之筆”,意思是說它怨而不怒,哀而不傷,沒有把矛頭直接指向皇帝。但卻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觀願望同客觀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寧二年(1069),蘇轍因反對王安石變法而罷制置三司條例司檢詳文字,神宗問王安石:“蘇軾如何,可使代轍否?”王安石不贊成,認為他們兄弟“學本流俗”。“眾里笙竽”,即《韓非子·內儲說》所載濫竽充數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說:他早被王安石判為“學本流俗”,像濫竽充數一樣,平庸得無可比擬;現在突然要他擔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長官,獨奏一曲,這就像要南郭先生單獨吹竽一樣,怎么吹得好呢?這是從主觀上說的,接著又以“況”字領起,進一步講客觀上的困難:密州仍然旱災、蝗災不斷,老百姓餓得以草木泥土充飢,作為知州的詩人自己也“齋廚索然,不堪其優,日與通守劉君廷式,循古城廢圃,求杞菊食之”,過著“攬草木以誑口”的生活(《後杞菊斌》),更談不上置酒宴、賞舞聽歌了。“紅裙踏筵舞”,是從韓愈感春》“艷姬踏筵舞,清眸刺劍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為詩的最後一部分,是答“故人”(劉孝叔),戲語連篇,尤為曲折多姿。當時,已經提舉崇禧觀,過著隱居生活的劉孝叔多次寄書勸蘇軾“當歸”。蘇軾同朋友開玩笑說:他雖“學本流俗”,是“眾里笙竽”,但總比那些盜食太倉之粟的雀鼠即貪官污吏好得多。他們都做得官,卻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樣脫朝服掛神武門,辭官不幹了。這既回答了故人“當歸”之勸,又嘲笑了當時一些無能的官吏。接著他稱頌劉孝叔在朝直言敢諫,有補於世,及見朝廷遺使(冠蓋)擾民,就立即自請提舉宮觀,歸隱湖山;但“小隱隱陵藪,大隱隱朝市”(晉代王康琚《反招隱詩》),要過隱士生活也不一定非棄官不可。這樣既讚美了劉孝叔的“高蹤”,又為他暫不歸隱作了辯護。最後又轉圓說,前一年相聚時已聞其道之大略,他定將棄官,到劉孝叔處完成這段學業,只怕俗緣未盡,未必能睹劉孝叔之大道。或進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據《景德傳燈錄》載,慧可對達摩說:“我心未寧,乞師與安。”達摩說:“吾與安心竟。”末句即用這一佛典。
這是一首七古。范梈說:“七言古詩······須是波瀾開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復起。又如兵家之陣,方以為正,又復為奇,方以為奇,忽復為正,奇正出入,變化不可紀極。”(見《仇注杜詩》卷一引)蘇軾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點。第一部分譏刺新法,語言相當尖銳,卻以“詔書”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詩人忠厚之旨。然後順手拈出王安石對他的職責,轉入自嘲,轉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濫竿,就難於勝任獨當一面的知州,何況又是災傷連年的地方。蘇軾的話看似自謙,實際卻回駁了“流俗”的指責。時局和他的處境既是這樣艱難,原本應接受故人“當歸”的勸告,但作者卻一波三折地反覆申訴“未肯衣冠掛神武”,這就是“變化不可紀極”,這就是“東坡詩推倒扶起,無施不可。”(劉熙載藝概》卷二)蘇軾詩長於比喻,這首也不例外,如以“紛如雨”喻訴訟之多,以“抉剔根株窮脈縷”喻“手實之禍,下及雞豚”,以白羽喻白雲等。特別是“平生所學”四句,紀昀特別稱許說:“妙於用比,便不露激訐之氣。前人立比體,原為一種難著語處開法門。”這四句本來牢騷甚重,但由作者以“眾里笙竽”坐實“流俗”的指責,以“獨奏鳳將雛”比喻任知州,反而顯得風趣、幽默,“不露激訐之氣”了。

名家評價

清·愛新覺羅·弘曆唐宋詩醇》:始陳政令之弊、繼悼饑饉之臻,而中以詔書惻怛,吏能淺薄為詞,可謂立言有體,後言已不能如孝叔之高蹈,蓋其志在救時,有未肯掛冠神武者,特詩中不可以顯言,乃以雀鼠太倉故,作慚謝故人之語,溫厚和平,與詩人之旨宛合,一切譏誚躁妄之詞,其不可同年而語明矣。
清·紀昀《紀評蘇詩》:浩氣旋轉,伸縮自如。託諷處亦不甚激,妙於用比,便不露激訐之痕。
清·方東樹昭昧詹言》:滿紙奇縱之氣。
清·趙克宜《角山樓蘇詩評註匯鈔》:一路實敘實事,筆勢浩瀚。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蘇洵之子。嘉祐年間(1056—1063)進士。曾上書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後因作詩諷刺新法而下御史獄,貶黃州。宋哲宗時任翰林學士,曾出知杭州、穎州,官至禮部尚書。後又貶謫惠州、儋州。在各地均有惠政。卒後追諡文忠。學識淵博,喜好獎勵後進。與父蘇洵、弟蘇轍合稱“三蘇”。其文縱橫恣肆,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並稱“蘇辛”。 又工書畫。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書傳》、《東坡樂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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